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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沈小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钱文忠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比年初上升了30.40%,主要是本期末的银行承兑及保函保证金增加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比年初下降了39.10%,主要是本期铜期货价格波动所致; 3、应收帐款余额期末比年初上升了77.49%,主要是下半年货款的收回主要集中在四季度; 4、存货期末余额比年初上升了30.67%,主要是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相应备货增加; 5、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比年初上升了49.63%,主要是本期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增加所致; 6、固定资产期末净额比年初上升了54.79%,主要是光纤扩产项目投产; 7、工程物资期末余额比年初上升了249.57%,主要是光棒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8、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比年初上升36.06%,主要是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增加所致; 9、短期借款期末余额比年初上升71.17%,主要是生产经营及基建规模扩大,资金需求量增加较多所致; 10、应付票据期末余额比年初上升了91.83%,主要是生产经营扩大,结算量增加,期末开出较多承兑汇票所致; 11、应付帐款期末余额比年初上升了38.93%,主要是生产经营及基建规模扩大,采购相应增加所致; 12、应交税费期末余额比年初上升了74.29%,主要是生产经营规模扩大,期末应交的增值税、应交所得税增加所致; 13、应付利息期末余额比年初上升了239.61%,主要是银行借款规模的扩大,期末未结算的银行利息增加所致; 1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比年初下降了50%,主要是归还了到期的长期借款; 15、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比年初增加了300,000,000.00元,主要是公司发行了短期融资券; 16、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比年初下降了86.22%,主要是本期铜期货价格的波动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所致; 17、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额比去年同期下降了38.22%,主要是本期交纳的增值税减少引起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减少所致; 18、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比去年同期增加了79.06%,主要是本期借款规模的扩大,引起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1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发生额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06.67%,主要是去年同期期货投资期末浮动盈余,本期期末转为浮动亏损; 20、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比去年同期增加671,486.15元,主要是本期期货投资损失较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公司于2013年4月22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实施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截至2013年8月1日,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证券投资情况 无。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小平 201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光电 公告编号:2013-046 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5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10月15日以电话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沈小平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苏通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人民币4,000万元额度为限,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江苏通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市支行的融资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苏通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光电 公告编号:2013-048 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 子公司江苏通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苏通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4,000万元额度为限,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江苏通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电科技”)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市支行(以下简称“吴江建行”)的融资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涉及金额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光电科技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 名称:江苏通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在江苏省吴江市震泽八都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沈小平 注册资本:10,08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铁路数字信号电缆、特缆特种电缆、通信电缆及光缆生产;本公司自产产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光电科技资产总额为18,812.47万元,负债总额为6,891.8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2,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6,833.05万元),或有事项涉及总额为0,净资产为11,920.60万元,2012年度营业收入为13,853.76万元,利润总额为2,914.24万元,净利润为2,406.04万元(经审计数据)。 截至2013年9月30日,光电科技资产总额为27,806.95万元,负债总额为13,657.6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1,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3,649.55万元),或有事项涉及总额为0,净资产为14,149.29万元,2013年1月~9月营业收入为12,998.48万元,利润总额为2,621.99万元,净利润为2,228.69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年度公司为江苏通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将于近日到期,公司将待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本次担保后,与光电科技及吴江建行续签相关担保协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为16,4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9.99%,逾期担保为0,全部是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 本次担保合同续签后,上述担保情况不变。 五、董事会意见 为了保证光电科技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人民币4,000万元额度为限,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江苏通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在吴江建行的融资提供担保。公司董事会对光电科技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该公司内控制度健全,铁路市场逐步回暖,产品销路稳定,其有能力偿还未来到期贷款,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光电科技2012年度财务报表(经审计)和201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3、光电科技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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