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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7 TitlePh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申东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常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力荣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2,677,577,274.49 | 2,631,463,842.61 | 1.7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312,249,501.71 | 2,280,865,641.29 | 1.38%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319,377,512.24 | 35.4% | 1,003,532,354.64 | 28.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2,430,417.84 | -4.65% | 211,575,429.95 | 1.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9,446,962.42 | -19.92% | 194,927,070.76 | -2.7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59,716,604.75 | 1,000.5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1 | -6.06% | 1.06 | 1.9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1 | -6.06% | 1.06 | 1.9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66% | -0.34% | 8.86% | -0.41%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5,866,190.00 | 朗姿股份、朗姿服饰和莱茵服装收到顺义区政府补助;山南公司收到西藏政府补助。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1,564.1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271,230.51 |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520,625.43 | | 合计 | 16,648,359.19 | --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1,633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份状态 | 数量 | 申东日 | 境内自然人 | 55.45% | 110,907,750 | 110,907,750 | | | 申今花 | 境内自然人 | 8.24% | 16,476,900 | 16,476,900 | | | 申炳云 | 境内自然人 | 7.27% | 14,538,450 | 14,538,450 | 质押 | 5,180,000 | 中国农业银行-长盛同德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75% | 3,506,163 | | | | 同益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 | 2,000,016 | | | |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 | 1,999,975 | | | |
中国工商银行-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 | 1,994,585 | |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82% | 1,647,441 | |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6% | 1,200,000 | | | | 汉盛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53% | 1,061,059 |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股份种类 | 数量 | 中国农业银行-长盛同德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506,163 | | | 同益证券投资基金 | 2,000,016 | | |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999,975 | | | 中国工商银行-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994,585 |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 1,647,441 |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1,200,000 | | | 汉盛证券投资基金 | 1,061,059 | | |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 | 1,000,000 | |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 | 919,675 | | | 交通银行-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834,804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之间,申东日与申今花为兄妹,申炳云是申东日和申今花的父亲。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增长129.09%,主要是募集资金部分定期存款到期转为活期存款所致; 2、预付账款余额增长61.35%,主要是原材料及辅助材料采购增加,预付款相应增长所致; 3、应收利息下降69.79%,主要是定期存款到期收到银行利息; 4、在建工程增长185%,主要是信息化提升项目继续投入资金所致; 5、预收账款下降76.39%,主要是公司合理统筹资金、控制库存,优化新品推出节奏致收到经销商预收款减少所致; 6、销售费用增长53.2%,主要是人工成本、折旧摊销费、店铺托管费、广告宣传、快递费、SHOPPING MALL店等租金上升所致; 7、管理费用增长47.71%,主要是由于人工成本和折旧摊销费用上升所致; 8、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长42.52%,主要是存货跌价准备相应增加所致; 9、营业外收入同比增长76.57%,主要是公司收到财政补助款所致; 10、营业外支出同比下降78.03%,主要是公司2012年有300万捐赠支出,本年度无类似支出所致; 11、收到的税费返还增长13551.31%,主要是公司收到2012年所得税汇算清缴返还; 12、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同比增长32.50%,主要是店员及后台管理人员增加,人力成本上升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朗姿股份购买万科蓝山G1号楼为公司办公楼,目前进展顺利,已预付2.8亿元;按合同约定在本年底,万科将物业交付给公司。 2013年7月29日,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北京市工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京国土顺【2013】176号)。上述地块位于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荆卷村西,总用地面积110,209.9平方米,总建设用地面积76,654.4平方米;该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类型为出让,出让年限为 50 年。上述地块成交价款为人民币6958.7755万元。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朗姿股份购买万科蓝山G1号楼为办公楼 | 2013年08月20日 | 2013年8月2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半年报(2013-039) | 朗姿股份购置土体使用权 | 2013年07月29日 | 2013年7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2013-032)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申东日、申今花、申炳云 | 一、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申今花女士,股东申炳云先生承诺:本人目前在中国境内外未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朗姿股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人将来也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朗姿股份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朗姿股份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也不会协助、促使、代表任何第三方或为任何第三方的利益而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发行人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在本人作为持有朗姿股份5%以上股份的股东期间,以及在担任朗姿股份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及辞去上述职务后二十四个月内,本承诺为有效之承诺;本人愿意承担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朗姿股份造成的全部损失;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全部利益归朗姿股份所有。 二、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申今花女士,股东申炳云先生承诺:本人目前不存在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及其他组织,以后如果本人拥有了该等企业及其他组织,本人承诺本人和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及其他组织(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将尽量减少与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不以向公司拆借、占用公司资金或采取由公司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任何方式侵占公司资金或挪用、侵占公司资产或其他资源;对于能够通过市场方式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公司与独立第三方进行;对于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有必要进行的交易行为,均将严格遵守公平合理及市场化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本人与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以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形式明确约定,并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履行各项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以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因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单位自愿承担由此对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本人将促使并保证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本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及其他组织(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同样遵守上述承诺,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对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 2011年01月20日 | 长期有效 | 履行良好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无 |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0% | 至 | 20%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23,129 | 至 | 27,755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23,129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公司营业收入保持较快速度的增长,净利润相应增长。 |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8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朗姿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2012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和《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理财投资,资金使用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其中: 1、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2亿元。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证券部和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10亿元。根据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组成投资理财顾问小组进行决策,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共同组成。 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一年以内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中涉及的投资品种。 一、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于2013年10月22日向厦门国际银行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 1、产品名称:飞越理财人民币“利利共赢”结构性存款产品131272期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1,000万元 4、产品类型:保本保收益型 5、年收益率:4.87% 6、期限:63天 7、起息日:2013年10月22日 8、到期日:2013年12月24日 9、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到期一次性支付 10、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11、关联关系说明:子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股份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股份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股份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通过适度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股份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份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止到公告日,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共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8,500万元购买保本保收益理财产品。 上述内容均已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理财产品合同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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