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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股份 公告编号:2013-075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孙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房振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俊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主要财务数据增减变动分析(单位:万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根据公司2013年8月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并经2013年9月4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同意,公司拟向上海宣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华煊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瑞福通达投资有限公司、应保良、朱建星和房华6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8,100万股(含本数)的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10.63 元/股。由于公司实施201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709,990,7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4542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090840股,故本次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16,338.3301万股,发行价格调整为5.27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6,103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取得相关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于2013年8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拟共同收购上海二三四五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8%权益并签署意向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孙毅先生与庞升东先生就公司与孙毅先生拟共同收购上海二三四五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三四五公司")增资扩股后38%权益的事项签署了《上海二三四五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意向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意向协议》")。本公司就此次收购事项已分别于2013年8月10日和2013年10月12日披露了《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拟共同收购上海二三四五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8%权益并签署意向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3-051)和《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拟共同收购上海二三四五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益事宜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66)。公司于2013年10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股东孙毅先生与庞升东先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公司、孙毅先生和庞升东先生就收购二三四五公司38%权益事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该协议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后正式生效。 未来公司将继续关注并积极寻求加大对互联网等新兴产业的投资。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孙毅 201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股份 公告编号:2013-073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浙富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20日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3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毅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细内容刊登在2013年10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浙江临海浙富电机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为更好的促进公司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与控股子公司浙江临海浙富电机有限公司共同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在桐庐县投资设立杭州浙富中小水电设备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拟定为设计、生产、加工、安装:成套水轮发电机组、金属结构件、电站机电设备,并授权董事长具体组织办理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13年10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与控股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三、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提名孙毅先生、余永清先生、潘承东先生、赵志强先生、傅友爱先生、彭建义先生(共6位)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吴卫国先生、李慧中先生、王宝庆先生(共3位)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任期自本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2013年10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之前,本 届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将继续履行职责。 四、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将《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前后对照如下:
公司将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3年11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见2013年10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8日 附: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毅先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现任本公司董事长、董事、党委书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桐庐浙富水电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临海浙富电机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华都核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浙富水电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浙富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富安水力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富春江水电设备总厂团委委员及汽车运输公司团支部书记;富春江华源服装厂厂长;浙江富春江中小水电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总厂电站设备成套公司经理。目前,孙毅先生还担任桐庐浙富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桐庐浙富大厦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桐庐浙富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桐庐县人大常委、桐庐县青联副主席、富春江镇人大代表、桐庐县机电协会会长。 孙毅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2013年9月30日,其持有公司股票437,379,004股;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余永清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董事、副总经理。曾任职于富春江水电设备有限公司,从事机组设计;1997年起从事机组等设备的市场营销,主要业绩有辽宁双岭、湖南碗米坡、广西长洲等项目;2005年加盟本公司负责市场营销工作。 余永清先生与本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2013年9月30日,其持有公司股票16,273,580股;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潘承东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历任富春江水电设备总厂技术员、设计室副主任、主任、副总工、厂长助理,富春江水电设备总厂厂长、党委委员兼富春江富士水电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工委委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副局长、党委委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潘承东先生与本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志强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历任富春江富士电机有限公司技术管理科科长,总经理工作部部长,总经理助理。 赵志强先生与本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2013年9月30日,其持有公司股票6,573,682股;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傅友爱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曾任职于富春江水电设备总厂电机室;富春江富士水电设备有限公司电机部,项目部。 傅友爱先生与本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2013年9月30日,其持有公司股票16,225,346股;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彭建义先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经济员,中共党员。现任桐庐外贸冷冻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董事。曾任职于桐庐外贸公司;桐庐外贸丰源食品有限公司。 彭建义先生与本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2013年9月30日,其持有公司股票33,109,705股;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吴卫国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现任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所属中小水电规划设计院院长,本公司独立董事。历任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机电处副处长;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所属中小水电规划设计院副院长。 吴卫国先生与本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许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李慧中先生,中国国籍,经济学博士,复旦大学毕业,复旦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复旦大学经济学系主任。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学位委员会委员、国家发改委价格司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服务贸易专家委员会委员、上海市价格协会副会长、全国高校价格理论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新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兼任上海执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慧中先生与本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许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王宝庆先生,中国国籍,教授,硕士生导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硕士(会计专业)。