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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金红阳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安门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卫芳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注:1、因报告期公司实施了每10股转增3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及13名激励对象完成第一个行权期共39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本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末基本每股收益按总股本329,420,000股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按总股本329,710,040股计算,去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按总股本329,420,000股计算。 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201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计算。 3、上述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其他应收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55.72%(绝对额增加551.11万元),主要系本期投标保证金及职工差旅借款增加所致。 (2)在建工程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58.89%(绝对额增加2,651.61万元),主要系本期临海大洋工业园和重庆工业园土建投入增加所致。 (3)长期待摊费用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97.34%(绝对额增加255.75万元),主要系办公场所装修费增加所致。 (4)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35.74%(绝对额增加273.33万元),主要系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期末因合并抵销而未确认的销售毛利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应增加所致。 (5)短期借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100.00%(绝对额减少2,004.75万元),主要系本期归还全部银行借款所致。 (6)应付票据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100.00%(绝对额减少3,000.00万元),主要系本期兑付到期票据所致。 (7)应付账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50.31%(绝对额增加3,622.35万元),主要系本期原材料采购增加,应付款相应增加所致。 (8)预收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54.45%(绝对额增加6,101.18万元),主要系本期预收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9)其他应付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80.09%(绝对额增加1,169.69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到经销商保证金增加所致。 (10)实收资本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31.54%(绝对额增加7,992.00万元),主要系本期实施每10股转增3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及股权激励行权390万股所致。 2、利润表项目 (1)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42.20%(绝对额增加363.63万元),主要系本期作为计税基础的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2)财务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85.94%(绝对额减少491.57万元),主要系本期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38.89%(绝对额增加110.26万元),主要系期末应收款项账龄长于上年同期,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4)营业外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41.00%(绝对额增加418.93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5)营业外支出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30.79%(绝对额减少122.46万元),主要系本期对外捐赠减少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6.87%(绝对额增加12,844.04万元),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长的同时,保持了较高的收现比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登记,报告期内,公司13名激励对象完成第一个行权期共390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32,942万股增至33,332万股,4,738.50万元行权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增加公司净资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3-034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13年10月22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13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书上表决签字,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和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13年10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了“每10股转增3股”的2012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及13名激励对象完成第一个行权期39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公司注册资本增至333,32万元;同时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和最新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要求,公司修改了《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具体详见后附《〈公司章程〉修改条款对照》。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3年11月12日在临海市临海大道1号华侨大酒店二楼会议厅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0月26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0月26日 附件: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条款对照 (修改部分用楷体加黑标示)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3-037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定于2013年11月12日在临海市临海大道1号华侨大酒店二楼会议厅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3年11月12日(星期二)上午10:00。 5、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11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临海市临海大道1号华侨大酒店二楼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第一个议案须以特别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10月26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3年11月8日9:0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柏叶中路 邮政编码:317000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 四、其他事项 1、联 系 人:谭 梅、李晓明 联系电话:0576-85225086 传 真:0576-85305080 电子邮箱:wxxc@china-pipes.com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0月26日 附件: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 1、请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相应栏中选择一项,用画“√”的方式填写。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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