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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公司负责人曾胜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邢俊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易海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59.18%,主要原因系期内偿还银行借款及支付供应商货款所致; 2、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91.44%,主要原因系票据结算; 3、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66.15%,主要原因系当期销售增加,同时公司回款一般集中在四季度; 4、报告期末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150.58%,主要原因系当期预付采购货款增加; 5、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66.10%,主要原因系当期投标保证金增加; 6、报告期末长期应收款较期初增加119.4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结转了部分LED路灯的BT合同。 7、报告期末在建工程较期初减少51.3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沈阳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完工转出; 8、报告期末无形资产较期初增加33.4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完工转入; 9、报告期末开发支出较期初增加53.75%,主要原因系公司基于云计算的安全支付平台项目研发投入; 10、报告期末应付票据较期初增加28.42%,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增加; 11、报告期末预收账款较期初增加47.5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预收客户货款增加; 12、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65.37%,主要原因系在一季度支付上年预提的员工奖金; 13、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期初增加139.7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尚未缴纳增值税、所得税款; 14、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减少38.5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应付往来款减少; 15、报告期末专项应付款较期初增加70.9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深圳市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16、报告期内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4.22%,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销售人员差旅费、办公费增加; 17、报告期内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5.2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研发支出增加; 18、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526.8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计提坏账准备增加; 19、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2073万元,主要系销售回款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但报告期内采购支出及EMC、BT业务支出增加; 20、报告期内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为992万元,主要系购置固定资产及对通新源增资; 21、报告期内筹资活动现金流量金额为2483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的银行短期借款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公司于2012年3月27日召开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有关事项,2013年3月26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授权期限、定价原则等进行调整的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于2013年8月14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9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19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500万股新股。目前公司已经正式启动发行工作,发行工作正在进行中。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曾胜强):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3-052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9楼会议室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3年10月15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曾胜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6名,董事张跃华因出差委托董事林楚彬代为出席会议。会议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分项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3年10月26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13年10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上海浦发银行深圳福强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由子公司证通佳明光电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于2013年3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3年3月26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四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上海浦发银行深圳福强支行申请期限为1年的综合授信(敞口)10,000万元,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曾胜强、许忠桂对该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银行要求,公司向上海浦发银行深圳福强支行申请的上述综合授信在实际控制人曾胜强、许忠桂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之外,将追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证通佳明光电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3年10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相关情况详见公司2013年10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科恒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于2013年7月23日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科恒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2013年对中科恒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含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恒源”)的LED灯具及其他风光互补系统部件的销售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因公司近期拟与中科恒源签订购销合同,现重新预计2013年度公司与中科恒源(包含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LED灯具及其他风光互补系统部件的关联销售总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3年10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增加与中科恒源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相关事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3年10月26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增加2013年度与中科恒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13年11月11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9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13年10月26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3-053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9楼会议室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3年10月15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青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分项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科恒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3-055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3年11月11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现场会议,记名投票 3、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1月11日(星期一)上午10:00-12:00 4、会议期限:半天 5、股权登记日:2013年11月7日(星期四) 6、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光明新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9楼会议室 7、会议出席对象 (1)2013年11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向上海浦发银行深圳福强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由子公司证通佳明光电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与中科恒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2013年10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11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有关披露文件。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3年11月8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30 2、登记地点:深圳光明新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9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四、其他事项 1、联系人:许忠慈,曹钧 联系电话:0755-26490118 联系传真:0755-26490099 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9楼 邮编:518132 2、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3年11月11日(星期一)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的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 注:1、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委托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2、赞成、反对或者弃权仅能选一项;多选者,视为无效委托; 3、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公章。