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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 海 港 公告编号:2013027 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葆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较大变动的情况及其增减原因如下表所示(金额单位:万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2012年1月31日公司启动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2013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了与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和《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之补充协议》。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9月25日召开的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有条件审核通过。10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了与北部湾港务集团、防城港务集团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之补充协议(三)》。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核准文件。 以上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葆源 2013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 海 港 公告编号:2013028 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贸易融资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协议签署日期、签署地点:尚未签订 被担保人名称:北海新力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债权人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中信银行南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等金融机构 担保金额: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担保议案的表决情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4日召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新力贸易公司贸易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交易生效所必需的审议或审批程序: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本项担保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签订协议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名称:北海新力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3月6日 注册地点:北海市海角路145号 法定代表人:甘宏亮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主营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煤炭经营等 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北海新力贸易公司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项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2.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 ■ 3.被担保人北海新力贸易公司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和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 单位:万元
最新的信用等级:A。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的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 担保金额: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担保协议的其他重要条款:无。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北海新力贸易公司根据前三个季度的贸易业务情况判断,受外部低迷的经济环境影响,可能导致贸易货款回款期延长,贸易业务资金周转率同比将有所下降。为保证有充足的贸易融资额度开展业务,北海新力贸易公司需申请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贸易融资。为了通过贸易平台稳定和提高港口货物吞吐量,本公司拟继续为该公司的贸易融资提供担保。 2、公司董事会经对被担保人北海新力贸易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认为,该公司贸易融资主要通过开具信用证方式支付货款,融资风险主要取决于货款及时回收。北海新力贸易公司严格控制风险的政策不变,通过选择与信誉良好、实力雄厚的大中型国有企业签订供货协议,并对在港口货物进行监管、仓单质押等多种方式控制交易风险,确保货款按时回收,无法回收货款的可能性极小,因此,北海新力贸易公司具备偿还债务能力。本项担保可以为北海新力贸易公司适应经济环境,维持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开展提供信用保障,符合新力贸易公司业务的需要。 3、本公司持有北海新力贸易公司100%股权,北海新力贸易公司无其它参股股东。 4、本项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3年8月,本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不包括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零;本次担保生效后,本公司对子公司的累计担保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本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不包括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零。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形。 六、其他 本次担保事项将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 海 港 公告编号:2013029 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审计机构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公司于近日收到了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瑞岳华)的函,中瑞岳华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国富浩华)合并,合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本事项涉及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核实程序,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履行审议程序的情况 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履行审议程序的情况:经2013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计师事务所合并的具体方式、性质和核准情况 本次合并后瑞华沿用国富浩华的法律主体,中岳瑞华的人员和业务转入瑞华。此前,中瑞岳华与客户签署并已执行的合同继续有效。继承该业务后的权利和义务由瑞华继续履行。 (三)是否构成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说明 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0号-上市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合并后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审议程序的要求》,本事项属于上市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被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吸收合并,需按照变更会计事务所的要求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经审议认为,为了公司相关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拟改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机构进行审计的报酬金额与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报酬金额一致。本事项将提交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 海 港 公告编号:2013026 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10月24日09:00,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北海市海角路145号公司办公大楼第9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的董事8人。董事黄葆源、马正国、黄志堂、吴启华、何典治,独立董事张忠国、孙泽华、邓远志出席了本次会议及表决。本次会议由黄葆源董事长召集和主持,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范围中的化工产品购销品种增加和有效期的延长,以及船舶港口服务许可有效期的延长,根据实际情况,拟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 投资兴建港口、码头;装卸管理及服务;交通运输(普通货运),机械加工及修理,外轮代理行业的投资及外轮理货,国内商业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机电配件、金属材料(政策允许部分)、五金交电化工(危险化学品除外)、建筑材料、装卸材料、渔需品、化工产品(含硫酸、硫磺、正磷酸、高氯酸钾、石脑油、乙醇溶液、煤焦沥青、含二级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的批发,有效期至2016年10月15日)、化肥的购销。船舶港口服务(为船舶提供岸电、淡水供应;国际、国内航行船舶物料、生活品供应,凭《港口经营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2013年12月1日)。*(凡涉及许可证的项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限内经营)。 公司章程上关于公司经营范围的内容同时予以修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章程的具体事宜。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新力贸易公司贸易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有充足的贸易融资额度开展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海新力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需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中信银行南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等申请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贸易融资。公司独立董事张忠国、孙泽华、邓远志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为了有效利用贸易平台稳定和提高港口货物吞吐量,本公司拟为之提供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全资子公司贸易融资提供担保公告》详见公司本日公告。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由于为公司进行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并,合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为了公司相关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拟改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瑞华进行年报审计的报酬金额为23万元,进行内部控制审计的报酬金额为13.8万元;该事务所为公司提供的相关审计以外的其他费用另行支付,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独立董事已就公司聘请瑞华为2013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审计机构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本日公告。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在公司办公大楼第9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二、三、四项议案。股东大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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