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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延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远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史银燕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49.71%,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增加募投项目投入及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2)应收票据较期初增长54.41%,主要系收到客户的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3)预付款项较期初增长231.7%,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预付材料及分包工程款增加所致; (4)应收利息较期初减少100%,主要系公司收回1年期定期存款利息所致; (5)存货较期初增长63.71%,主要系购买的机械配件及已完工未结算项目增加所致; (6)本报告期其他流动资产增长13,800万元,主要系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7)在建工程较期初增长90.66%,主要系研发中心建设和强夯设备购造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8)长期待摊费用较期初增长144 ,342.48元,主要系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支出所致; (9)预收账款较期初增长100.19%,主要系已结算未完工项目增加所致; (10)应交税费较期初增长42.17%,主要系因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的增加,应交营业税和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11)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长86.45%,主要系应付职工医疗保险费和项目风险抵押金增加所致; (12)未分配利润较期初增长34.41%,主要系公司报告期产生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2、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55.3%,主要系公司业务量增加所致; (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65%,主要系公司业务量增加所致; (3)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47.26%,主要系公司业务量增加所致; (4)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66.65%,主要系公司银行存款减少及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145.52%,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收回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6)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53.33%,主要系公司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增加所致; (7)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36.23%,主要系公司处理固定资产损失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78.97%,主要系公司加大工程款及保证金的收款力度,控制经营活动现金支出,销售商品产生的现金流较上年同期增加61.97%,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79.74%共同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97.08%,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13,800万元,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33.29%共同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0%,主要系公司分配股利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2012年7月2日,公司与陕西建工集团总公司签订《延安煤油气资源综合利用场平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合同标的为西区一标段场平工程(场平地基强夯工程)。合同期限360天,合同金额暂定12,036.28万元。截至2013年9月30日,完成合同工作量的85.54%,实现营业收入10,296.06万元,累计收款8,099.85万元。该合同正在履行之中。 2、2012年11月27日,公司与北京蓝天建设有限公司就延安市新区北区(一期)场地平整项目签订了《施工分包合同》。合同标的为延安市新区(北区)一期场地平整项目(第七合同段)。合同期限270天。合同金额暂定人民币13,312.00万元。截至2013年9月30日,完成合同工作量的100%,实现营业收入13,312.00万元,累计收款4,000.00万元。该项目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已全部完成。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证券投资。 董事长:吴延炜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42 证券简称:中化岩土 公告编号:2013-32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10月18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13年10月25日在北京市大兴工业开发区金苑路2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举手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延炜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暂名)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为进一步拓展江苏及附近地区的业务市场,公司拟设立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暂名),负责人为哈庆春先生。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分公司工商登记等事宜。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0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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