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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73 证券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3(046)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林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末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14784.35万元,下降38.03%,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及新厂区工程启动等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较期初增加3790.30万元,增长270.14%,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收到客户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3、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5586.68万元,增长49.03%,主要系公司结算期内的应收款项增加所致。 4、预付账款较期初增加5819.94万元,增长541.95%,主要系公司预付设备、工程及材料款增加所致。 5、应收利息较期初减少126.27万元,下降79.58%,主要系应收银行存款利息减少所致。 6、其他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399.40万元,增长66.57%,主要系公司应退出口退税款增加所致。 7、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1033.71万元,增长145.97%,主要系子公司江西水晶厂房净化装修及公司新厂区工程增加所致。 8、短期借款较期初减少360万元,下降100%,主要系控股子公司浙江台佳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报告期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9、预收账款较期初增加108.51万元,增长81.02%,主要系公司预收销货款增加所致。 10、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1489.79万元,下降91.97%,主要系公司支付上年度计提的员工年度绩效和年度效益所致。 11、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519.65万元,下降54.78%,主要系本报告期应交税费减少所致。 12、应付股利较期初减少97.20万元,下降100%,主要系本报告期已支付限制性股权激励对象分红款所致。 13、股本较期初增加12571.93万元,增长50.36%,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5股,增加股本所致。 报告期利润表项目 1、报告期内,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263.61万元,增长639.08%,主要系公司应交流转税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财务费用为-344.82万元,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03.48万元,主要系本期银行利息收入减少和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减少1357.47万元,下降54.44%,主要系出口退税收入减少所致。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904.57万元,下降39.18%,主要系报告期银行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3、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716.26万元,增长38.50%,主要系公司杭州办事处房租和装修费、加工贸易外发加工支付海关保证金增加所致。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8425.01万元,下降74.12%,主要系报告期收到客户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支付职工薪酬等增加所致。 5、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0.00万元,增长60.00%,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收到资本性的政府补贴资金增加所致。 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8958.87万元,下降40.95%,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投资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7、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581.12万元,增长100%,主要系公司授予限制性股权激励对象余留股份所致。 8、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360万元,下降100%,主要系控股子公司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9、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63.60万元,增长94.64%,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回购限制性股权激励对象股份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于2012年二季度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浙江台佳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550万元;截止2013年9月30日所担保贷款已全部还清,公司已无对外担保事项。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证券投资情况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3)044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形式送达。会议于2013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全文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3)046号)。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 为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类型,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公司拟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期间,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聘请中介机构对相关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待具体方案确定后,将另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3)045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形式送达。会议于2013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参加会议应到监事3名,亲自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泮玲娟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相关的规定,本公司监事会对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3)047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拟披露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3年10月16日开市起临时停牌。 公司由于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于2013年10月21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3)043号),公司股票自2013年10月2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2013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正在聘请中介机构对相关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目前各项工作积极推进当中。待具体方案确定后,将另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相关的议案。公司将每周发布一次该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目前该事项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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