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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5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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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方大化工 公告编号:2013-081TitlePh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闫奎兴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晓光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玉华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2,782,693,110.452,714,972,544.652.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914,762,441.581,979,570,212.51-3.27%
 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初至报告期末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654,711,046.50-8.92%1,898,415,662.71-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7,562,662.6736.5%-64,807,770.93-1,596.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22,070,621.55-25.5%-89,244,881.84138.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1,005,771.61-171.3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5836.5%-0.0953-1,589.0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5836.5%-0.0953-1,589.0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89%-0.23%-3.33%-3.5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754,532.0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3,758,249.57 
债务重组损益6,473,195.1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684,800.8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0,087,962.99 
减:所得税影响额8,145,703.64 
合计24,437,110.91--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37,469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9.14%266,177,757266,177,757质押188,010,00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其他1.84%12,500,000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31%8,936,143   
朱金玲境内自然人0.4%2,743,000   
鲍晓薇境内自然人0.35%2,362,300   
麦志勇境内自然人0.34%2,342,952   
刘雅萍境内自然人0.34%2,331,398   
北京凯凯世纪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34%2,310,600   
杨晓峰境内自然人0.32%2,200,000   
洪金汉境内自然人0.32%2,153,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12,500,000人民币普通股12,500,000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8,936,143人民币普通股8,936,143
朱金玲2,743,000人民币普通股2,743,000
鲍晓薇2,362,300人民币普通股2,362,300
麦志勇2,342,952人民币普通股2,342,952
刘雅萍2,331,398人民币普通股2,331,398
北京凯凯世纪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310,600人民币普通股2,310,600
杨晓峰2,200,000人民币普通股2,200,000
洪金汉2,153,000人民币普通股2,153,000
浙江金能控股有限公司2,077,022人民币普通股2,077,022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第一大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与流通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流通股股东间是否存在关系未知。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股东洪金汉信用证券账户持有2,153,000股,普通证券账户0股,合计2,153,000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减少428万元,主要是前期购入股票全部出售。

2、应收票据较年初增加5,576万元,主要是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3、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898万元,主要是与部分大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跨月结算货款。

4、预付账款较年初增加3,916万元,主要是预付部分工程设备采购款。

5、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3,793万元,主要是预缴土地使用税。

6、工程物资较年初增加20万元,主要是购入部分工程项目所需物资。

7、应付票据较年初减少3,000万元,主要是票据已到期承付。

8、预收账款较年初增加4,441万元,主要是预收客户的货款增加所致。

9、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1,543万元,主要是及时缴纳各项税费。

10、其他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1,959万元,主要是收到财政技改资金。

11、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增加3,185万元,主要是应付工程款等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重要事项概述披露日期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关于股票锁定期的承诺: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通过拍卖获得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票(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实施前为190,126,969股股票,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实施完毕后为266,177,757股股票),自过户到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帐户之日起三年内不转让,股份限售期限自2011年11月16日至2014年11月16日。2011年11月16日三年履行中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和消除同业竞争的承诺:1、承诺人及其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方大化工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2、如承诺人或其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与方大化工所从事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承诺人应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方大化工,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方大化工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则承诺人放弃该商业机会;如果方大化工不予答复或者给予否定的答复,则被视为放弃该业务机会。3、保证辽宁方大集团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章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大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承诺人对上述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关于避免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本次收购完成后,辽宁方大集团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或者董事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承诺人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2、辽宁方大集团、方大国际及方威先生承诺杜绝一切非法占用方大化工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方大化工向辽宁方大集团、方大国际、方威先生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3、若辽宁方大集团、方大国际、实际控制人方威先生未来与方大化工发生影响持续经营之必要关联交易,辽宁方大集团、方大国际及方威先生承诺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议,依法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方大化工《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审议程序,从制度上保证方大化工作为上市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保证不发生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方大化工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承诺人对上述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011年08月12日长期有效履行中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公司购买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葫芦岛方大钛业股权事宜时,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就"方大钛业"所涉及的房屋未办理产权证事宜及车辆未办理登记事宜作出承诺。一、就所涉及的房屋未办理产权证事宜作出如下承诺:①在本承诺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协助并促成方大钛业办理完毕房产的产权人变更工作。②若因该房屋登记所有人未及时变更而给方大钛业以及方大化工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拆除及重建的费用;因房屋拆除及重建对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的实际损失和可合理预计的损失)的,则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将在该损失发生之日起的30日内针对损失,以现金做出按转让比例51.0526%计算的损失金额进行补偿。③若本承诺出具之日起12个月日期满仍不能办理完毕相关变更手续,则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继续履行上述承诺。二、就所涉及的车辆未办理登记事宜作出如下承诺:①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将促使并配合方大钛业在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180日内,将全部由方大钛业拥有所有权的车辆的登记车主名称变更为方大钛业。②如因登记车主名称未及时办理变更而给方大钛业以及方大化工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车辆重置的费用;因车辆重置对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的实际损失和可合理预计的损失)的,则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将在该损失发生之日起的30日内针对损失,以现金做出按转让比例51.0526%计算的损失金额进行补偿。③若本承诺出具之日起180日期满仍不能办理完毕相关变更手续,则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继续履行上述承诺。2012年04月19日一、就所涉及的房屋未办理产权证事宜承诺期限为12个月。二、就所涉及的车辆未办理登记事宜承诺期限为180日。一、2012年4月19日在"百盛钛业股权收购案中"所涉及的房屋未办理产权证事宜,截止本报告期末房屋产权尚未办结,根据该承诺第3条,若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日期满仍不能办理完毕相关变更手续,则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继续履行上述承诺;二、2012年4月19日在"百盛钛业股权收购案中"所涉及的3辆车未办理登记事宜承诺已满180天,尚有2辆车未办理权证,根据该承诺第3条若自承诺出具之日起180日期满仍不能办理完毕相关变更手续,则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继续履行上述承诺。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将继续督促百盛钛业将其拥有所有权的2辆尚未办理过户车辆的登记车主名称变更为百盛钛业。如有损失和发生的相关费用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将按承诺给予补偿。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闫奎兴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方大化工 公告编号:2013-080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2013年10月14日以传真和书面方式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3年10月24日在公司办公楼B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5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现场及其它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选举李成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二)审议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和《报告摘要》。

