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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家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申亚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智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六、证券投资情况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艾迪西 公告编号:2013-029 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14日以邮件、传真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3年10月24日(周四)下午13时在玉环县机电工业园区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家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于2013年11月13日(周三)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艾迪西 公告编号:2013-031 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23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在2012年年报审计过程中,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委派的项目组严格执行准则,勤勉尽责,服务优质,但近期负责公司专业服务的工作团队由于业务发展需要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了保证本公司后续相关审计工作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不再聘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议拟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的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对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多年来为公司所做的审计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12月改制成为国内第一家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经中注协全国前百家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统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两年排名均位列第5位。综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优质的专业服务。 公司于2013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不再负责公司2013年度的审计工作;公司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13年度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行情等因素具体协商确定。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独立意见,对此议案表示同意。 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变更公司审计机构事项自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艾迪西 公告编号:2013-032 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3年11月13日(周三)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1月13日(周三)下午13:30。 3、股权登记日:2013年11月6日(周三) 4、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百丈东路901号兴业大厦15楼宁波艾迪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11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3年10月2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3 年11月8日(周五)9:00——11:00、13:3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玉环县机电工业园区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证券投资部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在2013年11月8日17:00 前将邮件发送至:Idc_security@idcgroup.com.cn,邮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至0576-87298758。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於采、罗蓉 联系电话:0576-87298766-80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具体情况如下:
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授权委托人对上述审议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赞成”、“ 反对”或“ 弃权”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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