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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5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文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传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白雪莲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报告期内,股东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东蒋林辉进行约定回购交易,交易数量为33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1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资产负债表 ■ 利润表 ■ 注1: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较年初增加1,138,668.75元,主要系根据报告期末时点《关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买卖交易的估值通知书》对未结算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以公允价值变动计量,期末公允价值变动形成利得所致; 注2:应收票据期末较年初增加1,214,491.93元,增长440.22%,主要系子公司蓝帆(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在货款结算方面,增加了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的客户范围和比例; 注3:其他应收款期末较年初减少4,300,574.60元,降低53.37%,主要系报告期内母公司收到应收出口退税款所致; 注4:在建工程期末较年初增加183,121,303.67元,增长566.15%,主要系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朗晖石化PVC糊树脂建设项目开工建设所致; 注5:工程物资期末较年初减少13,967,234.90元,降低55.55%,主要系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朗晖石化专用设备陆续安装,转入在建工程所致; 注6:无形资产期末较年初增加78,486,116.84元,增长54.54%,主要系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朗晖石化报告期内新增土地使用权所致; 注7: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较年初增加6,576,377.55元,增长138.04%,主要系公司收到政府项目建设扶持资金所致; 注8:应付票据期末较年初减少36,018,200.00元,降低32.23%,主要系报告期内应付票据到期承付所致; 注9:预收款项期末较年初减少2,711,336.17元,降低59.36%,主要系报告期内预收货款客户已发货所致; 注10: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年初减少6,916,904.62元,降低47.87%,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2012年度年终奖所致; 注11:应付利息期末较年初增加102,237.18元,增长181.92%,主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蓝帆(香港)报告期内对新增300万美元融资计提利息所致; 注12:其他流动负债期末较年初增加2,219,946.10元,增长219.32%,,主要系将一年内转入利润表的递延收益增加所致; 注13:其他非流动负债期末较年初增加32,656,716.74元,增长395.24%,主要系公司收到政府政策性补助资金所致; 注14: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增加1,774,249.26元,增长57.86%,主要系在本报告期内出口退税计税方法由“购进法”向“实耗法”过渡,导致过渡期内出口免抵税额较上期增加影响所致; 注15: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增加15,750,522.32元,增长310.72%,主要在本报告期内融资规模较上年同期增长,导致利息支出增加以及报告期内人民币兑美元升值,导致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注16: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增加2,080,642.24元,增长143.41%,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导致应收账款规模增加所致; 注1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增加1,362,160.44元,增长609.49%,主要系报告期内对未结算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以公允价值计量,期末公允价值变动导致变动确认利得所致; 注18: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增加1,148,968.89元,增长234.34%,主要系报告期内确认已结算远期结售汇收益较上年增加所致; 注19: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增加8,123,847.82元,增长657.53%,主要系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蓝帆新材料收到临朐县财政出口创汇奖励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不适用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文静 201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3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0月25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二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公司董事长刘文静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从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租赁房屋一处及房屋所附属停车位20个,租赁期限为20年,租赁期限从2013年11月1日至2033年10月31日,租赁费用前5年为60万元/年,第6年再进行调整。 全体董事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一致通过本项议案。关联董事刘文静女士、李振平先生、吴强先生、刘延华先生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关于公司与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已对公司与齐鲁增塑剂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相关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4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于2013年10月25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吕万祥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6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与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租赁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增塑剂”)拥有的楼房作为公司办公场所。租赁总面积为10675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年。该楼房位于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一诺路东侧,南邻齐鲁石化研究院,北邻齐鲁石化测量计量中心。租赁交易标的为房屋一处及附属的停车位20个。 2、鉴于齐鲁增塑剂为公司关联方,故该项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文静女士、李振平先生、吴强先生、刘延华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按照《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审批权限,该项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4年1月15日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5043.67万元 注册地址:淄博市临淄区乙烯路208号 法定代表人:庞军航 工商注册号:370000018003851 经营范围:前置许可经营项目:邻苯二甲酸酐、顺丁烯二酸的生产销售(有效期至2014年7月7日)。一般经营项目:增塑剂、电子元器件、微特电机的生产、销售,增塑剂相关化学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1,2-丙二醇、二甘醇的销售;资格证书范围自营进出口业务;房屋、仓库、车辆(火车槽车)租赁业务;化工技术咨询服务、转让业务。 实际控制人:李振平 控股股东: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 截至2012年12月31日,齐鲁增塑剂总资产78,275.33万元、净资产19,218.34万元,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18,505.30万元,实现净利润1,005.00万元。 截至2013年6月30日,齐鲁增塑剂总资产80,160.88万元、净资产20,074.17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8,976.94万元,实现净利润876.32万元(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齐鲁增塑剂与本公司同为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 三、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租赁房产的价格是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基础上,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为正常的商业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合理、公允,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相关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正常经营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租赁交易标的为齐鲁增塑剂拥有的房屋一处及附属的停车位20个,位于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一诺路东侧,南邻齐鲁石化研究院,北邻齐鲁石化测量计量中心,租赁总面积为10675平方米。 2、租赁期限:2013年11月1日至2033年10月31日,共计20年。 3、租赁费用:前5年按照60万元/年支付,第6年后双方以市场价为依据协商调整。租金每年分2次支付,公司于每年的1月、7月各支付30万元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原因、目的、必要性及持续性 本关联交易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创办十年来,一直在生产厂区内办公。2010年公司上市后已迅速发展成为行业内全球最大的制造商,来访的国内外客商越来越多。同时按照公司发展规划,在稳固发展好现有主业的基础上,从2013年起有序向医疗行业发展,新的产业陆续吸引相关领域更高层次的人才加盟公司,需要提供更为现代化更加便利的办公条件。公司控股股东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所控股的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在市区建设了研发中心,其中配套建设了部分办公设施,公司拟通过租赁的方式租赁其新建楼房,设计装修后作为新的办公场所。 2、关联交易公允性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定价,该项交易是公允的,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同时关联人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上市公司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拟于2013年10月25日召开,审议《关于公司与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已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通知了我们,并提供了相关资料和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了上述交易的有关文件。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从齐鲁增塑剂租赁房屋的决定,是基于方便国内外客户、供应商、投资者来访,同时按照公司发展规划,从2013年起计划向医疗行业发展,新的产业陆续吸引相关领域更高层次的人才加盟公司,需要提供更为现代化更加便利的办公条件。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市场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合理;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联交易累计情况 2013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方累积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7,914.92万元。 七、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实际需要,与相关方签订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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