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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翔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柯荣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冯达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1、资产负债表项目 ■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矿山扩产项目 9月23日上午,公司锂辉石矿105万吨/年技改扩建项目在呷基卡高原上举行了开工奠基仪式。 技术方面:报告期内,融达锂业初步确定了选矿工艺流程;完成了破碎工段图纸审查;提交了破碎机、重板给矿机、圆振动筛、浓密机的基础图、安装图电子版本至设计院,预计10月底前,完成脱水设备选型。 项目要件方面:报告期内初步确定了土地补偿标准,并根据用地范围向康定县缴纳土地预付款850万元,康定县政府项目协调组进驻现场开展工作;办理完成了康定县安全、环保、国土、水务、工商等11个政府主管部门,以及周边6个村委会关于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意见函;办理完成了环评所需的康定县旅游文化局出具的关于项目所在地无文物古迹证明,环保局关于项目下游10公里无集中饮用水源地证明;组织勘测定界单位现场踏勘,并形成初步打桩定界图。 (2)锂盐项目 公司于2013年7月25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启动年产2.2万吨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启动2.2万吨项目的投资建设。为促进项目顺利开展,公司决定投资2000万元在眉山市设立全资子公司作为投资建设项目的运作实体。同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路翔锂业有限公司办理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四川省眉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柯荣卿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路翔股份 公告编号:2013-051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柯荣卿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和手机短信同时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3年10月24日以现场会议和网络通讯相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董事会6位董事全部出席,其中除董事长柯荣卿和董事李大滨电话参会并传真表决外,其余4名董事出席现场会议并表决。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柯荣卿先生主持。全部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路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董事会承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的载有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财务数据的电子文件内容与同时报送的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文稿一致。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3年11月10日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治理,稳健经营,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柯荣卿先生、郑国华先生、翁阳先生、李大滨先生、陈新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拟聘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的提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非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3年11月10日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治理,稳健经营,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苏晋中女士、白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两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苏晋中女士、白华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的提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其中苏晋中女士因于2008年4月18日经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被聘任为独立董事,若本次当选,根据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的相关规定,其任期至2014年4月17日到期。《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4800元/月,含税,税款由公司代扣代缴;非独立董事中若在公司担任行政管理职务或承担其他职能的,由董事会按其担任的行政管理职务或承担的其他职能确定薪酬,不另外发放董事津贴;非独立董事中若没有在公司担任行政管理职务或承担其他职能的,发放董事津贴,津贴为每人4000元/月,含税,税款由公司代扣代缴。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3年11月11日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4日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柯荣卿先生,196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 年毕业于海军工程大学核反应堆工程专业;2005 年获得暨南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3年至1988年任海军工程大学训练部参谋;1988年至1998年任汕头泛城国际有限公司总经理;1998年创办本公司前身广州利德嘉发展有限公司,历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曾荣获“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十大杰出人物”、“中国经济年度大会十大卓越企业家”等称号,现还担任中国国际友好联络会理事和暨南大学第五届MBA联谊会荣誉会长。 柯荣卿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截止至2013年10月24日,持有公司股份28,035,700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郑国华先生,1962年10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83年毕业于海军工程大学光学专业。1983年至1986年任教于海军工程大学,1987年至1992年任深圳进出口集团公司业务经理,1992年至2001年任惠州市新世纪发展总公司总经理,2000年起至今任公司董事,现任金联万家(北京)电子支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郑国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截止至2013年10月24,持有公司股份5,474,894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翁阳先生,196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8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计划统计专业。1987至1996年于中国机床总公司工作,历任科长、副处长、处长;1996至2007年任北京路翔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07年至今任北京路翔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09年5月15日起任本公司董事。 翁阳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大滨先生,196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83年毕业于海军工程大学机电管理专业,2004年完成华南理工大学企业管理研究生课程学习,2007年完成暨南大学经济法研究生课程学习。1983年至1986年任教于海军工程大学,1986年至1993年任职于广东省汕头市计划委员会,1993年至2002年任汕头铁路建设开发公司总经理,2002年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任重庆路翔总经理。2008年1月12日至2009年7月5日任本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4月18日起任本公司董事。 李大滨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新华女士,197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经济师职称,管理学硕士、经济学学士。1998年毕业于厦门大学国际贸易系市场营销专业,2007年完成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企业管理研究生课程学习,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考试。陈新华女士曾任职于厦门兆利发展有限公司、厦门精瑞电脑有限公司;2002年9月起进入本公司,历任经营部副经理、采购物流部经理、生产中心主任等职务,2008年1月起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09年4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陈新华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苏晋中女士,194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65年毕业于福州大学机械系铸造工艺及设备专业。1965年至1973年,任广州工具厂技工学校教师、1101厂、1107厂技术员;1973年至1974年,任广州汽车厂铸造车间技术员;1974年至1983年,任广州压铸厂技术员、工程师、技术组长、副厂长;1983年至1989年,任广州市科委副主任;党组成员;1989年至1999年,任广州市科协党组书记、副主席、纪检组组长;1998年至2007年,任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苏晋中女士是广州市第九、十、十一、十二届人大代表;广州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现已退休。2008年4月起任路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苏晋中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白华先生,196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非执业)和中国会计学会会员。白华先生2000年毕业于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3年毕业于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获管理学博士学位。白华先生自2003年7月起至今任教于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并自2005年10月起任副教授和硕士生导师。白华先生自2012年4月被聘任为路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还担任广东凌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广东南粤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监事。其他主要兼职包括广东省审计学会理事和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宣传委员会委员。 