三、备查文件

2013年10月24日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李成涛先生简介

李成涛:男,1971年10月生,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甘肃弘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理事、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现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部长,2010年9月20日当选方大化工第五届监事会主席。2013年10月24日再次当选方大化工监事。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方大化工 公告编号:2013-079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10月14日以传真和书面方式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3年10月24日在公司办公楼A会议室召开。公司现有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会董事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独立董事就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闫奎兴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及通讯等其它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了《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决议内容: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同意,董事会决议通过。

(1)选举闫奎兴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2)聘任孙贵臣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3)聘张晓东先生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4)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鹿志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宋春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聘任李晓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5)聘任宋立志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具体情况详见附后的公司董事长及高管人员简介。

(二)审议《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机构设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机构设置的议案》。

决议内容:董事会下设4个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

(1)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闫奎兴

委 员:郭珊 石艳玲 刘红霞 刘兴明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郭珊

委 员:刘红霞 石艳玲 孙贵臣 唐贵林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石艳玲

委 员:刘红霞 郭珊 闫奎兴 何忠华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红霞

委 员:郭珊 石艳玲 郭建民 唐贵林

(三)审议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三、备查文件

1、2013年10月24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

公司董事长及高管人员简历

董事长:

闫奎兴:男,1962年5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抚顺特钢炼钢厂助理工程师、团委书记、段长、党委书记、厂长等职;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总裁;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副总裁,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10月24日当选方大化工董事长。

总经理:

孙贵臣:男,1965年1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9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锦化机械分厂生产科科长,建安公司副经理,公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华天公司副总经理,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2月至今任方大化工董事、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张晓东:男,1975年10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师,1998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锦化机械分厂防腐车间副主任、锦化集团办公室秘书、锦化集团团委书记、方大化工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2011年4月7日至今担任方大化工董事会秘书职务。

副总经理:

鹿志军:男,1967年11月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0年参加工作。历任锦化树酯厂机动科科长助理,PVC/VCM工程指挥部设备组长,锦化八万吨PVC车间副主任,锦化聚氯乙烯公司副经理,锦化集团发展规划部部长,锦化集团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0年9月至2012年6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主管生产运营,2013年2月5日至今担任方大化工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宋春林:男,1968年5月生,中共党员,学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0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离子膜车间副主任、生产科副科长,氯碱厂厂长助理、副厂长,2007年10至2009年1月担任锦化氯碱董事会秘书,2006年4月至今担任方大化工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

李晓光:男,1965年3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87年参加工作。历任锦化集团氯碱厂人秘科副科长,分检站站长;锦化氯碱财务部科长;锦化氯碱财务部副处长;2007年3月至今担任方大化工财务总监。

证券事务代表:

宋立志:男,1974年2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会计师,2007年8月取得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1997年参加工作,从事过会计核算和综合计划等岗位工作,历任锦化氯碱董事会秘书处副科长、科长、证券部副部长;2007年10月至今担任方大化工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方大化工 公告编号:2013-077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2013年10月24日

2、召开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司办公楼A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孙贵臣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266,323,483股,占公司总股份680,000,000股的39.1652%。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采取记名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第一、二、三项议案选举董事和监事议案,按照公司《章程》第82条规定,本次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度。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闫奎兴、孙贵臣、何忠华、刘兴明、唐贵林、郭建民,独立董事候选人石艳玲、郭珊、刘红霞的同意股数均超过了本次选举董事所需的最低股份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之规定,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有效。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李成涛、方贵山、朱镝3人同意股数超过了本次选举监事所需的最低股份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之规定,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有效。

2、第四、五项审议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议案属特别表决事项,同意股数超过了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之规定,该议案获得通过。

3、第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及十三项议案同意股数均超过了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之规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闫奎兴、孙贵臣、何忠华、刘兴明、唐贵林、郭建民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投票结果如下:

