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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中电远达 编号:临2013-51号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10月24日上午9:30分在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公司股份3282435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3%。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刘渭清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5人,监事1人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对会议各项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关于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3282435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二、通过了《关于审议调整2013年公司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方股东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回避了表决。 赞成4845874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回避279784833股 三、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重庆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董毅律师、彭东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重庆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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