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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7 证券简称:众生药业 公告编号:2013-058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绍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龙春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丁衬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证券投资情况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317 证券简称:众生药业 公告编号:2013-056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18日以专人和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3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绍日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从超募资金中使用21,0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注: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13年11月28日召开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注:《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17 证券简称:众生药业 公告编号:2013-057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18日以专人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3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仕斌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一方面适应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增强公司实力;另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从超募资金中使用21,0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名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17 证券简称:众生药业 公告编号:2013-059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众生药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于2013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1,0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十二个月内以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累计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将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3,603,642.9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46,396,357.0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于2009年12月7日出具了深鹏所验字[2009]201号《验资报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需求345,784,600.00元后,超募资金为700,611,757.07元。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一)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0年1月22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从超募资金中使用4,00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和7,000.00万元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流动资金。上述事项于2010年2月1日全部完成。 2、2011年6月30日经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从超募资金中使用10,000.00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上述事项于2011年7月1日完成。 3、2012年8月1日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从超募资金中使用10,000.00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上述事项于2012年8月2日实施完毕。 (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2013年6月17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9,0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截止目前,公司合计使用超募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39,000.00万元,购买的理财产品尚未到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上述超募资金的使用均经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和保荐意见。截至目前,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合计31,000.00万元(不含使用超募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金额),尚未确认用途的超募资金为390,611,757.07元(不含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 三、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基于公司战略,为促进公司稳健、进取发展,公司将围绕主营业务,通过上下游产业链的整合,拓展业务领域,完善产业链布局。公司将加大在原材料采购、药品研发、产业链整合等方面的投入来满足公司战略发展布局,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将进一步加大。公司计划从超募资金中使用21,0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一方面适应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增强公司实力;另一方面有利于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拟使用的超募资金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7%,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每12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的规定。 四、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承诺事项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21,0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适应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增强公司实力;超募资金的合理运用也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并经过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中的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21,0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一方面适应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增强公司实力;另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从超募资金中使用21,0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意见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杨光煜、张文凯核查后认为: (一)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要求,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二)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对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要求: 1.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公司应承诺偿还银行借款或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并对外披露; 3.应当按照实际需求偿还银行借款或补充流动资金,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三)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众生药业本次将超募资金中的21,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17 证券简称:众生药业 公告编号:2013-060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3年11月28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11月28日下午2: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1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1月27日下午3:00至2013年11月28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11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六)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西湖工业区信息产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方式 (一)登记时间:2013年11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西湖工业区信息产业园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身份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3年11月20日下午4: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17 2、投票简称:众生投票 3、投票时间:2013年11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2013年11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4、在投票当日,“众生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有一项议案,对应“委托价格”具体如下表: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具体如下表: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11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3年11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数字证书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雪莉、李素贤 电话:0769-86188130 传真:0769-86188082 邮编:523325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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