闫奎兴266,323,483票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孙贵臣266,323,483票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何忠华266,323,483票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刘兴明266,323,483票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唐贵林266,323,483票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郭建民266,323,483票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当选非独立董事简介见附件一,并已刊登在2013年9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之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石艳玲、郭珊、刘红霞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投票结果如下:

石艳玲266,323,483票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郭 珊266,323,483票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刘红霞266,323,483票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当选独立董事简介见附件一,并已刊登在2013年9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李成涛、方贵山、朱镝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并与公司职工民主推荐并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姚宝吉和李兴强共同组成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会议选举的3名监事的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李成涛266,323,483票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方贵山266,323,483票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朱 镝266,323,483票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当选监事简介见附件二,并已刊登在2013年9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同意266,323,4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266,323,4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266,323,4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266,323,4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266,323,4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九)审议通过《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66,323,4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审议通过《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66,323,4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一)审议通过《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66,323,4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66,323,4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费用标准的议案》

同意266,323,4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以上各项议案详细内容已刊登在2013年9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为2013-051、2013-052。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

2、律师姓名:李常华、吕守成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召集人的资格、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简介

闫奎兴:男,1962年5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抚顺特钢炼钢厂助理工程师、团委书记、段长、党委书记、厂长等职;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总裁;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副总裁,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10月24日当选方大化工董事。

孙贵臣:男,1965年1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9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锦化机械分厂生产科科长,建安公司副经理,公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华天公司副总经理,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2月当选方大化工董事、总经理。2013年10月24日再次当选方大化工董事。

何忠华:男,1964年10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1998年9月至2000年10月任辽宁省抚顺市农业银行副行长,2000 年11月至2004 年12月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经营处长,2005 年1月至今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兼总法律顾问,2007年3月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5月至今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5月至2012年2月任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12月19日当选方大化工董事。2013年10月24日再次当选方大化工董事。

刘兴明:男,1956年9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工程师,2007年至2012年5月辽宁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2年5月至今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2012年9月17日当选方大化工董事。2013年10月24日再次当选方大化工董事。

唐贵林:男,1967年5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2007年2月至2008年12月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7年2月至今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2012年9月17日当选方大化工董事。2013年10月24日再次当选方大化工董事。

郭建民:男,1971年8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南京化工学院化工机械专业,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93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锦化集团树脂厂机动科长、氯乙烯车间主任、树脂厂厂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1年4月7日担任方大化工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2月担任方大化工公司党委书记。2013年10月24日当选方大化工董事。

独立董事:

石艳玲:女,1969年11月生,无党派,法学硕士,1990年9月参加工作,辽宁银行学校教师,1995年5月任辽宁华盛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2002年至今任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执行合伙人。曾获沈阳市“2005-2006年度优秀法学、法律工作者”、“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十佳仁者志愿者”称号,被评为“沈阳市首届十佳律师”、“巾帼建功先进个人”、“沈阳市优秀律师”、“沈阳市十佳女律师”。2010年9月当选方大化工独立董事。2013年10月24日再次当选方大化工独立董事。

郭珊:女,1966年1月生,中共党员,法学学士学位,1988年参加工作。历任北京市司法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干部;1997年1月至1998年6月,在光大证券公司工作;自1998年起从事专职律师工作,现为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党支部书记。曾获得“首届北京市十佳女律师”、“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奥运工作先进个人”、“职工法律援助先进律师志愿者”和“北京市荣誉纳税人”等荣誉称号。曾任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10月24日当选方大化工独立董事。

刘红霞:女,1963年9月出生,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导师;中央财经大学管理学博士,南开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博士后,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访问学者;北京市高级会计师评审专家,北京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财政学会理事,北京企业内控专家委员会委员。曾兼任招商银行独立董事、中孚实业独立董事、方大特钢、天润曲轴、鲁丰股份独立董事。现兼任南国置业、金自天正独立董事。2013年10月24日当选方大化工独立董事。

以上9位公司董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其公开披露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除作为董事候选人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附件二: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简介

李成涛:男,1971年10月生,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甘肃弘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理事、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现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部长,2010年9月20日当选方大化工第五届监事会主席。2013年10月24日再次当选方大化工监事。

方贵山:男,1971年7月生,中共党员,学士学位,物流师,1993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锦化公路运输公司综合办副主任,党办主任,小车队队长,葫芦岛百盛钛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方大化工公司办公室接待科科长,现任方大化工公司办公室副主任,2010年9月20日当选方大化工第五届监事会监事。2013年10月24日再次当选方大化工监事。

朱 镝:男,1973年5月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99年6月参加工作,历任锦化氯碱财务部成本员、税务员,现任方大化工审监法务部审计室主办。2013年10月24日当选方大化工监事。

姚宝吉:男,1960年2月生,中共党员,1978年参加工作。历任锦化氯碱盐水车间班长、工段长;2007年10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13年10月24日再次当选方大化工职工代表监事。

李兴强:男,1965年10月生,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央党校函授学院,1985年参加工作,曾任树脂厂聚氯乙烯车间工会主席、党支部书记,现任热电厂综合科主办。2012年11月26日当选方大化工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13年10月24日再次当选方大化工职工代表监事。

以上5名公司监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监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其公开披露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除作为监事候选人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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