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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应当单独列示该董事姓名及未出席原因。
1.3
公司负责人包士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庄雨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怀刚强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作出相关承诺,承诺事项已于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本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严格按照承诺事项履行职责。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包士金 201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13-028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包士金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15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应到董事8名,7名董事按期签署了会议相关文件。独立董事刘雪松女士因出国未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与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1、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并披露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201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及财务报告,公司编制了《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披露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2、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良好运作、协助公司董事长处理公司经营管理决策,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选举包振华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包振华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3、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第2013-030号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 包振华先生个人简历 包振华先生:2004年9月至2008年7月,就读南京林业大学;2008年9月至2010年12月,就读伦敦大学国王学院;2011年4月至2011年7月,招商银行江阴支行客户经理;2011年8月至2011年10月,担任公司投融资部部长;2011年10月至2012年3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3月起,担任公司总经理;2012年11月起至今,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兼公司总经理。 包振华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包士金先生系父子关系,与董事会秘书朱陶芸女士系夫妻关系;除上述关系,包振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 包振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13-029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强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达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并披露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过认真审核,与会监事发表如下意见: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据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对外披露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议案》。 经过认真审核,与会监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情况的反映更为准确和客观,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13-030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变更起始日期:2013年10月1日; 2、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增加公司2013年度利润总额约2000万元。 一、概述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应收款项更接近于公司实际回收情况和风险状况,自2013年10月1日起,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公司决定对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法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变更情况如下:
2013年10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公司历年财务数据显示,首先,公司成立至2013年9月末的所有应收账款仅于2011年发生一笔坏账,占当年应收账款余额0.7%;其他应收账款金额较小且未曾发生坏账损失。其次,公司前十名应收账款客户单位(截止2013年9月末约占公司应收账款87%)均为国内外著名风电企业(GE,金风科技、Suzlon、Gamesa、东方电气等),资金实力雄厚,一直保持着定期支付货款的信用记录。 综上所述,公司原采用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过于保守,不能准确反映公司目前应收账款的实际回收情况和风险状况,因此公司决定调整此项会计估计。同时,为了保持财务核算的一致性,公司决定相应调整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依据 经过参考同类企业的会计估计方式,并结合公司应收款项的回收情况和风险状况,公司制定了新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3、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对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对公司第三季度以及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增加公司2013年度利润总额约2000万元。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变更会计估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刘雪松女士因出国未出席会议,未对该议案发表意见。 2、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情况的反映更为准确和客观,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13-031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董事会接到董事尤劲柏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尤劲柏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尤劲柏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起生效。尤劲柏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现有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 尤劲柏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及健康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对此董事会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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