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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海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炜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谭伟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5,206,530,582.19 | 4,796,548,850.88 | 8.5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4,400,112,576.36 | 4,339,046,150.04 | 1.41% |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321,143,078.54 | 15.42% | 879,521,055.87 | 15.7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4,731,776.53 | 14.23% | 160,818,379.32 | 15.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3,628,051.72 | 16.13% | 118,790,009.50 | 5.2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242,740,740.83 | -22.01%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16.67% | 0.24 | 14.29%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16.67% | 0.24 | 14.29%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2% | 0.09% | 3.68% | 0.4%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197,861.05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7,651,847.75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2,176,458.05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142.40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234,447.72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62,484.81 | | | 合计 | 42,028,369.82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24,845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8.25% | 121,373,020 | 0 | —— | —— | | 杨海洲 | 境内自然人 | 5.01% | 33,286,400 | 24,964,800 | —— | —— |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 | 国有法人 | 2.56% | 17,000,000 | 0 | —— | —— | | 赵友永 | 境内自然人 | 1.99% | 13,258,868 | 9,944,150 | —— | —— | | 张志强 | 境内自然人 | 1.69% | 11,239,484 | 8,429,612 | —— | —— | | 谢远成 | 境内自然人 | 1.69% | 11,235,020 | 11,235,020 | —— | —— | | 张招兴 | 境内自然人 | 1.62% | 10,790,592 | 0 | —— | —— | | 林德明 | 境内自然人 | 1.59% | 10,556,992 | 0 | —— | —— | | 陈朝晖 | 境内自然人 | 1.54% | 10,212,704 | 0 | —— | —— | | 林杭 | 境内自然人 | 1.52% | 10,137,240 | 0 | —— |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 | 121,373,02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1,373,020 |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 | 17,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000,000 | | 张招兴 | 10,790,592 | 人民币普通股 | 10,790,592 | | 林德明 | 10,556,992 | 人民币普通股 | 10,556,992 | | 陈朝晖 | 10,212,704 | 人民币普通股 | 10,212,704 | | 林杭 | 10,137,24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137,240 | | 梁安平 | 10,079,52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79,520 | | 喻斌 | 9,865,536 | 人民币普通股 | 9,865,536 | | 陈汉荣 | 9,744,508 | 人民币普通股 | 9,744,508 | | 尹宏 | 9,575,136 | 人民币普通股 | 9,575,136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公司第二大股东杨海洲先生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广电集团的副董事长、总裁、党委副书记,第四大股东赵友永先生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广电集团的董事长、党委书记,存在关联关系;(2)公司章程约定:本公司股东中,设立时任广电集团董事的自然人股东,包括赵友永、杨海洲、张招兴、王俊、黄秀华,通过本章程的约定,在股东大会决议事项上与广电集团保持一致行动,系广电集团的一致行动人。该等自然人股东职务的变化,不改变其与广电集团一致行动的约定。据此,公司第二大股东杨海洲先生、第四大股东赵友永先生、第七大股东张招兴先生均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广电集团的一致行动人,一致行动期间为: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至广电集团丧失股份公司第一大股东资格之日止。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 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 合并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项目 | 2013.9.30 | 年初余额 | 变动比率 | 变动原因 | | 货币资金 | 477,684,299.56 | 2,404,057,957.54 | -80.13% | 主要是本期收购子公司、分配现金股利以及部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 | 应收票据 | 13,966,710.00 | 23,403,944.59 | -40.32% | 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兑。 | | 应收账款 | 925,337,483.19 | 572,650,548.02 | 61.59% | 主要是随着销售额的增加,应收账款规模相应扩大,且客户的货款集中在四季度支付。 | | 应收利息 | 7,249,887.52 | 11,498,047.17 | -36.95% | 主要是本期收到银行定期存款利息。 | | 其他应收款 | 45,877,938.45 | 10,424,877.99 | 340.08% | 主要是新增合并企业其他应收款以及员工差旅业务借款增加。 | | 存货 | 767,787,927.06 | 579,281,164.04 | 32.54% | 主要是产品预投增加。 | | 其他流动资产 | 799,500,000.00 | 12,400,000.00 | 6347.58% | 主要是本期购买理财产品增加。 | | 在建工程 | 468,560,053.89 | 69,841,406.67 | 570.89% | 主要是本期北京产业园的投入。 | | 无形资产 | 109,716,370.70 | 81,051,866.25 | 35.37% | 主要是新增合并企业无形资产增加。 | | 商誉 | 647,527,376.54 | 151,715,463.47 | 326.80% | 主要是因为本期公司收购广东南方海岸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摩诘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嵘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形成。 | | 长期待摊费用 | 6,943,387.72 | 3,777,084.27 | 83.83% | 主要是新增合并企业待摊厂房租赁费及装修费增加。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723,186.17 | 5,162,318.24 | 88.35% | 主要是本期会计账面与税法差异增加。 | | 应付票据 | 20,517,937.46 | 9,947,860.00 | 106.25% | 主要是开具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材料款。 | | 应付账款 | 299,177,604.97 | 181,202,494.72 | 65.11% | 主要是产品预投增加导致采购的增加。 | | 预收款项 | 58,788,184.55 | 43,887,710.11 | 33.95% | 主要是本期预收货款增加。 | | 应交税费 | 6,517,274.76 | 21,649,739.83 | -69.90% | 主要是因为缴纳了计提的各项税金。 | | 应付股利 | 239,727.70 | 1,207,446.79 | -80.15% | 主要是本期支付了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203,180,661.28 | 44,411,632.37 | 357.49% | 主要是未到付款期的股权转让款及新合并企业其他应付款增加。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959,248.23 | 2,298,721.65 | 115.74% | 主要是本期收购子公司资产评估增值,应纳税差异增加。 | | 实收资本 | 665,013,020.00 | 332,506,510.00 | 100.00% | 主要是本期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少数股东权益 | 103,697,756.89 | 48,505,608.98 | 113.79% | 主要是本期新增合并企业。 |
