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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5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傅利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美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巧芬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较上年期末增长62.72%,主要是公司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2、应收账款较上年期末增长63.19%,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扩大相应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3、预付账款较上年期末增长107.67%,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采用预付模式的采购量上升所致; 4、其他应收款较上年期末增长64.31%,主要系工程项目保证金增加所致; 5、递延所得税资产较上年期末增长46.96%,主要系坏账准备增加相应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6、短期借款较上年期末减少80.08%,主要系短期借款到期归还所致; 7、应付账款较上年期末增长42.06%,主要系销售增长,相应采购应付账款增加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期末减少41.88%,主要系年初发放2012年年终奖所致; 9、应付利息较上年期末减少93.53%,主要系短期借款到期支付利息所致; 10、实收资本较上年期末增长105.35%,主要系本期权益分配及增发完成所致; 11、资本公积较上年期末增长683.82%,主要系增发募投项目资金注入所致; 12、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48.62%,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扩大,产品销量增加所致; 13、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45.71%,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扩大,产品销量增加相应成本结转增加所致; 14、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62.63%,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扩大,营业收入增长相关附加税费相应增加所致; 15、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32.88%,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扩大,销售增长,相应费用增加所致; 16、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52.37%,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扩大,销售增长,相应费用增加所致; 17、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40.42%,主要系公司定期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18、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52.52%,主要系期末应收账款增加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1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2147.95%,主要系远期合约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20、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339.70%,主要系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21、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4.22%,主要系增值税即征即退收入增加所致; 22、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55.47%,主要系利润增加当期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2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48.71%,主要系公司销售增长,备货增加,相应采购支出增加以及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31.50%,主要系本期公司在建工程付款增加所致; 2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884.24%,主要系募投项目资金注入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事项 2013年7月2日,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对 “增资浙江大华智网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智能建筑安全防范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进行调整,由原“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增资 18,049.65 万元,智网科技另一股东黄祖衡同时增资 897.35 万 元”变更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增资 18,947.00万元”,项目投资总额 18,947.00万元不变。2013年7月12日,经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浙江大华智网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9,947万元。详见公司分别于2013年6月14日、2013年7月3日和2013年7月1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增资及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2009年限制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事项 2013年7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同意107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第三期解锁数量为18,965,76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65%;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8月2日。公司200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详见公司分别于2013年7月30日和2013年7月3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锁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3、审议及披露《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事项 2013年8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拟对657名激励对象进行股权激励。上述事项尚需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13年8月2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和《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4、安防产业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2010年3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华坤科技有限公司安防产业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的申请报告》,同意浙江华坤科技有限公司在滨安路 1199 号已征地块启动安防产业基地第二期厂房建设项目,总造价不超过人民币壹亿捌千万元。2011年9月30日,公司对浙江华坤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吸收合并完成,安防产业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由公司继续实施。2012 年10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防产业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同意追加不超过17,000 万元投资用于基础建设及装修。详见公司分别于2010年3月18日、2011年10月11日和2012年10月2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启动浙江华坤科技有限公司安防产业基地二期项目建设的公告》、《关于吸收合并事项的进展公告》和《关于安防产业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增加投资的公告》 。目前该项目已完成验收工作,正逐步投入使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傅利泉 201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4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13年10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傅利泉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证券时报》公告。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大华威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刊登在2013年10月28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大华威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6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大华威讯科技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大华威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拟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大华威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讯科技”)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000万元额度的担保,其中向供应商采购付款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000万元的一般责任担保,为威讯科技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其它商定的融资方式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期限不超过两年。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浙江大华威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滨安路1199号F座1层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傅利泉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的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安防设备的设计、开发、生产、安装及销售,电子产品及通讯产品的设计、开发、安装及销售,电子网络产品的开发、系统集成与销售,电子产品工程的设计、安装,经营进出口业务。 2、与本公司的关系 被担保人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被担保人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 2013 年 9 月30 日,威讯科技的总资产为2906.75 万元,净资产为1005.1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5.42%。(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1、为全资子公司采购付款义务提供担保事项 1) 担保方: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 被担保方:浙江大华威讯科技有限公司 3) 担保方式:一般保证 4) 担保金额:不超过等值10,000万元人民币 5) 担保期限:不超过两年 2、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 1) 担保方: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 被担保方:浙江大华威讯科技有限公司 3)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 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 5) 担保期限:不超过两年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威讯科技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本公司提供以上担保有利于威讯科技在采购业务中向供应商争取更好的信用额度和账期,更好地提升威讯科技的生产能力和资金运转能力,进一步解决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符合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的影响,同意为其提供以上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批准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占公司201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9.34%。 本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后,公司对外担保审批额度累计为25,0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13年10月25日,公司没有实际发生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以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7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联系方式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已于近日搬迁至新址办公,现将变更后的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99号 投资者热线(不变):0571-28939522 传真:0571-28051737 电子邮箱(不变):zqsw@dahuatech.com 公司网址(不变):www.dahuatech.com 上述联系方式自公告之日起正式启用,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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