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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曼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智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应收票据比期初减少30.01%,主要是本期公司减少以票据方式结算产品销售货款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比期初增加251.1%,主要是公司本期购入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所致,该资产的变现不受任何限制; 3.在建工程比期初增加78.64%,主要是全资子公司佛山市三水顺通聚酯切片有限公司本期对其聚酯切片生产设备等进行技术改造由固定资产转入在建工程所致; 4.其他非流动性资产比期初增加130.02%,主要是本期预付的进口设备款尚未到货所致; 5.短期借款比期初减少70.57%,主要是本期公司发行201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和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归还短期借款所致; 6.应付票据比期初减少51.44%,主要是本期公司减少以票据方式采购原材料所致; 7.预收款项比期初增加128.37%,主要是本期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卓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到的预售房屋款增加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减少43.18%,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发放2012年度年终奖和业绩激励金所致; 9.应交税费比期初减少64.34%,主要是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卓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期支付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所致; 10.应付利息比期初增加486.31%,主要是本期公司计提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利息3,356.00万元所致; 11.其他流动负债比期初增加3亿元,主要是本期公司发行2013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收到募集资金3亿元所致; 12.长期借款比期初增加3.5亿元,是本期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卓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从广州银行佛山分行借入长期借款3.5亿所致; 13.应付债券比期初增加166.67%,主要是本期公司发行201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收到募集资金5亿元所致; 14.年初至报告期末,销售费用同比减少32.96%,主要是本期全资子公司佛山市三水顺通聚酯切片有限公司停产技改,产品销量减少使运输费下降所致; 15.年初到报告期末,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289.35%,主要是上年同期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转回所致; 16.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收益同比增加13.52%,主要是本期参股公司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业绩增加所致; 17.年初至报告期末,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72.73%,主要是由于控股子公司佛山纬达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期届满,本期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上升所致; 18.年初至报告期末,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增加34.53%,主要是全资子公司佛山卓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期支付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所致; 19.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84.37%,主要是全资子公司佛山卓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期支付2012年工程结算款所致; 20.年初至报告期末,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204.3%,增加金额为4380.28万元,主要是本期公司收到参股公司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等投资企业的分红款增加所致; 21.年初至报告期末,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同比增加253.51%,主要是本期公司收到设备处置款增加所致; 22.年初至报告期末,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300万元,主要是本期公司收到参与在建工程项目竞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所致; 23.年初至报告期末,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41.60%,主要是本期公司积极推动技改和新产品投资项目建设,在建工程投入增加所致; 24.年初至报告期末,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410.81万元,主要是本期公司退回参与在建工程项目竞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所致; 25.年初至报告期末,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48.53%,主要是本期公司公司发行201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和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减少短期借款所致; 26.年初至报告期末,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8亿,主要是本期公司发行201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和第一期短期融资券收到募集资金合计8亿元所致; 27.年初至报告期末,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37.79%,主要是公司融资方式和债务结构调整,短期借款规模下降,本期借款归还次数与发生金额减少所致; 28.年初至报告期末,收到及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发生变化主要是由于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的保证金变动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项目 2013年1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等议案。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广东合捷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55%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2013年5月28日,公司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议案。 2013年6月24日,公司召开了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相关议案。股东大会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报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材料。 2013年10月17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了2013年第28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有条件审核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核准文件,待公司正式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核准文件后再另行公告。公司将继续按照有关程序,推进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工作。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曼莉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3-67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10月21日以传真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3年10月24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交易行为,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证公司资金安全,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管理制度》。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合计不超过1.6亿元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3-69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10月24日,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合计不超过1.6亿元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确保资金安全,正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主要用于购买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5 号-证券投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 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与收益相对稳定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 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3. 投资方式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主要用于购买银行发行的低风险固定收益及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4. 委托理财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并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委托理财所选择的银行理财产品,均为低风险产品品种,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风险控制 公司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制度》、《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管理制度》等规定进行投资理财决策,加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风险管控,实施日常监控与核查,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已就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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