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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卢柏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俊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庆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于2013年1月8日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3年1月17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2013-003号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股份数量为33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6%,成交的最高价为8.49元/股(调整后为5.59元/股),最低价为8.34元/股(调整后为5.49元/股),支付总金额约为281.13万元(含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 对外投资情况 1、收购资产情况 2013年7月1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乌克兰NOPOSION-AGRO 股权与增资的议案》,基于公司海外发展战略,实现业务互补,将诺普信品牌推向乌克兰市场,公司拟收购乌克兰NOPOSION-AGRO公司60%股权并增资,开展诺普信品牌在乌克兰的农药制剂的登记与销售业务。同意公司以6000美金收购乌克兰NOPOSION-AGRO 60%的股权,作为知识产权主体企业,并按60%股权比例增资53.4万美金,另一股东BrandAgrochem按40%股权比例增资35.6万美金,进行农药登记证业务。再由NOPOSION-AGRO公司投资一家全资销售公司进行贸易业务运作。 2013年8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公开竞拍江苏常隆化工有限公司15%股权转让项目的议案》,并经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参与市场竞拍,收购常州工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的常隆化工15%股权。根据常州产权交易所发布的拍卖公告,股权拍卖价格以经江苏中天评估的截至2013年3月31日转让股权对应的常隆化工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确定转让参考价格为15294.63万元,最终交易价格以公开竞拍价格为准。2013年9月12日,公司已完成与常州工贸股权转让协议的签订。2013年4月1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损益为953.79万元, 最终转让价格为16,248.42万元。2013年10月23日完成股权变更工商登记。 2013年9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关于拟受让融信南方持有常隆化工20%股权的议案》。并经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受让融信南方持有其控股72.53%的子公司江苏常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隆化工”)20%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格参考融信南方前次取得常隆化工股权的交易价格加上融信南方的融资费用,预计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不超过2.2亿元人民币。2013年9月26日,公司已完成与融信南方股权转让协议的签订,最终转让价格为21,920万元。2013年10月23日完成股权变更工商登记。 2、设立子公司 2013年9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为满足公司业务拓展和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7,000万元出资设立深圳标正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五、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卢柏强 201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13-071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青岛星牌提供 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于 2013年10月25日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青岛星牌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公司控股85%的子公司青岛星牌作物科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星牌”)提供委托贷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贷款事项概述 1、贷款金额及期限 公司为有效地运用其自有资金,支持控股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拟将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整的自有资金委托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公司控股公司青岛星牌发放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后,按资金到位时间计算),到期归还。 2、贷款主要用途及使用方式 公司向青岛星牌提供的委托贷款主要用于生产所需的流动资金。 3、资金占用费的收取 公司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上浮20%与青岛星牌结算贷款利息,银行按委托贷款金额一次性收取公司万分之一点五手续费。 4、审批程序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其他股东义务 青岛星牌的基本情况及其他股东义务 1、基本情况 名称:青岛星牌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莱西市姜山镇前垛埠村(釜山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万太斌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25%氰.辛乳油、50%多.硫悬浮剂、5%阿维菌素乳油、3%啶虫眯乳油、20%三唑磷乳油、4.5%高效氯氰菊酯乳油、40%杀扑磷乳油、480克/升毒死蜱乳油、1%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乳油、25%多菌灵可湿性粉剂)。 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品);生物农药的研究、开发;农作物病虫害防止信息咨询;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截止2013年9月30日,青岛星牌资产总额为8,339.62万元,负债总额为4,320.94万元,净资产为4,018.68万元,资产负债率51.81%;2013年1-9月,青岛星牌实现营业收入8,515.96万元,净利润427,1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其他股东义务 青岛星牌的另一股东为青岛星四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星四季”)持有青岛星牌15%的股权,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委托贷款由公司单方提供,由青岛星四季持有的青岛星牌15%的股权作担保,如青岛星牌不能归还到期借款,青岛星四季承担归还借款的连带责任。 三、提供委托贷款的原因 公司向青岛星牌提供的委托贷款主要用于生产所需的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对青岛星牌的委托贷款,是基于支持其业务发展,解决其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青岛星牌其未来收入可以预期,具备了较好的偿债能力,且青岛星牌的另一股东青岛星四季以持有青岛星牌15%的股权作担保,其财务风险较小。本次委托贷款利率定价公允,不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青岛星牌的委托贷款,是用于支持其业务发展,解决其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青岛星牌其未来收入可以预期,具备了较好的偿债能力,且青岛星牌的另一股东青岛星四季以持有青岛星牌15%的股权作担保,如不能归还到期贷款,青岛星四季承担归还借款的连带责任,其财务风险较小。本次委托贷款利率定价公允,不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该事项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控股公司青岛星牌提供委托贷款事项。 六、本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止2013年10月25日,公司累积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4000万元(含本次),不存在逾期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详细情况如下表: ■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编号:2013-072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于2013年10月25日上午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向兴业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的使用人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诺普信农资销售有限公司,在总额度不变下,具体使用时分别由上述各公司向兴业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申请并签订单项业务合同,上述子公司授信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为信用,期限一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诺普信农资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进 注册资本:100万元 住 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诺普信办公楼三楼304、305 成立日期:2005年1月20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农机具、农膜,其它国内商业及物资供销业(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需前置审批的项目);批发、零售农药(不含危险化学品)。 1、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3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27,076.78万元,负债总额为26,441.55万元,净资产为635.23万元,资产负债率97.65%;2013年1-9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3,998.58万元,利润总额-42.36万元,净利润-35.0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1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24,230.25万元,负债总额为23,559.97万元,净资产为670.28万元,资产负债率97.23%;2012年1-12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1,838.67万元,利润总额-2,845.13 万元,净利润-2,773.53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2、信用等级状况:良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自融资事项发生之日起一年。