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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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负债表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 货币资金 | 44,216,705.84 | 89,445,727.07 | -50.57% | 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余额较年初余额下降50.57%,主要是年产3万吨高精度铜板带生产线生产规模逐步提升,公司加大生产投入所致。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819,000.00 | 0.00 | 100.00% | 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余额上升了100%,主要是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将报告期末持有的不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指定为套期工具的期货(铜)合约保证金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所致。 |
| 应收票据 | 50,311,621.02 | 31,968,601.42 | 57.38% | 报告期末,应收票据余额较年初余额上升了57.38%,主要系报告期期末公司持有销售回笼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增加。 |
| 应收账款 | 206,606,607.81 | 142,779,325.44 | 44.70% |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年初余额增长44.70%,主要系年产3万吨高精度铜板带项目按计划达产,销售规模增加,信用期内赊销款增加。 |
| 其他应收款 | 22,932,127.61 | 31,638,119.99 | -27.52% | 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27.52%,主要系报告期末套期保值工具所占用的期货保证金减少所致。 |
| 其他流动资产 | 18,391,213.21 | 48,040,697.59 | -61.72% | 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61.72%,主要是报告期末待抵扣进项税减少所致。 |
| 应付票据 | 79,308,384.85 | 30,000,000.00 | 164.36% | 报告期末,应付票据余额较年初增加164.36%,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以票据方式支付原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
| 应付账款 | 45,336,346.42 | 103,614,026.34 | -56.24% | 报告期末,应付账款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56.24%,主要是公司对原料供应商正常信用期内暂未支付款减少所致。 |
| 预收款项 | 4,641,865.04 | 6,991,378.88 | -33.61% | 报告期末,预收账款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33.61%,主要是客户以预付款结算方式支付货款减少所致。 |
| 应付职工薪酬 | 31,372,245.78 | 41,219,749.77 | -23.89% | 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较年初减少23.89%,主要是上年度计提的2012年度年终奖金在本报告期支付所致。 |
| 应交税费 | 5,088,649.69 | 7,072,969.18 | -28.05% | 报告期末,应交税费余额较年初减少28.05%,主要系报告期末应缴未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
| 应付利息 | 2,241,645.43 | 4,443,298.51 | -49.55% | 报告期末,应付利息额较年初减少49.55%,主要系上年度计提的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利息在本报告期内支付所致。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0.00 | 1,122,707.70 | -100.00% | 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较年初减少100%,主要是公司合并内部存货未实现利润变动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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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润表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 营业收入 | 2,828,890,419.91 | 2,309,637,604.55 | 22.48% |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总额较上年同期增长22.48%。主要是公司“年产3万吨高精度铜板带项目”规模逐月增长,并于2013年6月按计划达产,因该项目产销规模增加,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增长。 |
| 营业成本 | 2,721,524,939.05 | 2,261,954,028.07 | 20.32% | 报告期内,营业成本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0.32%,主要是公司产销规模增长,营业成本总额增加。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3,990,272.41 | 2,063,637.73 | 93.36% | 报告期内,营业税金及附加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3.36%,主要系本报告期实现增值税增加所致。 |
| 财务费用 | 24,898,466.79 | 19,630,019.17 | 26.84% | 报告期内,公司产销规模上升,流动资金需求增加,融资规模同期增加,带来财务费用总额上升26.84%。 |
| 资产减值损失 | 1,309,521.89 | 1,822,213.15 | -28.14% | 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8.14%,主要系存货跌价损失减少所致。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7,419,950.00 | -398,250.00 | -1763.14% | 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763.14%,主要是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将报告期末持有的不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指定为套期工具的期货(铜)合约浮动盈亏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所致。 |
| 投资收益 | -7,977,152.06 | -560,661.22 | -1322.81% | 报告期内,投资收益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322.81%,主要是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将报告期不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指定为套期工具的期货(铜)合约平仓损失确认为投资收益所致。 |
| 营业利润 | -26,590,950.64 | -61,238,176.68 | 56.58% | 报告期内,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56.58%,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17.70%,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101.53%。主要是公司“年产3万吨高精度铜板带项目”规模增加,加工成本下降,毛利率上升所致。 |
| 利润总额 | 5,150,162.17 | -29,103,147.17 | 117.70% |
| 净利润 | 2,420,369.52 | -25,990,104.22 | 109.3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00,790.51 | -26,237,560.41 | 101.53% |
| 所得税费用 | 2,729,792.65 | -3,113,042.95 | 187.69% | 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187.69%,主要系公司利润总额同比增加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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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金流量表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260,195.26 | -148,909,271.68 | 109.58% | 报告区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较上年同期增加109.58%,主要为经营规模增长,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且以票据支付原材料采购款增加。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776,890.99 | -23,288,872.92 | -122.32% |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较上年同期减少122.32%,主要报告期内公司支付年产3万吨高精度铜板带项目质保金所致。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669,443.61 | 60,206,066.03 | -112.74% |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12.74%,主要是本报告期净融资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
2013年10月10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详细披露了《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芜湖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芜湖楚江物流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安徽森海高新电材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和芜湖双源管业有限公司70%的股权。同时拟向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姜彬、阮诗宏、袁浩杰、孙昌好、卢旭等5名自然人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的金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25%。
目前,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审计、资产评估、盈利预测审核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在完成上述工作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并编制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一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为自身战略发展需要,楚江集团自此次减持后存在继续减持精诚铜业股份的可能,但承诺自本次减持之日起连续六个月内出售的股份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 | 2012年09月10日 | 2013年3月9日 | 履行完毕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配套融资发行的全部股票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的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 2013年09月30日 | 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 | 预案尚待有权机关批准。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姜纯、王言宏、何凡、宋杏春、谢友华 | 1、控股股东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发起人股东王言宏承诺:"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3、何凡、宋杏春、谢友华等3名持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自愿接受锁定,不进行转让。另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4、公司实际控制人姜纯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07年09月11日 | 第一项承诺36个月;第二项承诺12个月;第三项承诺12个月;第四项承诺36个月。 | 履行完毕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10 年12月15日,公司接到楚江集团的通知,楚江集团拟在未来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减持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2,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7%)(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除权处理)。 | 2010年12月15日 | 2011 年6月14日 | 履行完毕 |
| 何凡 | 公司董事、总经理何凡先生于2008年5月28日追加承诺称:自申报离任后六个月至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 2008年05月28日 | 长期 | 处于履行当中 |
| 何凡 | 公司董事、总经理何凡先生于2010年5月15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追加承诺:自2010年4月13日至2011年4月12日不买卖精诚铜业股票。 | 2010年05月15日 | 2011年4月12日 | 履行完毕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