2. 合并利润表相关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项目 | 2013年1-9月 | 上年同期金额 | 变动比率 | 变动原因 | | 财务费用 | -20,060,706.43 | -30,877,723.33 | 35.03% | 主要是本期存款利息收入减少。 | | 投资收益 | 7,734,012.04 | 30,580,485.00 | -74.71% | 主要是参股的地产公司本期收益减少。 | | 营业外收入 | 40,360,392.32 | 22,680,917.02 | 77.95% | 主要是本期确认的政府补助收入增加。 | | 营业外支出 | 2,268,425.44 | 285,465.54 | 694.64% | 主要是本期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增加。 | | 所得税费用 | 8,685,565.89 | 16,139,400.81 | -46.18% | 主要是本期收到税局退回的2011年多缴所得税款。 | | 少数股东损益 | -3,930,332.85 | -7,799,834.65 | 49.61% | 主要是子公司业绩比去年同期上升。 |
3. 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项目 | 2013年1-9月 | 上年同期金额 | 变动比率 | 变动原因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67,905,112.89 | -310,135,429.02 | 405.55% | 主要是本期公司继续加快资本运作步伐,进行收并购事项支付了股权款。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5,428,570.00 | -244,457,634.51 | -52.78% | 主要是报告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2013年3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购买地块及明确投资主体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在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购买地块调整为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产业基地东区三期1516-76地块,因购买地块的规划建筑面积增加,土地购置款预计38,527.80万元,后续土地购买和北京海格通信产业园建设主体明确为北京海格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正在积极跟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出让事宜; 2、2013年3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合资成立长沙海格北斗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与自然人易灿、徐建军共同成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于2013年7月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名称为长沙海格北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5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华生,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 3、2013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嵘兴实业、嵘兴通信、嵘兴无线电股权并增资的议案》,同日,公司与Jump Pacific Limited、王承荣、王靖、王煜、闫之磊签订《关于嵘兴实业、嵘兴通信、嵘兴无线电之收购协议》。2013年9月,嵘兴实业完成工商变更备案手续,现注册资本为2,950.92万元,法定代表人杨海洲,公司持有其66.9961%的股权; 4、2013年7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成立全资子公司广州通导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以现有无线电设备检测和软件测评业务为基础,整合公司拥有的各项资源,成立以高端信息技术服务为主营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广州通导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公司以超募资金出资。信息服务公司于2013年7月完成工商登记手续,现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文莉霞,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5、2013年8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广州润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参股子公司广州润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4,500万元,其中1,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3,5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原持有广州润芯35%的股权,增资扩股后,公司持有广州润芯50.69%的股权。广州润芯已于2013年10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现注册资本4,142.92万元,法定代表人杨海洲,公司持有其50.69%的股权。 |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 购买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地块 | 2013年03月14日 | 2013-015号公告《关于签订〈土地一级开发补偿协议〉的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 | 合资成立长沙海格北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013年03月28日 | 2013-026号公告《关于合资成立长沙海格北斗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 | 收购深圳嵘兴67%的股权 | 2013年04月25日 | 2013-033号公告《关于收购嵘兴实业、嵘兴通信、嵘兴无线电股权并增资的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 | 成立全资子公司广州通导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2013年07月03日 | 2013-044号公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成立全资子公司广州通导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 | 向参股子公司广州润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 2013年08月29日 | 2013-060号公告《关于向广州润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 无 | 无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 无 | 无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 无 | 无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1、股份限售的承诺(1)发行前控股股东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及47名自然人股东 | 1、股份限售的承诺
(1)发行前控股股东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及47名自然人股东均承诺自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海格通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海格通信国有股东广电集团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海格通信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广电集团的禁售期义务。 | 2010年08月31日 | 36个月 | 严格遵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2)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杨海洲、赵友永、王俊、陈华生、张志强、文莉霞、吴克平、郭虹、谭伟明、杨永明、余青松、谢远成(离世)12名自然人 | (2)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杨海洲、赵友永、王俊、陈华生、张志强、文莉霞、吴克平、郭虹、谭伟明、杨永明、余青松、谢远成(离世)12名自然人股东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 2010年08月31日 | 长期 | 严格遵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 | (3)自然人股东、董事赵友永先生 | (3)自然人股东、董事赵友永先生承诺:自海格通信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理财专户(广发基金公司-工行-赵友永)持有的海格通信1000股股份。 | 2010年08月31日 | 36个月 | 严格遵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 | 2、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控股股东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和主要股东杨海洲先生 | 2、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控股股东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和主要股东杨海洲先生分别向公司出具《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书》和《关于不同业竞争的承诺书》,承诺不从事与公司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 | 2010年08月31日 | 长期 | 严格遵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不进行风险投资的承诺:公司 | 公司2012年1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南京寰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并增资扩股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100万元人民币收购寰坤科技59.16%的股权,然后海格通信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向寰坤科技增资扩股,增资扩股完成后海格通信持有寰坤科技65%股权。公司承诺增资完成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 2012年01月19日 | 议案经公司2012年1月19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寰坤科技于2012年5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承诺期限为1年。 | 公司严格履行承诺,承诺期限内未从事风险投资等业务。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不进行风险投资的承诺:公司 | 公司2013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3 年4月18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承诺在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和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 2013年03月26日 | 12个月 | 公司严格履行承诺,承诺期限内未从事风险投资等业务。 | | 分红承诺:公司 |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利润分配应当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 2012年06月05日 | 长期有效。 |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实行持续、稳定及积极的分红政策。公司会严格履行承诺,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不适用 |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0% | 至 | 40% |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26,323.67 | 至 | 36,853.14 |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26,323.67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公司北斗业务快速发展,收并购子公司效益逐步体现。 |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杨海洲 201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65 证券简称:海格通信 公告编号:2013-069号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格通信”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4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事宜由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10月19日以书面通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及其他列席人员。至2013年10月24日上午,9位董事分别通过传真或当面递交等方式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董事经认真讨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表决,形成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刊登于2013年10月26日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2013年10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与北京华源嘉航科技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广州海格嘉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2013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合资成立广州海格嘉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北京华源嘉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嘉航”)合资成立广州海格嘉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航光电”或“合资公司”),推动公司在惯性导航领域发展。在合资公司的设立、建设推进过程中,合作双方在惯性导航相关的技术实现路径上存有较大分歧,且分歧暂时难以调和折衷,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解除合作协议,目前该项目尚处于筹备阶段,解除合作协议对公司业务不会产生影响。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公司《关于签署〈解除合作协议书〉的公告》刊登于2013年10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 特此公告。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65 证券简称:海格通信 公告编号:2013-071号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解除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件概述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格通信”、“公司”或“本公司”)为进入惯性导航领域,曾计划与北京华源嘉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嘉航”)合资成立广州海格嘉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航光电”或“合资公司”),公司2013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合资成立广州海格嘉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合资公司总投资为2,000万元,其中海格通信以现金形式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1,220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61%;华源嘉航以现金形式出资,出资额为780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39%。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2013年4月,公司向嘉航光电的验资户支付了出资额1,220万元。 在合资公司的设立、建设推进过程中,合作双方在惯性导航相关的技术实现路径上存有较大分歧,且分歧暂时难以调和折衷,截至目前,嘉航光电暂未进行验资及工商注册登记。2013年10月24日,双方经友好协商,签署了《解除合作协议书》,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原合资协议项下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等全部解除,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2、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事项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本解除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海格通信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公司2013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与北京华源嘉航科技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广州海格嘉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解除合作协议书》已经生效。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经双方协商,公司已支付至验资户的出资金额1,220万元将在协议生效后如数收回。目前该项目尚处于筹备阶段,且解除合作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对公司业务不会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解除合作协议书》 2、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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