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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13-040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明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俞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说明如下: 1、货币资金项目报告期比期初数减少29.25%,主要系本集团为新厂项目支付工程款,分配股利所致。 2、应收票据项目报告期比期初数减少41.72%,主要系本集团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工程款及到期托收所致。 3、应收利息项目报告期比期初数减少44.1%,主要系本集团募集资金定期存款到期转出结息所致。 4、其他应收款项目报告期比期初数增加49.45%,主要系本集团子公司增加天燃气押金所致。 5、固定资产项目报告期比期初数增加15.92%,主要系本集团新厂项目购建资产所致。 6、在建工程项目报告期比期初数增加37.13%,主要系本集团新厂项目投入建设所致。 7、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报告期比期初数增加39.15%,主要系本集团计提销售结算款确认递延所得税费所致。 8、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报告期比期初数增加53.55%,主要系天津罗普斯金门有限公司预付土地款所致。 9、交易性金融负债项目报告期比期初数增加20.38万元,主要系本集团确认期货持仓浮动盈亏所致。 10、应付票据项目报告期比期初数增加177.790%,主要系本集团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设备款所致。 11、应交税费项目报告期比期初数减少117.79%,主要系本集团增值税进项税金有留底所致。 12、其他应付款项目报告期比期初数增加148.12%,主要系本集团新厂项目应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说明如下: 1、营业税金及附加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35.43%,主要系本集团本期缴纳的增值税减少所致。 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项目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加130.91%,主要系本集团确认期货持仓浮动盈亏所致。 3、投资收益(损失)项目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加61.25%,主要系本集团确认期货投资平仓盈亏所致。 报告期内现金流表项目发生大幅变动的说明如下: 1、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28万元,主要系本集团上期收到出口退税所致。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加66.4%,主要系本集团收到单位定期存款利息所致。 3、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57.39%,主要系本集团上期收到工程招标保证金所致。 4、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项目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加33.56%,主要系本集团本期分配2012年度股利所致。 5、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加656.45万元,主要系本集团取消股权激励退回股权激励认购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公司于2011年10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整体搬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1-051),为配合城市建设,拟将公司位于相城区阳澄湖中路31号的老厂区(约310亩)整体搬迁至相城区黄埭镇西塘街路以西、太东路以南区域,具体搬迁补偿协议待调查评估再行协商签订。截至本报告期末,相城区政府已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公司老厂区涉及整体搬迁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进行了审计,公司董事会正积极推进与政府的后续谈判工作。 2、公司于2013年07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年产6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投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24),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中的首条装备生产线装(年生产能力为3万吨)开始投入运行。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六、证券投资情况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13-038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4日下午14:00以现场方式在江苏省苏州市阳澄湖中路31号公司2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事宜由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10月11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及其他列席人员。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钱芳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决议选举吴明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吴明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二、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决议选举钱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钱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三、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成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文献军先生、张雪芬女士、吴明福先生担任,其中,文献军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张雪芬女士、文献军先生、钱芳女士担任,其中,张雪芬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文献军先生、张雪芬女士、吴明福先生担任,其中,文献军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张雪芬女士、文献军先生、钱芳女士担任,其中,张雪芬女士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以上委员均为公司董事,其简历详见附件。 四、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钱芳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陈鸿村先生、叶泰峰先生、施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俞军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以上高管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五、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施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施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施健先生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中路31号 联系电话:0512-65768211 传真:0512-65498037 电子邮箱:di02@lpsk.com.cn 六、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夏金玲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夏金玲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夏金玲女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中路31号 联系电话:0512-65768211 传真:0512-65498037 电子邮箱:di06@lpsk.com.cn 七、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郁振青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郁振青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八、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同时《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0月24日 附件:简历 吴明福先生:董事长,公司实际控制人,1948年出生,中国台湾籍,高中学历。毕业后开始经商,1985年创建台湾罗普斯金并任董事长;1993年到大陆投资设立公司前身罗普斯金花格网,历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罗普斯金控股董事、铭富控股董事、福禄寿门窗董事长、台湾罗普斯金董事长。同时吴明福先生还担任苏州市台胞投资企业协会相城区分会副会长、苏州大学董事等职务,荣获苏州市人民政府授予的“苏州之友荣誉奖”、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授予的“行业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称号。现兼任罗普斯金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铭富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苏州福禄寿门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吴明福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控股股东罗普斯金控股持有公司70.23%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钱芳女士:副董事长、总经理。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毕业后即服务于罗普斯金花格网,1994年-1998年任罗普斯金花格网总经理助理;1998-2007年历任罗普斯金花格网董事,罗普斯金有限公司董事。现兼任苏州铭德铝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罗普斯金门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钱芳女士持有公司11,701,92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66%,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鸿村先生:董事、副总经理。1969年出生,中国台湾籍,大专学历。毕业后即服务于台湾罗普斯金,1992-1995年任台湾罗普斯金业务员,1995-2007年历任罗普斯金花格网业务员、业务经理,罗普斯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兼任上海铝业行业协会理事、苏州铭德铝业有限公司经理、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经理。 陈鸿村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文献军先生,1962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科技局工程师;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技术开发交流中心副处长、高级工程师;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投资部副处长;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行业管理司正处级调研员;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监事会工作部处长。现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副会长,兼任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理事长、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钽铌分会会长。 文献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雪芬女士,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经济学硕士,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1983年开始在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会计系工作,历任会计系讲师、系书记、系主任。2002年至2012年任江苏省预算会计研究会常务理事;2009年至今任苏州大学高职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008年至今任中国会计学会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专业委员会委员、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会计系系主任。 张雪芬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叶泰峰先生,1954年出生,中国台湾籍,中学学历。1993-1997年任上海汤臣金属有限公司协理,1997-1999年任上海轩源金属建材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2007年历任罗普斯金花格网副总经理、罗普斯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叶泰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施健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毕业后进入飞利浦亚明照明有限公司,1995-1997年任飞利浦亚明照明有限公司(上海)电气工程师,1998-2001年任上海德尔福国际蓄电池有限公司IT主管,2001-2004年任越新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应用咨询顾问,2004-2005年任上海兴康软件系统有限公司高级咨询顾问,2005-2007年任罗普斯金有限公司IT部经理。现任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施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俞军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毕业后进入苏州吴县东山宾馆,1998-2000年任职于苏州吴县东山宾馆会计,2000-2007年历任罗普斯金有限公司会计、财务经理、财务负责人。现任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俞军先持有公司股份27,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夏金玲女士,198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12年10月开始就职于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13年9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十二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夏金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郁振青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学历。毕业于苏州大学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2010年3月以实习生身份加入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任文控工程师,2011年7月毕业后正式任职于罗普斯金总经理办公室,2013年1月调入审计部,现担任审计工程师。 郁振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13-039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4日在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的召开事宜由公司监事会于2013年10月11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杨珑梅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决议选举杨珑梅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与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二、公司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年10月24日 附:杨珑梅简历 杨珑梅女士,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毕业后即服务于罗普斯金花格网,1994-2007 年历任罗普斯金花格网文员、会计,罗普斯金有限公司会计。现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杨珑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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