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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董事徐德复先生、王化民先生、施国琴女士、杜婕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分别委托董事孙晓峰先生、刘树森先生、孙晓峰先生、刘长生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1.3 ■ 公司董事长、总裁宋尚龙先生,副总裁、总会计师刘树森先生,财务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彭雪松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 单位:股 ■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说明: 应收票据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客户本期以票据进行结算的金额增加所致。 应收账款增加主要是公司收购了沈煤集团所属水泥企业, 使公司应收账款增加了1.83亿元;同时公司为了适应市场变化,本期增加了对大客户的赊销使应收账款有所上升。 其他流动资产增加主要是合并范围变化增加子公司所致。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主要是公司出售全部长百集团股票,导致期末公允价值减少。 固定资产清理增加主要是控股子公司梅河贵成水泥制造有限公司不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及设备,期末尚未清理完毕。 商誉增加主要是本期合并范围变化增加子公司所致。 短期借款减少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调整债务结构,降低短期借款比例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增加主要是2013年社会保险基数未确定,暂未全额上缴社会保险费以及合并范围变化增加子公司所致。 应付利息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计提未到付息期的中期票据及新增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所致。 应付股利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分配的国有股股东股利尚未支付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主要是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长期借款增加主要是本期合并范围变化,新并入子公司原有长期借款并入所致。 应付债券增加主要是本期发行短期融资券以及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所致。 专项储备增加主要是本期煤炭产量增加,计提的专项储备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主要变动项目说明: 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主要是房地产业、煤炭产业收入增长以及合并范围变化增加子公司,所计提税金及附加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增加主要是本期合并范围变化增加子公司所致。 财务费用增加主要是公司增加长期借款和非公开发行定向融资工具使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增加主要是应收账款增加使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增加主要是东北证券收益大幅增加以及吉林银行权益法核算收益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减少主要是政府补助和利用三废增值税退税减少所致。 营业外支出减少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处置固定资产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是公司偿还到期承兑汇票以及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是本期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调整债务结构,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和短期融资券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2年,公司向东北证券分别签署了《关于认购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说明和承诺》、《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和《关于避免占用资金的承诺函》,报告期内公司均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3.6 证券投资情况 3.6.1 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元;币种:人民币 ■ 3.6.2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持有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03,867,421.70股股份,占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9.96%。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宋尚龙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3-043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第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九届第十次董事会会议于2013年10月24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4名,实到董事10名,董事徐德复先生、王化民先生、施国琴女士、杜婕女士分别委托董事孙晓峰先生、刘树森先生、孙晓峰先生、刘长生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继续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3亿元,以持有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375万股股权质押,期限3年;继续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4亿元,期限1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为南京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1.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分别申请的综合授信5,600万元、3,500万元、4,9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继续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1亿元提供质押担保,担保物为公司持有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25万股股权;继续为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各2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087,585万元,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3.76%,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1,037,585万元,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9.45%;对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其它担保金额为50,000万元,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31%。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3-044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 ●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为南京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1.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分别申请的综合授信5,600万元、3,500万元、4,9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继续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1亿元提供质押担保,担保物为公司持有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25万股股权;继续为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各2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087,585万元,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3.76%,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1,037,585万元,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9.45%;对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其它担保金额为50,000万元,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31%。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为南京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1.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分别申请的综合授信5,600万元、3,500万元、4,9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继续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1亿元提供质押担保,担保物为公司持有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25万股股权;继续为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各2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087,585万元,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3.76%,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1,037,585万元,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9.45%;对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其它担保金额为50,000万元,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3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南京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南京市沿江工业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陈继忠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南京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30,395,752.31元,总负债为541,994,638.39元,净资产为188,401,113.92元,2012年实现净利润-11,474,910.81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3年9月30日,南京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39,566,063.27元,总负债为540,423,041.43元,净资产为199,143,021.84元,201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06,427,988.00元,净利润10,741,907.92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磐石市 法定代表人:徐德复 经营范围:水泥、水泥制品、石灰石购销、水泥混凝土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520,215,822.71元,总负债为2,403,168,664.09元,净资产为 1,117,047,158.62 元,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755,588,565.96元,净利润22,352,606.57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3年9月30日,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918,836,966.66元,总负债为1,780,657,335.84元,净资产为1,138,179,630.82元,201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41,441,737.21元,净利润21,132,472.2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 法定代表人:徐德复 经营范围:水泥、水泥制品(除水泥预制构件)制造;石灰石、水泥混凝土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113,919,125.53元,总负债为5,054,912,310.22元,净资产为2,059,006,815.31元,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2,041,991,920.58元,净利润65,097,394.50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3年9月30日,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261,382,080.80元,总负债为5,080,129,310.83元,净资产为2,181,252,769.97元,201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342,947,387.44元,净利润122,245,954.6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 吉林省长春市 法定代表人:陈继忠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工业厂房、钢结构制作安装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08,673,551.22元,总负债为480,358,019.75元,净资产为128,315,531.47元,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639,550,440.09元,净利润38,874,737.05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3年9月30日,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31,516,641.50元,总负债为594,028,200.20元,净资产为137,488,441.30元,201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54,230,300.72元,净利润9,172,909.8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 法定代表人:徐德复 经营范围:水泥、水泥制品(水泥预制构件除外)、水泥包装制品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567,239,258.09元,总负债为1,225,720,197.02元,净资产为341,519,061.07元,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691,227,076.28元,净利润-8,816,494.73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3年9月30日,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681,768,532.41元,总负债为1,320,384,413.31元,净资产为361,384,119.10元,201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35,606,639.77元,净利润19,865,058.0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在审批程序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的所属公司,具备偿还债务能力。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087,585万元,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3.76%,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1,037,585万元,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9.45%;对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其它担保金额为50,000万元,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3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第十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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