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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袁志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勇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期纪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变化情况分析 单位:元
3.1.2、2013年1-9月,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3.1.3、2013年1-9月,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3年7月25日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2013年7月29日披露了《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司于2013年8月19日首次实施了回购,并于2013年8月20日披露了《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公告》。报告期内,公司回购股份数量为11,433,5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3%,购买的最高价为5.26元/股,最低价4.91元/股,支付的总金额约为5,786.43万元(含佣金)。 2、2013年9月24日,公司公开披露了拟与广州市其他民营企业尝试联合设立民营银行的事宜,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披露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传闻的澄清公告》(临2013-047)。 2013年10月14日,公司收到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来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由本公司与广州市其他民营企业拟联合设立的“广州花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城银行”)的名称已通过预先核准,该名称保留期至2014年4月10日。在保留期内,该名称不得用于经营活动、不得转让。该名称经企业登记机关设立登记、颁发营业执照后正式生效。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志敏 2013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3-052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0月23日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人。会议召集及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袁志敏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继续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及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13亿元。鉴于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预计项目延期12个月以上,因此,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自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3-053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0月23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人数4人,实际参加表决人数4人。会议召集及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立志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全体监事一致确认: 1、《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各项规定; 2、《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前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三季报编制和审议有关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3-054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13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98号文件核准,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0万股,发行价格12.63元/股。截至2012年2月14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157,5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95,054,75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962,445,250.00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5,640,000.00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56,805,250.00元。上述款项已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2月20日存入公司开立在渤海银行广州分行账号为2000200358001691的人民币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310040号”验资报告。 截止2013年10月11日,公司已按承诺将前次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5.08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详见公司于2013年10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5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请参阅2013年8月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3年半年度)》(公告编号:临 2013-042)。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继续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及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13亿元。鉴于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预计项目延期12个月以上,因此,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自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公司承诺: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归还,公司将及时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保荐代表人。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13亿元,使用期限为自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上述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后,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后,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作出的上述决定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决定。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后,发表如下意见: (1)金发科技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该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对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产生有益影响。 (2)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计划未超过12个月。 (3)金发科技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4)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前,金发科技已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金额如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和知会等程序。 (5)金发科技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继续将部分闲置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金发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一致通过。 作为金发科技的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同意金发科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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