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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0-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47 证券简称:闽福发A 公告编号:2013-035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3年10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9月30日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照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的条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为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收购佟建勋等36名股东持有的北京欧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地安”)100%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以下统称“本次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议案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1、参考《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并经各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的总对价确定为58,280.81万元。在此基础上,考虑到交易完成后各交易对方所获对价的形式、未来承担的业绩承诺责任和补偿风险的不同,交易对方内部协商后同意:以发行股份方式向佟建勋、牛封、高扬、王伟、蔡鹏飞、李树甲、杨成枝、曹勇波、王彬、孙世彬、杨骁峰、李长春、赵民焱、马梅、佟建伟、宋礼明、王雪飞、郑达明、何山收购其持有的欧地安61.05%股份,对价为37,236.67万元;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李丹、汇金立方、三花控股、秦怡玲、许灵芝、曹彦、威士曼、广厦网络、马汝平、任冬艳、许慧、张阿英、李兴华、李佳、文波、张颖、田鑫收购其持有的欧地安38.95%股份,对价为21,044.14万元,其中股份对价6,313.24万元,现金对价14,730.9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欧地安100%股份。 公司向上述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及支付现金金额如下:
2、拟向新疆金谷融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谷融通”)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16,000万元,其中14,730.90万元拟用于向交易对方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剩余1,269.10万元拟用于支付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中介机构费用和交易税费。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本次交易对价58,280.81万元与本次配套融资金额16,000万元之和)的2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本次发行股份具体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发行包括:(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拟向佟建勋等36名交易对方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43,549.91万元;(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拟向金谷融通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16,000万元。 本次交易不以配套融资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配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交易的实施。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佟建勋、牛封、高扬、王伟、蔡鹏飞、李树甲、杨成枝、曹勇波、王彬、孙世彬、杨骁峰、李长春、赵民焱、马梅、佟建伟、宋礼明、王雪飞、郑达明、何山、李丹、汇金立方、三花控股、秦怡玲、许灵芝、曹彦、威士曼、广厦网络、马汝平、任冬艳、许慧、张阿英、李兴华、李佳、文波、张颖、田鑫等36名欧地安股东。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金谷融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均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均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据此计算,公司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为3.88元/股。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该发行价格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数量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的股份对价约为43,549.91万元,公司拟向佟建勋等36名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合计为112,242,041股,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交易对方按在交割日(交易对方将标的资产登记于公司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下同)各自持有欧地安的股份数量和股份比例及公司拟向其支付的股份对价金额计算取得本次发行的相应股份数量,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1股的尾数应四舍五入取整。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拟向金谷融通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合计为41,237,113股,募集配套资金16,000万元。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数量将根据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对方承诺:自登记日(指股份登记机构依法将公司因支付本次交易对价而发行的股份登记在相应的标的资产出售方名下之日,下同)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因本次交易获得的公司股份。同时,为保证本次交易盈利承诺补偿的可实现性,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2016年度欧地安《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并根据上述报告完成盈利承诺补偿和标的资产减值补偿(如有)后,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获得的公司股份方可解禁。 交易对方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金谷融通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配套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交易募集的配套资金16,000万元,其中14,730.90万元用于向交易对方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剩余1,269.10万元用于支付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中介机构费用和交易税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期间损益 自评估基准日(2013年6月30日)起至交割日止,欧地安在此期间产生的收益由公司享有;欧地安在此期间产生的亏损由交易对方按照本次交易前各自在欧地安的持股比例承担,交易对方应当于在确定过渡期损益的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亏损金额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补偿。 标的资产交割后,由各方共同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欧地安进行审计,确定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标的资产产生的损益。若交割日为当月15日(含15日)之前,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上月月末;若交割日为当月15日之后,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月末。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标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欧地安截至评估基准日的未分配利润及评估基准日后实现的净利润归公司所有。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在登记日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本次交易决议有效期 本次交易的决议有效期为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审慎判断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逐项对照并进行了论证,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该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公司董事会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逐项对照并进行了论证,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该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股份,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 (二)公司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佟建勋等36名股东持有的欧地安100%股份。转让方合法持有上述股份完整的所有权,该等股份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其他任何类似的安排,不存在质押等任何担保权益,不存在冻结、查封或者其他任何被采取强制保全措施的情形,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其他任何权利限制的合同、承诺或安排,亦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份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欧地安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已通过2012年度工商年检。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三)欧地安拥有生产经营所需的完整的资产,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四)欧地安是国内领先的集电磁安防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与电磁安防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服务为一体的专业化电磁安防解决方案提供商,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竞争优势。本次交易完成后,欧地安的业务、资产、核心人员将随股权全部注入公司,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属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佟建勋等36名欧地安股东在本次交易前与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交易事宜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配合公司编制了《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与36名欧地安股东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同意公司与佟建勋等36名欧地安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资产收购方)与佟建勋等36名欧地安股东(作为资产出售方)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主要内容包括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本次交易的实施与完成,限售期安排,债权债务处理和员工安置,管理层股东任职期限、竞业禁止承诺及公司治理,过渡期损益和未分配利润安排,盈利承诺及补偿安排,奖励对价,声明保证及承诺,保密,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等二十项内容。 