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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3-053 TitlePh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茅惠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陈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树琴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2,464,886,587.25 | 1,865,539,788.84 | 32.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968,815,490.58 | 961,294,982.83 | 0.78%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512,533,682.06 | 103.07% | 1,195,610,640.62 | 74.6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155,806.30 | -65.54% | 3,482,409.64 | -76.0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401,344.49 | -41.48% | 2,191,127.01 | -76.2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77,566,209.54 | -168.9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75% | 0.01 | -83.3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75% | 0.01 | -83.3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33% | -0.62% | 0.36% | -1.14%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265,5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48,343.69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05,243.0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20,630.59 | | 合计 | 1,291,282.63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原因 | 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 1,361,862.16 | 与经营活动密切相关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2,466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份状态 | 数量 | 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2.66% | 77,785,380 | 0 | 质押 | 52,090,000 | 佳源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29.58% | 70,447,000 | 0 | 质押 | 19,110,000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75% | 6,560,000 | 0 | | | 湖州太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73% | 6,500,000 | 0 | | | 湖州玉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07% | 4,940,000 | 0 | |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89% | 4,500,000 | 0 | | | 曾碧连 | 境内自然人 | 0.53% | 1,260,000 | 0 | | | 湖州易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5% | 1,202,500 | 0 | | | 湖州联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39% | 929,500 | 0 | | | 杨文宗 | 境内自然人 | 0.28% | 678,000 | 0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股份种类 | 数量 | 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 | 77,785,380 | 人民币普通股 | 77,785,380 | 佳源有限公司 | 70,447,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0,447,000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 6,5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560,000 | 湖州太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6,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500,000 | 湖州玉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4,9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940,000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 4,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500,000 | 曾碧连 | 1,2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60,000 | 湖州易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1,202,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02,500 | 湖州联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929,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29,500 | 杨文宗 | 67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78,0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10名股东中,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佳源有限公司、湖州玉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交易时间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交易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2013-7-1 | 尤夫控股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88,845,380 | 37.30 | 84,345,380 | 35.41 | 2013-8-14 | 尤夫控股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84,345,380 | 35.41 | 77,785,380 | 32.66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资产负债表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货币资金 | 192,694,793.43 | 71,254,824.02 | 170.43% | 主要系保证金增加所致。 | 应收票据 | 157,430,718.84 | 87,182,099.54 | 80.58% | 主要系销售收入增加收到的应收票据相应增加及本期应收票据的贴现减少所致致。 | 应收账款 | 228,785,147.31 | 123,280,776.39 | 85.58% | 主要系销售收入增加,应收账款相应增加所致。 | 预付款项 | 20,407,948.83 | 3,237,376.05 | 530.39% | 主要系本期期末公司预付的原料款增加所致。 | 存货 | 390,065,683.55 | 212,186,579.11 | 83.83% | 主要系公司“年产20万吨差别化涤纶工业长丝项目”投产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及库存商品增加所致。 | 固定资产 | 720,033,143.84 | 449,361,714.50 | 60.23% | 主要系公司“年产20万吨差别化涤纶工业长丝项目”投产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3,072,638.00 | 21,547,270.78 | 53.49% | 主要系本期公司预付的设备款等非经营性款项增加所致。 | 短期借款 | 776,092,510.62 | 518,789,577.19 | 49.60% | 主要系随着“年产20万吨差别化涤纶工业长丝项目”投产经营性资金占用增加所致。 | 应付票据 | 168,640,000.00 | 37,624,000.00 | 348.22% | 主要系本期公司经营款支付大部分采用应付票据所致。 | 应付账款 | 261,238,287.36 | 95,039,955.43 | 174.87% | 主要系公司赊购原材料增加所致。 | 预收款项 | 15,555,347.73 | 5,404,057.54 | 187.85% | 主要系本期公司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 应付利息 | 2,687,851.81 | 1,204,142.26 | 123.22% | 主要系本期公司借款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6,500,000.00 | 15,000,000.00 | 210.00% | 主要系本期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0,275,000.00 | 5,807,500.00 | 76.93% | 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的项目补助所致。 | 利润表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营业收入 | 1,195,610,640.62 | 684,637,396.06 | 74.63% | 主要系公司“年产20万吨差别化涤纶工业长丝项目”投产,销售增加所致。 | 营业成本 | 1,057,277,451.53 | 601,976,251.65 | 75.63% | 同上。 | 销售费用 | 29,299,355.73 | 19,719,965.31 | 48.58% | 主要系公司本期销售增加相应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 管理费用 | 84,410,467.95 | 44,986,731.25 | 87.63% | 主要系公司本期加大研发投入及应付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 财务费用 | 16,236,108.09 | 9,856,574.49 | 64.72% | 主要系本期公司借款增加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5,302,568.17 | 2,654,411.68 | 99.76% | 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增加,计提的坏账准备相应增加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2,265,523.14 | 6,142,690.17 | -63.12% | 主要系本期公司收到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1,710,228.99 | 1,133,341.90 | 50.90% | 主要系本期计提的水利基金较上年增加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3,929,202.52 | 129,067.05 | 2944.31% |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未计提递延所得税所致。 | 现金流量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566,209.54 | 112,502,558.77 | -168.95% | 主要系存货及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6,695,427.99 | -442,322,366.16 | 82.66% | 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减少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2,432,908.26 | 423,341,990.35 | -49.82% | 主要系筹资的净增加额较上期减少所致。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公司实际控制人茅惠新及其控制的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佳源有限公司,茅惠新的近亲属茅惠忠、茅惠根,茅惠忠控制的湖州玉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湖州太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杭州恒祥投资有限公司、湖州易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威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湖州联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3)公司董事茅惠新、陈彦、李军、冯小英、钱毅,监事王锋,高级管理人员茅惠新、陈彦、李军、冯小英、张金德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 2010年06月08日 | 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分别为36个月、12个月、12个月 | 严格履行承诺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吴敏燕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吴敏燕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 2010年07月02日 | 股份锁定承诺期限为任期内 | 严格履行承诺 | 高先超 | 公司董事高先超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 2010年10月19日 | 股份锁定承诺期限为任期内 | 严格履行承诺 | 宋明根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宋明根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 2010年10月28日 | 股份锁定承诺期限为任期内 | 严格履行承诺 |
| 孟祥功、徐云飞、丁健、胡运丽、高赟 | 公司董事孟祥功、徐云飞、丁健,监事胡运丽、高赟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 2011年11月14日 | 股份锁定承诺期限为任期内 | 严格履行承诺 | 徐鸣岐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鸣岐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 2012年04月24日 | 股份锁定承诺期限为任期内 | 严格履行承诺 | 江先健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江先健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 2012年09月25日 | 股份锁定承诺期限为任期内 | 严格履行承诺 | 潘清华 | 公司监事潘清华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 2013年09月04日 | 股份锁定承诺期限为任期内 | 严格履行承诺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不适用 |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60% | 至 | -10%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535.01 | 至 | 1,203.78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337.53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1、“年产 20 万吨差别化涤纶工业长丝项目”产品质量有待提高,废品和不合格品较多。2、随着公司规模扩大,三项费用相应增加。3、“年产 20 万吨差别化涤纶工业长丝项目”产能逐步释放,固定成本较高。 |
五、证券投资情况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元) | 期初持股数量(股) | 期初持股比例(%) | 期末持股数量(股) | 期末持股比例(%) | 期末账面值(元) | 报告期损益(元)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份来源 | | | | 0.00 | 0 | 0% | 0 | 0% | 0.00 | 0.00 | | | 合计 | 0.00 | 0 | -- | 0 | -- | 0.00 | 0.00 | -- |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 |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 |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3-054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于 2013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13 年11月11日上午 9 :30 在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工业园区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2013年11月11日(星期一)上午 9:30 时 (三)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工业园区公司一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 (五)出席本次股本大会的对象: 1、截至 2013 年11月6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补选王锋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提名邬崇国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于 2013 年10月25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3 年11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登记地点: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四、其他 (一)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陈彦、李建英 联系部门: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72-3961786 传真号码:0572-2833555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工业园区 邮编:313017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其他备查文件 附:1、授权委托书 2、股东登记表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4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 (个人),出席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补选王锋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 | | 2 | 关于提名邬崇国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3年11月6日(星期三)下午深圳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个人)持有“尤夫股份”(股票代码:002427)股票 股,现登记参加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2013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3-055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并于2013 年10月24日上午10时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与会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茅惠新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备注:具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王锋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东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的提名,补选王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王锋:男,1982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职于湖州狮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现任职于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王锋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除在本公司任职外,未在其他机构任职;间接持有公司13万股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本次补选王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不存在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将上述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邬崇国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公司原独立董事许宏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提名委员会的职务。现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推荐,提名邬崇国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接任许宏印先生的工作,同时接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提名委员会的职务,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2013年10月25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巨潮资讯网刊登的《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邬崇国先生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通过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3年11月11日上午9:30时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 邬崇国简介: 邬崇国,男,37岁,中国籍,未有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 邬崇国先生已于2012年5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1998年7月至2002年3月担任浙江天健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02年4月至2007年12月担任浙江中汇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1月至2010年12月担任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董事长,自2010年12月起担任浙江中联耀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至今。 邬崇国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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