曾任浙江工商大学财务与会计学院审计系主任,现任现代会计研究所所长,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兼职教授,民建浙江工商大学支部副主委。浙江省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评审专家,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浙江省审计学会秘书处副秘书长,浙江省内部审计协会常务理事,浙江省内部审计协会培训委员会主任,民建浙江省委参政议政委员,浙江省人民政府第二、三、四、五、六届政风与行风建设监督员,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王宝庆先生与本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许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股份 公告编号:2013-074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浙富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0日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13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 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怀勇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同意郑怀勇先生、江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以上监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相关人员简历附后)。 本公司监事会声明:上述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须经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10月28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郑怀勇先生,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浙富水电国际工程公司总经理。曾任职于富春江水电设备总厂水试室、市场部;东芝水电设备(杭州)有限公司市场部、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 郑怀勇先生与本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2013年9月30日,其持有公司股票5,753,165股;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江成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技师,中共党员。现任本公司市场部干事,公司工会委员。 江成先生与本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股份 公告编号:2013-076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富股份”)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拟与控股子公司浙江临海浙富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海电机”,公司持股64.09%)共同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在桐庐设立杭州浙富中小水电设备有限公司。 2、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尽快履行相关程序并完成注册事宜。 3、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临海浙富电机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 临海市城关鲤山路37号 3、法定代表人:孙毅 4、注册资本:5,364.579万元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主营业务:水轮发电机组、风力发电机、柴油发电机、特种电机、发电机配件、电动机设计、制造、加工、安装,金属结构件、铸件及模具加工。 7、设立时间:2000年10月11日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出资人及出资方式 浙富股份与临海电机共为出资人,双方均以自有资金出资。浙富股份出资额为人民币1,800万元,占总出资额的60%;临海电机出资额为人民币1,200万元,占总出资额的40%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浙富中小水电设备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机关登记为准) 经营范围:设计、生产、加工、安装:成套水轮发电机组、金属结构件、电站机电设备。(拟定,以工商机关登记为准) 股东情况:浙富股份与临海电机均为出资人,浙富股份持有标的公司60%股份,临海电机持有标的公司40%股份。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更好地促进公司发展,根据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与控股子公司临海电机共同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在桐庐县投资设立杭州浙富中小水电设备有限公司。由于标的公司尚处于筹建期,尚未开展具体业务经营,预计该项对外投资对公司 2013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该项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的主营业务经营方向及业务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都将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股份 公告编号:2013-077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11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11月11日至2013年11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11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1月11日15:00至2013年11月12日15:00的任意时间。 2、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 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桐庐县富春江镇红旗畈工业功能区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股权登记日:2013年11月7日 6、 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11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嘉宾。 7、 公司将于2013年11月7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控股股东孙毅先生与庞升东先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1.1选举孙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1.2选举余永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非独立董事; 2.1.3选举潘承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非独立董事; 2.1.4选举赵志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非独立董事; 2.1.5选举傅友爱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非独立董事; 2.1.6选举彭建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非独立董事; 2.2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1选举吴卫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2选举李慧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3选举王宝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1选举郑怀勇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3.2选举江成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1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4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4须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议案2、议案 3 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6 名非独立董事和 3 名独立董事组成,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分别表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1 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 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 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 登记时间:2013年11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5、 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2号赞宇大厦11楼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310030,传真号码:0571-89939660。 四、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2)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11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 投票代码:362266;投票简称:浙富投票。 3、 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①非累积投票制议案:议案1、议案4为非累积投票制议案。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②累积投票制议案:议案2、议案3为累积投票制议案,对应每一项表决,股东输入的股数为其投向该候选人的票数。 A.股东持有的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6的乘积,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自主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6的乘积。 B.股东持有的选举独立董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自主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C.股东持有的选举非职工监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自主分配,但总票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 (4)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6)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4、 投票举例 (1) 股权登记日持有“浙富股份”的投资者,对公司非累积投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流程分别如下:
(2) 如某股东对议案1投弃权票,对议案2.1.1投赞成票,对议案4投反对票,申报顺序如下: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 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 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 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 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 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1月11日15:00至2013年11月12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五、 其他事项 1、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2、 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3、 联系电话:0571-89939661,联系人:汪婷、周文森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8日 附件一:回执 回 执 截至2013年11月7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浙富股份”(002266)股票 股,拟参加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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