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在实际担保额度发生时做后续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发展,且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为支持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是公司基于支持下属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决策,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我们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信息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1,900万元,占公司201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9.26%,占总资产的40.6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80,000万元,占净资产的57.89%,逾期担保金额0.00万元;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总额为75,900万元,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13-073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参股公司常隆农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于 2013年10月25 日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卢柏强先生、董事、财务总监陈俊旺先生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常隆农化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缓解公司之参股公司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隆农化”)的资金压力,支持其业务发展,更好的实现双方互利共赢的良好局面,公司拟为常隆农化向银行授信人民币1.2亿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明若 注册资本:25800万元人民币 住 所:泰兴经济开发区团结河路8号 成立日期:2009年9月11日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农药原药、农药制剂(按许可证所列范围)及副产品氢氧化纳、磷酸生产、销售;十八酰氯、2-氰基苯酚及副产品盐酸生产、销售。一般经营项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1、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3年9月30日,常隆农化资产总额为133,650.81万元,负债总额为 93,974.53万元,净资产为39,676.28万元,资产负债率70.31%;2013年1-9月,常隆农化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8,277.26万元,利润总额5,091.11万元,净利润3,818.33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常隆农化资产总额为123,687.61万元,负债总额为87,829.66万元,净资产为35,857.94万元,资产负债率71.01%;2012年1-12月,常隆农化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0,270.17万元,利润总额9,752.44万元,净利润7,394.7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抵押事项: 常隆农化以其139,696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期限为2013年8月7日到2015年8月6日,作为8000万元授信额度的担保。 2、信用等级状况:A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持有其35%的股份,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卢柏强先生兼任常隆农化的董事;江苏常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隆化工”)持有常隆农化65%的股份,常隆化工目前第一大股东深圳市融信南方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2.53%)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卢柏强先生控制的公司,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产权及控制关系 常隆农化的控股股东为常隆化工。常隆化工持有常隆农化65%的股份,公司持有常隆农化35%的股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自融资事项发生之日起一年。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在实际担保额度发生时做后续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目的 满足上述参股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支持参股公司业务发展。 2、对担保事项的风险判断 本次提供担保的参股公司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货款回笼质量较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资信状况良好,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3、公司持有常隆农化35%的股份,常隆农化的控股股东为常隆化工,其持有常隆农化65%的股份,常隆化工按其持股比例提供2.23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或财务资助。 4、反担保情况:常隆农化用其等值的部分固定资产(机器设备)提供反担保,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 5、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的《关于对参股公司常隆农化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参股公司常隆农化拟向银行授信人民币1.2亿元。 为支持参股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是根据公司所在行业的实际情况及参股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信用状况作出的,也是为了满足公司的发展需要,其决策程序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常隆农化的控股股东为常隆化工,其持有常隆农化65%的股份,常隆化工按其持股比例提供2.23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或财务资助。 4、常隆农化用其等值的部分固定资产(机器设备)提供反担保,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 5、我们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6,815万元。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信息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1,900万元,占公司201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9.26%,占总资产的40.6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80,000万元,占净资产的57.89%,逾期担保金额0.00万元;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总额为75,900万元,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13-074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参股公司常隆化工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于 2013年10月25 日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卢柏强先生、董事、财务总监陈俊旺先生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常隆化工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缓解公司之参股公司江苏常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隆化工”)的资金压力,支持其业务发展,更好的实现双方互利共赢的良好局面,公司拟为常隆化工向银行授信人民币2亿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常隆化工有限公司 住所: 常州市新北区长江北路1229号 法定代表人:陆明若 注册资本:(人民币)36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聚氨酯树脂、N,N-二甲基甲酰胺(精馏)、盐酸的生产;农药原药、农药制剂、有机化工原料(限已取得危险化学品许可证和许可证有效期内的产品)销售。 一般经营项目:农药制剂、聚氨酯树脂合成革、铸造树脂、2-氯-5-氯甲基砒啶、功夫酸、丁硫脲、三氟烟酸、甲磺胺、乙磺胺、苄磺胺的的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1、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3年9月30日,常隆化工资产总额为136,162.02万元,负债总额为 51,286.35万元,净资产为84,875.67万元,资产负债率37.67%;2013年1-9月,常隆化工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0,696.92万元,利润总额3,007.78万元,净利润2,726.9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常隆化工资产总额为150,196.53万元,负债总额为41,157.97万元,净资产为109,038.56万元,资产负债率27.40%;2012年1-12月,常隆化工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9,584.61万元,利润总额7,481.35万元,净利润7,046.2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抵押事项: 常隆化工以常国用(2009)第0348460号作抵押向工商银行常州中山门支行贷款,最高抵押贷款额度4500万元,抵押期限2011年7月2日至2014年7月5日;以常国用(2009)第0348596号、常国用(2009)第0348481号作抵押,最高抵押贷款额度2,294.82万元,向建设银行常州新北支行贷款,抵押期限2013年3月4日至2018年3月3日。 