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在满足本次交易实施的全部下述先决条件后生效 : 1、北京广厦网络技术股份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 2、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 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上述条件均满足后,以最后一个条件的满足日为协议生效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与36名欧地安股东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承诺补偿协议>的议案》。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同意公司与佟建勋等36名欧地安股东签署《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佟建勋等36名欧地安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承诺补偿协议》(以下简称“《盈利承诺补偿协议》”)。 《盈利承诺补偿协议》主要内容包括盈利承诺,盈利承诺期的确定,承诺净利润数与实际净利润数差额的确定,盈利承诺补偿安排,资产减值测试及补偿,补偿金额的调整,违约责任,协议的生效、解除和终止及争议解决等十一项内容。 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在满足本次交易实施的全部下述先决条件后生效 : 1、北京广厦网络技术股份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 2、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 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上述条件均满足后,以最后一个条件的满足日为协议生效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与新疆金谷融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与金谷融通签署《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金谷融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合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现就资产评估相关问题发表意见如下: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公司委托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兴业”)作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机构。天健兴业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产评估资格证书,该评估机构及其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与本次交易各方不存在股权关系,及除专业服务收费以外的直接或间接经济利益,与公司、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键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或利益往来。在评估过程中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完成评估工作。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天健兴业出具的评估报告假设前提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强调了公司持续经营,并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发生重大改变,这样的假设前提与客观事实相符合,与评估基本规律相吻合,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目的是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佟建勋等36名欧地安股东持有的标的资产,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分别采用收益法及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四)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结合评估增值原因分析,董事会认为:本次评估假设合理,参数取值恰当,在充分考虑评估目的的前提下,对评估值的计算保持了应有的谨慎,评估结果较为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经营状况和所拥有资产的实际状况。公司按照评估结果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是公允的。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及《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备忘录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今后,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公司完整履行其他相关法定程序,使得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及备忘录13号等相关规定,就本次交易事宜拟提交相关的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将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前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批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的议案》。 为实施本次交易,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公司2012年-2013年6月《审计报告》(闽华兴所(2013)审字C-232号)及公司2012年-2013年6月《备考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闽华兴所(2013)审字C-231号);出具了公司《2013、2014年度备考合并盈利预测审核报告》(闽华兴所(2013)审核字C-002号)。 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出具了《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欧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天兴评报字(2013)第661号)。 欧地安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欧地安2011年-2013年6月《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3]第226A0001号)及欧地安《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瑞华核字[2013]第226A0002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本次交易涉及标的资产的价格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欧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天兴评报字(2013)第661号)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最终本次交易涉及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58,280.81万元。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金额÷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3.88 元/股。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以资产评估值为基础协商确定价格;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发行价格。本次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价公允,程序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交易的工作,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交易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二)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和本次交易的实际情况,制作、修改、补充、签署、呈报、执行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协议及文件。 (三)办理本次交易的申报事项。 (四)相应修改因本次交易完成后引起的与公司经营范围及股本变化有关的公司章程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五)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六)如国家对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等有新的规定,根据新规定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七)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次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监管规则,本次交易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13年11月11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应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11日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意见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佟建勋等持有的北京欧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地安”)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述行为适用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仔细审阅了包括《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及相关审计、评估报告等在内的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的相关材料后,经审慎分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本次交易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以及签订的相关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具备可操作性。 2、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经过了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事务所的审计和评估,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依据,由各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协商确定,资产定价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4、通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有利于提升公司的业务规模、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对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将产生积极的影响,从根本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5、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董事会审议和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准则,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全体股东公平、合理。 二、关于本次交易审计、评估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交易聘请的审计机构与评估机构具有相关资格证书与从事相关工作的专业资质;该等机构与公司及公司本次交易对象之间除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外,不存在其他的关联关系;该等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与评估报告符合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 2、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的过程所采用的假设前提参照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了市场评估过程中通用的惯例或准则,其假设符合标的资产的实际情况,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机构在评估方法选取方面,综合考虑了标的资产行业特点和资产的实际状况,评估方法选择恰当、合理。本次交易公司拟购买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依据协商确定,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允。