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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3-044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钱意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原因: (1)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47.70%,主要系报告期内随着订单的增加,公司支付经营活动所需的资金增加,以及支付收购款所致; (2)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38.75%,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扩张较快,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3)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37.43%,主要系报告期内随着订单的增加,预付的生产用原材料款、设备购置款等增长所致; (4)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325.3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收购Dart FLG,该公司的其他应收款较大所致; (5)存货较年初增加92.13%,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提前采购与储备原材料以备生产所需,从而导致原材料有较大幅增加,同时由于公司海外业务的拓展,公司在产品的规模增加所致; (6)长期股权投资较年初增加1,759.31%,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油科思新增参股公司,以及报告期内公司收购的Dart FLG存在长期股权投资所致; (7)固定资产较年初增加44.04%,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在建工程完工验收转为固定资产所致; (8)在建工程较年初减少94.16%,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在建工程完工验收转为固定资产所致; (9)短期借款较年初增加354.85%,主要系报告期内随着公司订单的增加,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增加,导致借款增加; (10)预收款项较年初增加225.50%,主要系报告期内天然气运营业务预收款增加所致; (11)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34.7%,主要系2012年末计提的职工奖金于本期发放所致; (12)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93.95%,主要系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较年初减少所致; (13)应付利息较年初增加58.58%,主要系报告期内借款增加所致; (14)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减少32.76%,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支付了华油科思收购款所致; (15)实收资本较年初增加5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利润分配方案,以303,75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5股所致; (16)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较年初减少153.04%,主要系报告期内外币汇率变化影响所致; (17)少数股东权益较年初增加415.16%,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油科思新增参股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潍坊凯特少数股东权益增加所致。 2、利润表项目变动原因: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19.51%,主要系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合并范围增加了全资子公司华油科思及控股子公司潍坊凯特所致; (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157.77%,主要系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合并范围增加了全资子公司华油科思及控股子公司潍坊凯特所致; (3)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66.46%,主要系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合并范围增加了全资子公司华油科思及控股子公司潍坊凯特所致; (4)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5.49%,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了国内外市场布局以及海外营销网络建设,营销人员的相关差旅、劳务、业务费等费用的相应增加所致; (5)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6.18%,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两家控股子公司,管理人员的增加引起管理成本相应增加以及固定资产折旧增加,同时为不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持续增加了研发投入所致; (6)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01.24%,主要系报告期内随着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的使用,资金存放在银行形成的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7)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66.46%,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回收了往年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8)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692.06%,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折价收购Dart FLG所致; (9)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11,402.61%,主要系报告期内收购公司发生的相关中介费用所致; (10)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64.70%,主要系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合并范围增加了全资子公司华油科思及控股子公司潍坊凯特所致; (11)其他综合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2,071.22%,主要系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减少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原因: (1)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同期增加130.17%,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增加,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2)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较上年同期增加118.55%,主要系报告期内随着在手订单增加,公司采购并储备的原材料等物资增加所致; (3)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同期增加175.38%,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退回的投资投标保证金所致; (4)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较上年同期增加175.11%,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支付收购华油科思、潍坊凯特及Dart FLG的投资款所致; (5)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同期增加1,204.42%,主要系报告期内为满足公司经营活动所需的流动资金,向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6)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较上年同期减少15.82%,主要系报告期内偿还银行借款归还的现金减少,以及分配的股利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公司于2013年7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Dart Energy(FLG) Pte. Ltd.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2,088万美元收购Dart Energy(FLG) Pte. Ltd.(以下简称"Dart FLG")100%股权,本次收购实施主体是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惠华环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惠华")。香港惠华于2013年7月15日与Dart FLG完成了《股份销售与购买协议》的签署并生效。本次收购及境外投资已经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商务委员会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审批通过。根据协议约定,公司于2013年9月16日完成了对Dart FLG 100%股权的交割。 2、2013年9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通过。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董事长:黄 松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3-045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2013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十次会议于2013年10月1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3年10月24日在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大厦12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黄松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2013年10月25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补充和完善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和完善会计政策的公告》刊登在2013年10月25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3-046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2013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3年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14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4日在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会议方式进行。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全先生主持,监事王毅刚先生、杨辉先生亲自出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审阅《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后,对其无异议并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补充和完善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补充和完善会计政策的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3-047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和完善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201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和完善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生效日期2013年11月1日 (二)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计划,EPC工程总承包业务已成为公司业务拓展的重点。据此,为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对收入的表述方法参照会计准则解释和证监会的披露要求进行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 (三)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的补充和完善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201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未对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产生影响,未对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产生影响,未对公司定期报告产生影响致使公司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因此,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的补充和完善,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的补充和完善不会对公司净利润、所有者权益等指标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补充和完善符合公司实际,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补充和完善为对公司未来新增业务的政策补充,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有相关项目完成并确认收入。因此,不会对公司净利润、所有者权益等指标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补充和完善是参照会计准则解释和证监会的披露要求以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的,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补充和完善会计政策的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说明 1、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2013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补充和完善会计政策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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