白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路翔股份 公告编号:2013-052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公司监事长潘文中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及手机短信方式同时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13年10月24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代表有表决权监事的100%。 4、监事长潘文中先生主持了本次监事会,董事会秘书陈新华女士列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路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监事会并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路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于2013年11月10日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潘文中先生、卞耀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当选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公司第五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在最近二年内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其他上市公司标准,同意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津贴如下:非职工监事或不在公司承担一定职能的外部监事津贴为每人4800元/月,含税,税款由公司代扣代缴;职工监事或在公司承担一定职能的监事由公司按其相应行政职务或承担的一定职能领取职务薪酬,不另领取监事津贴。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路翔股份 公告编号:2013-054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4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13年11月11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11月11日(星期一)下午02:3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11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本公司会议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890号9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下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给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 选举柯荣卿先生为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郑国华先生为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翁阳先生为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李大滨先生为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 1.5 选举陈新华女士为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1 选举苏晋中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2.2 选举白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1 选举潘文中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3.2 选举卞耀安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关于制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5、审议《关于制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特别强调事项: 1、议案1、议案2、议案3将对各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本次股东大会拟选举董事或非职工代表监事席位数相等的表决权。本次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四名,独立董事二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二名。据此,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计算公式为: 议案1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4。 议案2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 议案3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 2、按议案1、议案2选举董事时,鉴于《公司章程》第八十二条 “公司在董事会换届选举时,提名的董事人数应多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组成人数。”以及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的规定,故本次股东大会对七名董事候选人柯荣卿先生、郑国华先生、翁阳先生、李大滨先生、陈新华女士、苏晋中女士、白华先生在采取累积投票制的基础上实行差额选举,具体选举程序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时,先从五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选定四名作为投票对象,在选定的四名投票对象中,可以自主选择将全部表决权集中投于一名投票对象,也可以分散投于多名投票对象;既可以将全部表决权用于投票表决,也可以将部分表决权用于投票表决。五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得票较多的四名当选,但每位当选董事的最低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半数。若得票最少的候选人为票数相同的若干人,且得票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半数的,则继续以该若干人为候选人,按照未选出董事名额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2)选举独立董事时,从两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选定两名作为投票对象,在选定的两名投票对象中,可以自主选择将全部表决权集中投于一名投票对象,也可以分散投于两名投票对象;既可以将全部表决权用于投票表决,也可以将部分表决权用于投票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得票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半数当选。 3、按议案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时,从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选定两名作为投票对象,在选定的两名投票对象中,可以自主选择将全部表决权集中投于一名投票对象,也可以分散投于两名投票对象;既可以将全部表决权用于投票表决,也可以将部分表决权用于投票表决。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以得票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半数当选。 4、本次换届选举提名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候选人资格经提名人初步审查后,认为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业务技能及工作经验。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候选人简历已经披露在公司相应的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告中,会议审议的议案有关内容请参见2013 年10月26 日披露的《路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路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890 号9 楼路翔股份董秘办,邮编:510635 3、登记时间: 2013 年11月6 日~11月7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务联系人:陈新华,郭燕婷 联系电话:020-38289069 传真:020-38289867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890 号9 楼路翔股份董秘办,邮编:510635 五、备查文件 1、路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路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4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NO. 兹全权委托 先生( 女士 )代表本人 (单位)出席路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受托人具有表决权并按如下所示表决: ■ 特别说明: 1、对议案1、议案2、议案3表决时采取累积投票制,具体操作办法如下:(1)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投票权总数=持有的股份数×4,股东仅能在议案1的五个候选人中选定四个进行投票,该投票权总数可在的四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2)选举独立董事时,投票权总数=持有的股份数×2,该投票权总数可在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时,投票权总数=持有的股份数×2,该投票权总数可在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2、对议案4至议案5投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路翔股份 公告编号:2013-055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 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鉴于路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于2013年11月10日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3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公司职工代表大会2013年第二次会议。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并现场表决,选举王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王钢先生将与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10月25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钢先生,195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85年毕业于武汉大学, 1988年至2007年先后任职于深圳安科公司、深圳亿亨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帝阳药业有限公司。2007年进入公司,2007年3月至2011年8月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路翔公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9月至2013年6月任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路翔交通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7月至今任公司战略投资部总监。 王钢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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