2、信用等级状况:A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持有其35%的股份,深圳市融信南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信南方”)持有常隆农化52.53%的股份,融信南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卢柏强先生控制的公司,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产权及控制关系 常隆化工的控股股东为融信南方,其持有常隆化工52.53%的股份,常隆化工的股权结构如下: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自融资事项发生之日起一年。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在实际担保额度发生时做后续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目的 满足上述参股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支持参股公司业务发展。 2、对担保事项的风险判断 本次提供担保的参股公司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货款回笼质量较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资信状况良好,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3、公司持有常隆化工35%的股份,常隆化工的控股股东为融信南方,其持有常隆化工52.53%的股份,融信南方按其持股比例提供3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或财务资助。 4、反担保情况:常隆化工用其等值的部分固定资产(机器设备)提供反担保,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 5、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的《关于对参股公司常隆化工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参股公司常隆化工拟向银行授信人民币2亿元。 为支持参股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是根据公司所在行业的实际情况及参股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信用状况作出的,也是为了满足公司的发展需要,其决策程序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常隆化工的控股股东为融信南方,其持有常隆化工52.53%的股份,融信南方按其持股比例提供3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或财务资助。 4、常隆化工用其等值的部分固定资产(机器设备)提供反担保,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 5、我们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0元。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信息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1,900万元,占公司201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9.26%,占总资产的40.6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80,000万元,占净资产的57.89%,逾期担保金额0.00万元;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总额为75,900万元,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13-075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于2013年10月25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3年11月12日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董事会提交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11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11月11日(星期一)至2013年11月12日(星期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1月12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1月11日下午15:00 至2013年11月12日下午15:00。 4、会议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3年11月6日(星期三)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向兴业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申请人民币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对参股公司常隆农化提供担保的议案》; 4、审议《关于对参股公司常隆化工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3年10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对参股公司常隆农化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对参股公司常隆化工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11月6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保荐机构代表; 5、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6、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四、参与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13年11月8日上午9:00-11:00 时,下午14:00-16:00时。 2、会议登记地点: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3、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4、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5、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6、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须在2013年11月8日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1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 (3)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同时,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相应的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 (4)在“委托股数”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 (5)确认委托完成 4、计票原则: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具体流程: 1、股东获得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激活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3)申请数字证书 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3年11月11日下午15:00至2013年11月12日下午15:00。 六、其他事项: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 邮编:518102 联系人:王时豪、龚文静 电话:0755-29977586 传真号:0755-27697715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3年11月12日召开的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13-069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通知于2013 年10 月18 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3 年10月25 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 名,实际表决的董事7 名,会议由董事长兼总经理卢柏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细内容请见2013年10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青岛星牌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2013年10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青岛星牌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三、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向兴业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申请人民币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向兴业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的使用人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诺普信农资销售有限公司,在总额度不变下,具体使用时分别由上述各公司向兴业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申请并签订单项业务合同,上述子公司授信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2013年10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对参股公司常隆农化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联董事卢柏强先生、陈俊旺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董同意。详细内容请见2013年10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参股公司常隆农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对参股公司常隆化工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联董事卢柏强先生、陈俊旺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董同意。详细内容请见2013年10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参股公司常隆化工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3年11月12日(星期二)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第三项至第六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请见2013年10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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