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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 公司负责人荀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荀建华 201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3-032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13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该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5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荀建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补选董事姚志中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补选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燕女士、独立董事闫国庆先生、董事姚志中先生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张燕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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