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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95 证券简称:皇台酒业 公告编号:2013-33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独立董事吴晓萍女士及监事杨清先生因未出席审议本次第三季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及监事会会议,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卢鸿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生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宏林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股东中: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相关股东为王少华待购回股份为103688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584%;韦晨待购回股份为578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326%;王建待购回股份为53956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304%;田甜待购回股份为468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64%;汪韬待购回股份为451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5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分析: (单位:元)
注1:主要系本公司在本报告期内增加的及未到期应付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 注2:主要系本公司在本报告期内支付的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注3:主要系本公司在本报告期内包装物及产成品增加所致。 注4:主要系本公司在本报告期内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注5:主要系本公司在本报告期内新增应付票据融资方式进行结算。 注6:主要系本公司在本报告期内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所致。 注7:主要系本公司在本报告期内根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北京鼎泰亨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借款纠纷一案的一审判决结果,在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已计提营业外支出所致。 注8:主要系本公司在本报告期内增加短期借款,同时增加银行借款利息支出所致。 注9:主要系本公司在本报告期内对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测试后,应补提的减值损失减少所致。 注10:主要系本公司在本报告期内对参股公司计提的投资收益,去年同期主要是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所致。 注11:主要系本公司在本报告期内收到政府奖励的纳税先进企业奖励资金及工业强区先进企业奖励资金所致。 注12:主要系本公司在本报告期内公司计提营业外支出增加所致,计提依据与“注7”相符。 注13:主要系本公司在本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比去年同期降低了28.53%,另外主要是在本报告期内公司计提营业外支出增加所致,计提依据与“注7”相符。 注14:主要系本公司在本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及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注15:主要系本公司在本报告期内投资活动未产生现金流入所致。 注16:主要系本公司在本报告期内筹资活动取得借款产生现金流入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本公司于2012年10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重大仲裁事项,最终以北京鼎泰亨通有限公司撤回其全部请求的方式撤案,详见公司于2013年6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重大仲裁进展公告》; 2、本公司于2013年1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结果如下: (1)根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下达的(2013)朝民初字第1930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司将增加营业外支出约2,339.67万元,本公司已在上诉期内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该案已经进入二审程序(详见本公司于2013年8月17日发布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3-25); (2)2013年8月2日本公司收到了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3)深中法商再字第1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深圳市百惠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本案已经审理终结,该诉讼事项未对公司造成财务影响。 3、本公司于2013年9月9日对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预案详见公司于2013年9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该预案已经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该预案还未上报中国证监会审核。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股票代码:000995 股票简称:皇台酒业 公告编号:2013-34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除独立董事吴晓萍女士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14日以直接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5日上午9:00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10名,董事刘静及独立董事李德奎、赵近元、贾福宁以传真方式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吴晓萍未出席会议,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层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卢鸿毅先生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 议案表决结果:10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独立董事进行任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聘任胥执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该候选人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公示,公示期为三个交易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交所热线电话0755-82083000 或邮箱info@szse.cn 等方式反馈意见。 议案表决结果:10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公司决定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2项议案,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议案表决结果:10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 胥执国先生简历 胥执国,男, 1963年7月生,汉族,大专学历,信息工程专业。曾任成都铁犁营销咨询公司首席战略顾问;成都尚善品牌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首席战略顾问。拟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胥执国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也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也未受到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证券代码:000995 证券简称:皇台酒业 公告编号:2013-35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除监事杨清先生的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10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10月25日上午在本公司监事会办公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2人,监事杨清先生未出席本次会议,也未委托其他监事代为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辛秀山先生主持,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经审核认为: 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3年第三季度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无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项议案获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鉴于监事杨清先生已两次未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根据《监事会议事规则》,提请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更换监事,并提名周建新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该项议案获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年10月25日 附: 周建新先生简历 周建新,男, 1959年11月生,汉族。2008年至2011年12月任甘肃金徽酒业公司集团副总兼销售公司总经理;2013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甘肃陇盛皇台酒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拟任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周建新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也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也未受到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013年10月25日,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胥执国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候选人进行选举表决。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提名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经审阅胥执国个人简历,未发现候选人存在《公司法》第147条和《公司章程》第98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认为,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具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业务技能及工作经验; 三、胥执国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四、我们同意提名胥执国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李德奎 赵近元 贾福宁 2013年10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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