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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T+0有利有弊 将审慎研究 2013-10-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程丹
见习记者 程丹 针对市场关注的A股市场会否全面实行“T+0”制度,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昨日表示,A股推行T+0交易制度不存在法律障碍,但仍需对“T+0”利弊进行分析,证监会将继续审慎研究。 发言人表示,2005年《证券法》修订,取消了有关“当日买入的股票,不得当日卖出”的规定,A股推行T+0交易制度不存在法律障碍。 “是否能在A股市场全面实行T+0制度,需要对其利弊有全面分析。”发言人指出,“T+0”交易对于市场发展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一是有利于释放交易需求,提升市场活跃度,增强市场流动性;二是有利于提高市场定价效率,改善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三是有利于投资者规避隔日股价波动风险,或及时了结获利。对于不能通过ETF申赎组合操作或通过股指期货对冲等手段管理风险的中小投资者而言,进一步增加了交易渠道;四是有利于拓展投资者交易模式,推动证券行业和基金管理行业产品及交易方式创新。 同时,发言人认为,在A股市场实行“T+0”也存在不少不利因素,各方面尚有明显的分歧。一是A股的换手率已居世界前列,实行“T+0”交易改善市场流动性的必要性不足。二是“T+0”交易可能加剧市场炒作,增加市场大幅波动的风险。三是经验丰富、规模较大的投资者采用高频交易和算法策略,这会导致中小投资者在交易中处于劣势,造成事实上的不公平。四是存在潜在的系统性风险,如美国2010年5月6日的“闪电崩盘”中,高频交易者快速撤单离场,导致市场瞬间流动性枯竭,使得风险迅速传播。五是数据表明,交易越频繁,收益越小。以2012年我国证券市场数据为例,专业机构、自然人的平均持股期限分别约为143个和44个交易日,其相应的收益率分别为7.71%和2.44%。持股时间越长的自然人,其收益率越高。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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