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相关安排,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任 真 陈 玲 张 梅 2013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000547 证券简称:闽福发A 公告编号:2013-037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的时间:2013年11月11日 14:00开始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3年11月11日9:30-11:30和13:00-15:00 (3)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3年11月10日15:00至2013年11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五一南路17号工行五一支行大楼四层会议室 4、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 5、出席对象 (1)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13年11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代为出席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或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议题 (一)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2.1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2.2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2.3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2.4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2.5发行数量 2.6上市地点 2.7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 2.8配套募集资金用途 2.9期间损益 2.10标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11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12本次交易决议有效期 3、《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审慎判断的议案》; 4、《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属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与36名欧地安股东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7、《关于与36名欧地安股东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承诺补偿协议>的议案》; 8、《关于与新疆金谷融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9、《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10、《<公司董事会关于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11、《关于批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的议案》; 12、《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1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等资料。 (三)特别强调事项:上述第2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关联股东新疆金谷融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对上述第2项、第8项议案回避表决。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3年11月8日9:00~11:30和14:00~17:00 2、登记地点:福州市五一南路17号工行五一支行大楼四层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47; 2、投票简称:福发投票 3、投票时间: 2013年1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福发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1),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依此类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11月10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3年11月11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现场会议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州市五一南路17号工行五一支行大楼十三层 邮政编码:350009 联系人: 许多 联系电话:0591-83283128 传真:0591-83296358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5日 附: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11日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对会议审议事项具有表决权,本人对会议审议事项投票指示如下表:
备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做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表格自制均有效。 一、委托人情况 1、委托人姓名: 2、委托人身份证号: 3、委托人股东账号: 4、委托人持股数: 二、受托人情况 1、受托人姓名: 2、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委托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召开当天。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547 证券简称:闽福发A 公告编号:2013-038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自2013年10月28日开市起恢复交易。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公司股票自2013年8月29日开市起开始停牌。 2013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有关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相关公告。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3年10月28日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47 证券简称:闽福发A 公告编号:2013-039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3年8月29日开市起开始停牌。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中,本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佟建勋等36名股东合计持有的北京欧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拟向新疆金谷融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发行41,237,113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16,000万元。具体方案以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为准。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规定,如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本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47 证券简称:闽福发A 公告编号:2013-040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审计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8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了未经审计的《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上披露了未经审计的《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公司201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现根据2013年10月11日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的《2013年半年度审计报告》,公司就上述已披露未审计的财务数据作审计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主要调整情况说明 根据2013年中期审计报告,主要调整补提已发放职工薪酬、调整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共同影响2013年半年度已公告未审计的合并净利润减少58,142.13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58,142.13元、增加总资产135,113.80元,增加总负债193,255.93元、减少净资产58,142.13元,因调整金额小,基本每股收益不变。 二、《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调整内容 1、原文:2、(1)主要财务数据
调整为:2、(1)主要财务数据
2、原文:“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受子公司重庆金美合同交货期后延,销售收入延后确认的影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665.10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3.78%;营业利润7,749.72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8.64%;实现净利润7,317.19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3.63%。” 调整为:“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受子公司重庆金美合同交货期后延,销售收入延后确认的影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665.10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3.78%;营业利润7743.91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8.70%;实现净利润7311.38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3.70%。” 三、《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和《公司201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调整内容 1、合并财务报表审计调整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元
单位:元
单位:元
2、由于《公司2013年半年度审计报告》对已公告未经审计的201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作出部份审计调整,原《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和《公司201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中存在细微改动之处较多,具体详见经审计调整更新后的《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和《公司201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调整更新后的《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公司201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对上述审计调整给投资者和半年度报告使用人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47 证券简称:闽福发A 公告编号:2013-036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3年10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9月30日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确定的交易方案。监事会认为,通过本次交易,能够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对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产生积极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10月1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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