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3-035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培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海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邹雪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应收票据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48.33%,主要原因系公司销售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增加所致; 应收账款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36.65%,主要原因系公司应收款到期收回所致; 预付款项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42.67%,主要原因系公司预付款投资完工结转固定资产所致; 应收利息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80.54%,主要原因系公司超募资金定期存款较期初大幅减少所致; 其他应收款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153.27%,主要原因系公司预付运费款尚未结算所致; 存货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72.16%,主要原因系公司在报告期内项目投产,产能相应扩大,公司加大市场布局,相应增加原材料及产成品所致; 固定资产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51.20%,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超募项目建设到验收完工增加所致; 在建工程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76.63%,减少原因系公司本期超募项目建设到验收完工所致; 短期借款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65.22%,主要原因系公司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应付票据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66.85%,主要原因系公司原料采购增加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所致; 应付账款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43.17%,主要原因系公司项目建设材料采购尚未到结算期所致; 预收款项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49.76%,主要原因系公司增加了部份客户预收产品货款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46.77%,主要原因系公司增加职工工资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100%,主要原因系公司自有资金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发生数减少100.00%,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增加比例远大于销项税额所致; 销售费用本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发生数增加36.08%,主要原因系公司销量同比增加销售运费、业务费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本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发生数减少56.02%,主要原因系公司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利润总额本期数比上年同期数减少46.04%,净利润本期数比上年同期数减少44.32%,主要原因受到经济形势的影响,市场竞争激烈,产品单价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使得公司利润总额、净利润较同期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产现金流量净额增加21.5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主要原料采购结算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比例较上年大幅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产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比例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66.3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分配股利较上年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经2013年10月10日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16,000万股,发行价不低于8.63元/股,募集资金数额不超过14亿元。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吴培服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3-033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书面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3年10月27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吴培服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3年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成立光学膜研究所》的议案 通过对市场及行业的认真研究,依托自身人才优势和技术积累,结合外部机构支持,公司将进一步研发光学膜基材及光学膜应用产品以扩大企业的规模和市场竞争力。为了配合光学膜项目的实施,公司拟成立光学膜研究所,主要从事光学膜基材及微透膜、增亮膜、ITO膜等应用产品的研究与开发,光学膜研究所的成立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研发水平,为公司产品结构升级和项目的实施提供技术保障,有利于公司实现自身的战略目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3-034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3年10月27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叶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