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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71 证券简称:江苏宏宝 公告编号:GG2013-047 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朱剑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桂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红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2013年5月13日,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申请股票自开市时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13年5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2013-016号公告)。 2013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详见公司于2013年5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2013-018号公告) 2013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关于与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利润补偿协议>的议案》、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审计、评估和盈利预测报告的议案》、《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赵锐均、杨逸沙、陈志平及冯建新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关于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宏宝工具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3年8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2013-033号、2013-035号公告) 2013年8月9日,公司确认股票自开市起复牌。(详见公司于2013年8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2013-034号公告) 2013年8月26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和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于2013年8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详见公司于2013年8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2013-042公告) 2013年9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31174号),该会对公司提交的《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行政许可材料进行审查并予以受理。(详见公司于2013年9月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2013-045号公告)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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