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3-056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3年度与中科恒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年初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13年7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3年7月23日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科恒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2013年对中科恒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含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恒源”)的LED灯具及其他风光互补系统部件的销售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公司于2013年7月4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公司关于与中科恒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13-036号),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披露。 2、重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因公司近期拟与中科恒源签订销售合同,现重新预计2013年度公司与中科恒源(包含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LED灯具及其他风光互补系统部件的关联销售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 3、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截至目前,公司除持有中科恒源3.30%股权外,与中科恒源无其他关联关系。2012年公司年报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年度审计时建议,根据谨慎性原则,将中科恒源及其子公司作为公司关联方列示。因此本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3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同时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4、2013年重新预计后的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5、2013年1月1日至披露日公司与中科恒源(含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为77.36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科恒源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为1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向军;住所为北京市密云县经济开发区西统路8号西田各庄镇政府办公楼508室-7;经营范围为生产风力发电机组(许可经营项目),风力发电机组的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技术改进与应用;新能源的研究与开发;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发电技术开发与技术咨询;磁悬浮轴承技术开发,磁机电技术产业化服务;新能源节能技术开发、节能技术服务、节能技术咨询、方案设计;合同能源管理;风电场、新能源用户侧并网及并网电站的投资、设计、技术咨询与企业管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与软硬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太阳能、风能、风光互补供电系统及其系列产品;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一般经营项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12年12月31日,中科恒源总资产为132,266.31万元,净资产为50,526.35万元,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53,628.98万元,净利润3,870.05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经公司2009年12月1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10年11月20日,公司与中科恒源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公司出资1,982.50万元,以5元/股的价格对中科恒源增资396.50万股,占中科恒源当时增资后股份总数的4.96%,2010年11月26日相关工商变更完成,公司成为中科恒源的股东,后由于中科恒源的增资,公司现持有中科恒源3.30%的股权。 截至目前,公司除持有中科恒源3.3%股权外,与中科恒源无其他关联关系。2012年公司年报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年度审计时建议,根据谨慎性原则,将中科恒源及其子公司作为公司关联方列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科恒源是目前行业领先的风能与太阳能中小型综合应用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该公司自主研发的全永磁悬浮风力发电技术、风光互补系统集成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目前国内风能与太阳能中小型综合应用市场处于成长过程中,中科恒源公司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其近年来经营情况良好,盈利稳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从事LED大功率路灯业务,中科恒源为公司LED路灯业务的重要客户。 公司对中科恒源的销售过程中,除LED灯具外,会根据其要求,向其他厂商采购太阳能板、蓄电池和灯杆等风光互补系统的其他部件,再对其销售。 公司对中科恒源销售LED灯具或其他风光互补系统部件,交易价格采取市场价格定价。公司一般会根据中科恒源发出的招投标或询价函,根据采购产品类型、质量条款、付款条件进行竞争性商务谈判,并确定公司相应销售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09年开始从事LED业务,为弥补在LED大功率照明路灯市场经验不足的风险,积极地寻找对LED大功率路灯有稳定需求的运营企业,并与之结成战略合作关系,以增强公司在该行业的竞争优势,在合作中提升公司的技术能力,并逐步拓展其他客户。 中科恒源是公司LED路灯业务的重要客户和战略伙伴之一。公司对中科恒源销售LED灯具或其他风光互补系统部件,一般会根据中科恒源发出的招投标或询价函,根据采购产品类型、质量条款、付款条件进行竞争性商务谈判,并确定公司相应销售价格。相关交易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公司事前就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沟通并获得了我们的认可,经我们审核后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向中科恒源销售LED及相关产品是公司业务发展客观需要,同时交易以市场公允价定价,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3、在审议关联交易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3-057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10,000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14,5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证通佳明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通佳明光电”) 2、被担保方: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3、公司于2013年3月26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四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上海浦发银行深圳福强支行申请期限为1年的综合授信(敞口)10,000万元,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曾胜强、许忠桂为该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根据银行要求,公司向浦发银行深圳福强支行申请的上述综合授信将追加由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证通佳明光电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公司于2013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天安工业村8座3A单元 法定代表人:曾胜强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硬件、外围设备,电子产品,自助设备及配件,金融机具设备,通讯设备,金融支付终端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租赁、维护、运营、营销推广及服务;电子计算机系统集成及技术服务;经国家密码管理机构批准的商用密码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维护、保养及相关技术咨询和运营维护(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LED照明、城市道路照明工程、风光发电设备、太阳能应用系统及相关应用工程、汽车电子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能源管理方案的设计和实施及运营;节能方案咨询;为企事业单位提供节能服务、能源监测、能源管理、设备维护及EMC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自有房屋租赁;进出口业务(具体按深贸管登证字第2001-101号资格证书办)。 注册资本:20,983.20万元 截至2013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128,170.20万元,净资产57,730.37万元,201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4,411.50万元,净利润4,500.5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2013年3月26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四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上海浦发银行深圳福强支行申请期限为1年的综合授信(敞口)10,000万元,该综合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曾胜强、许忠桂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银行要求,公司向浦发银行深圳福强支行申请的上述综合授信将追加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证通佳明光电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作为被担保对象,所处行业发展成上升趋势,经营情况良好。本次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也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证通佳明光电有限公司为公司向上海浦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筹措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于2013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3年9月12日召开的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证通金信、证通佳明光电向招商银行深圳深南中路支行申请的不超过3,000万元、1,500万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截止目前,公司经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为4,5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201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29%,实际的对外担保余额为2,020万元,占201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72%,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如含本次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14,500万元,占201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6.71%。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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