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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3-051 TitlePh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姚锦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彩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彩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693,125,456.28 | 783,552,614.31 | -11.5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446,445,282.30 | 442,483,388.77 | 0.9% |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74,475,143.39 | 1.47% | 909,477,212.42 | 3.3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759,714.37 | 202.85% | 30,394,276.81 | 234.2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0,759,714.37 | 202.54% | 30,391,543.73 | 234.3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59,808,272.78 | 175.79%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200% | 0.11 | 237.5%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200% | 0.11 | 237.5%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4% | 4.74% | 6.64% | 11.56% |
单位:元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049.02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012.2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03.68 | | 合计 | 2,733.0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30,756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9.73% | 83,000,000 | 83,000,000 | 质押 | 83,000,000 | | 山西明坤科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07% | 33,709,180 | | | |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35% | 973,342 | | | | | 郑汉英 | 境内自然人 | 0.32% | 882,000 | | | | | 胡春艳 | 境内自然人 | 0.27% | 760,000 | | | |
| 安玲捷 | 境内自然人 | 0.27% | 750,000 | | | | | 谢锦超 | 境内自然人 | 0.22% | 617,400 | | | | | 林雪 | 境内自然人 | 0.22% | 612,400 | | | | | 许华娟 | 境内自然人 | 0.21% | 600,000 | | | | | 福州市开发区兴业电脑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21% | 600,000 | 600,000 |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山西明坤科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 33,709,180 | 人民币普通股 | 33,709,180 |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973,342 | 人民币普通股 | 973,342 | | 郑汉英 | 88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82,000 | | 胡春艳 | 7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60,000 | | 安玲捷 | 7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50,000 | | 谢锦超 | 617,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17,400 | | 林雪 | 612,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12,400 | | 许华娟 | 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00,000 | | 练敏瑜 | 566,472 | 人民币普通股 | 566,472 | | 王忠娥 | 5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50,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未知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项目 | 比例 | 备注 | | 货币资金 | -56.59% | 票据保证金减少 | | 预付账款 | -32.60% | 预付煤款减少 | | 存货 | 54.95% | 产成品库存增加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5.01% | 可抵扣亏损减少 | | 其他应收款 | 103.63% | 暂付款增加 | | 短期借款 | -100.00% | 短期借款清偿 | | 应付票据 | -100.00% | 应付票据清偿 | | 应交税费 | -81.55% | 增值税进项税增加,留抵加大 |
| 其他应付款 | -94.98% | 暂收款减少 | | 实收资本 | 100.00% | 分配股票股利 | | 未分配利润 | -59.67% | 分配现金、股票股利 | | 财务费用 | -64.05% | 利息支出减少 | | 资产减值损失 | -91.84% | 引起产成品跌价因素消失 | | 所得税费用 | -241.38% | 扭亏为盈 | | 营业外收入 | -97.39% | 处理非流动资产利得减少所致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0.00% | 本年度无理财产品 | | 营业外支出 | -100.00% | 本年度无捐赠支出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2013年以来,公司与控股股东一起积极推进资产重组工作,经履行相关程序,公司先后披露了重组预案和报告书草案及相关配套文件,并将相关申请文件报送中国证监会。此项工作正在进行当中,公司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此次重组,拟将控股股东拥有的焦化类资产及符合条件的煤炭资产整体注入本公司,解决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形成煤焦一体化的产业链,壮大了公司整体实力,提升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 重大资产重组 | 2013年06月06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第一大非流通股股东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并作出如下承诺: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 | 2007年02月07日 | 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少36个月不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 |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大非流通股股东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未出现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情形。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 无 | 无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2007年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置换,为此美锦集团承诺:在本次资产置换完成后的一年时间内,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以定向增发等可行方式,逐步将其余的焦化类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以彻底解决同业竞争的问题。 | 2007年02月07日 | 自资产置换完成后的一年时间内,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 美锦集团与本公司一直致力于解决同业竞争的问题,公司召开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从而解决焦化类产品的同业竞争问题,并新增煤炭资源,形成煤焦一体化平台。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 无 | 无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山西明坤科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第二大非流通股股东山西明坤科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为除第一大股东外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代为垫付股份,被垫付公司所持有的股份申请上市流通时,应当向山西明坤科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偿还代为垫付的对价,或者采取其他的方式取得山西明坤科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的同意。 | 2007年02月07日 | 尚有五家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未提出解禁的申请。 | 报告期内剩余五家(即:福州市开发区兴业电脑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工业品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三友房地产有限公司、福州新骏实业有限公司、福州二化集团有限公司)被垫付股份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未向公司提出解禁的申请。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无 |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 2013年07月17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证券时报》 | 了解公司基本面,未提供资料 |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3-049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于2013年10月12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0月24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一致通过《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3-050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于2013年10月12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0月24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提出书面审核意见,一致认为: (1)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规定; (2)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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