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姓名 | 陈保华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张美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王晓红 |
公司负责人陈保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晓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 | 4,305,819,795.90 | 3,216,612,051.80 | 33.8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932,457,706.10 | 1,940,864,804.31 | 51.09 |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2,750,854.63 | 160,610,045.33 | 156.99 |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696,263,859.22 | 1,415,279,415.09 | 19.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84,537,346.18 | 221,384,101.25 | 28.5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67,386,586.13 | 209,800,936.34 | 27.4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93 | 13.66 | 减少1.73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8 | 0.31 | 22.5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8 | 0.31 | 22.58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 29,744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陈保华 | 境内自然人 | 26.47 | 207,897,050 | 0 | 质押 116,400,000 |
周明华 | 境内自然人 | 19.77 | 155,274,466 | 0 | 无 |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2.37 | 18,599,922 | 0 | 无 |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成长焦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57 | 12,327,442 | 0 | 无 |
翁震宇 | 境内自然人 | 1.39 | 10,906,567 | 45,630 | 无 |
交通银行-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13 | 8,856,731 | 0 | 无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95 | 7,481,416 | 0 | 无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8C-CT001沪 | 其他 | 0.88 | 6,890,927 | 0 | 无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87 | 6,799,877 | 0 | 无 |
中国银行-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82 | 6,400,844 | 0 | 无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陈保华 | 207,897,050 | 人民币普通股 |
周明华 | 155,274,46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8,599,92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成长焦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327,442 | 人民币普通股 |
翁震宇 | 10,860,937 | 人民币普通股 |
交通银行-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8,856,73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7,481,41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8C-CT001沪 | 6,890,927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799,877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6,400,844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本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的股东中,陈保华先生与翁震宇先生存在着关联关系,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本公司未知前十大股东中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情况。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构成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增减额 | 增减率 | 原因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630,957.76 | 5,426,505.84 | -3,795,548.08 | -69.94% | 主要系本期公司与银行签定的远期外汇交割,导致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少所致。 |
应收票据 | 19,913,391.05 | 7,107,643.90 | 12,805,747.15 | 180.17% | 主要系本期应收款项较多采用票据形式结算所致。 |
预付款项 | 59,667,928.77 | 17,464,211.17 | 42,203,717.60 | 241.66% | 主要系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预付的材料款增加所致。 |
应收利息 | 438,356.15 | | 438,356.15 | 100.00% | 主要系本期发生委托贷款,相应计提应收利息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212,867,345.62 | 2,807,038.49 | 210,060,307.13 | 7483.34% | 主要系1)本期发生委托贷款2亿元;2)由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暂借款相应增加。 |
投资性房地产 | | 6,007,676.77 | -6,007,676.77 | -100.00% | 主要系子公司上海双华生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期末房屋建筑物不再对外出租所致。 |
在建工程 | 501,784,380.58 | 388,695,820.14 | 113,088,560.44 | 29.09% | 主要系新型抗高血压沙坦类原料药建设项目、年产200亿片出口固体制剂建设项目及抗肿瘤车间等项目建设进一步深入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944,757.11 | 9,638,682.63 | 3,306,074.48 | 34.30% | 主要系本期可弥补的应纳税所得额亏损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致。 |
预收款项 | 6,041,083.46 | 4,349,601.83 | 1,691,481.63 | 38.89% | 主要系本期公司销售规模扩大,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33,903,491.72 | 50,006,227.06 | -16,102,735.34 | -32.20% | 主要系本期支付2012年度的年终奖,相应应付职工薪酬减少所致。 |
应交税费 | 28,616,493.92 | 77,536,849.99 | -48,920,356.07 | -63.09% | 主要系本期缴纳税费增加所致。 |
应付股利 | 113,100.80 | | 113,100.80 | 100.00% | 主要系子公司上海奥博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应付但未付少数股东利润分配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100.00% | 主要系上期的长期借款本期到期归还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3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50.00% | 主要系本期发行2013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30,000万元所致。 |
长期借款 | 43,650,800.00 | | 43,650,800.00 | 100.00% | 主要系子公司华海(美国)国际有限公司因业务扩展需要而向银行借款所致。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785,302,271.00 | 547,447,485.00 | 237,854,786.00 | 43.45% | 主要系:1)本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2)本期股权激励行权所致;3)本期公司公开增发6330万股股票所致。 |
资本公积 | 811,351,403.46 | 232,323,354.07 | 579,028,049.39 | 249.23% | 主要系:1)本期股权激励行权产生股本溢价5,159万元;2)本期公开增发产生股本溢价68,982万元;3)本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减少股本溢价16,423万元。 |
少数股东权益 | 19,905,209.02 | 8,173,772.96 | 11,731,436.06 | 143.53% | 主要系华海(美国)国际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因业务扩展产生收益所致。 |
3.1.2、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增减额 | 增减率 | 原因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3,444,124.06 | 8,850,454.80 | 4,593,669.26 | 51.90% | 主要系本期计提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增加影响所致。 |
销售费用 | 104,430,434.38 | 52,911,200.69 | 51,519,233.69 | 97.37% | 主要系:1)公司本期加大制剂产品的市场推广力度,导致市场推广服务费、市场维护费等费用大幅增加;2)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相应的销售人员工资、包装费等相应增加。 |
财务费用 | 31,311,873.05 | 18,880,376.32 | 12,431,496.73 | 65.84% | 主要系:1)本期银行借款增加,相应的借款利息支出增加;2)随着人民币的不断升值,相应的汇兑损失增加。 |
资产减值损失 | -2,717,143.27 | 5,453,407.78 | -8,170,551.05 | -149.82% | 主要系期末应收账款减少,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
投资收益 | 8,430,101.77 | 3,525,100.00 | 4,905,001.77 | 139.15% | 主要是本期发生委托贷款计提应收利息增加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18,540,866.28 | 12,514,821.05 | 6,026,045.23 | 48.15% | 主要系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
3.1.3、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现金流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增减额 | 增减率 | 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2,750,854.63 | 160,610,045.33 | 252,140,809.30 | 156.99% | 主要系本期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本期收到的货款增加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8,930,966.82 | -307,757,761.67 | -221,173,205.15 | -71.87% | 主要系本期发生委托贷款2亿元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95,922,042.20 | 141,782,264.28 | 754,139,777.92 | 531.90% | 主要系本期公开增发、股权激励行权及发行短期融资券等影响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大幅增加所致。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9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2012年5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2】CP86号),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5亿元人民币,自该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
2012年5月15日,公司完成了2012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并于2013年5月13日兑付了2012年度发行的第一期短期融资券2亿元的本金和利息。
2013年4月11日,公司完成了2013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额为3亿元人民币,发行利率为4.89%,期限为365天,单位面值100元人民币。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待偿还短期融资券总额为3亿元人民币。
2、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3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修订稿)》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的议案,2013年4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358号),2013年5月6日公司公开发行股票6,330万股,发行价12.2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7,542.5万元。《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刊登在2013年5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A24版、上海证券报A14版、证券时报B8版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按计划进度实施。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陈保华先生、公司大股东周明华先生承诺:在本人作为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或主要股东、或被法律法规认定为实际控制人期间,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股份公司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不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生产任何与股份公司产品相同、相似或可以取代股份公司产品的业务活动。并承诺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股份公司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人将立即通知股份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股份公司。 | 经征询陈保华先生及周明华先生,截至报告期末,均按照承诺履行。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保华
201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