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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祖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祖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吕祥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注1:主要系预付工程材料款增加所致; 注2:主要系应收定期存款利息减少所致; 注3:主要系工程保证金增加所致; 注4:主要系收款期在一年以内的应收工程款减少所致; 注5:系公司向重庆耀隆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和隆鑫控股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共计6亿元所致; 注6:主要系承接的BT项目工程因工程结算形成的应收工程款增加所致; 注7:主要系预收工程款增加所致; 注8:主要系应交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增加所致; 注9:主要系公司发行15亿元公司债券所致。 2、利润表
注1:主要系汇率波动引起汇兑损益变化所致,其中:报告期外币借款按期末即期汇率折算产生汇兑收益14,641.71万元,而上年同期外币借款按期末即期汇率折算产生汇兑损失822.22万元; 注2:主要系回收应收款项较上年同期增加而引起计提的坏账准备相应减少所致; 注3:主要系公司收到的公用事业附加返还、污泥处置补助和供水工程补助等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注4:主要系公司处置资产所产生的损失减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于2013年1月31日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九龙县汤古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的90%股权及全部债权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以不低于22,413.44万元的价格协议或竞价整体转让。截至本报告期末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为加快推进上述产权转让工作,经公司研究,决定变更受让方资格条件后继续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本次变更后受让方资格条件为:1.以水电投资开发为公司的主营业务;2.公司资信及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完全履行本次转让合同的资金、资信实力和能力;3.公司具备专业的水电项目管理能力。此外,其他挂牌条件保持不变。2013年10月18日,九龙县汤古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的90%股权及全部债权重新在重庆联交所挂牌转让,挂牌公告期20个工作日(如挂牌期满仍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将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自动延长,直至征集到受让方为止)。 2、公司于2013年9月30日和10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及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议案,决定免去武秀峰先生的二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长职务,并选举李祖伟先生担任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公司总裁变更为公司董事长担任。经2013年10月28日召开的公司二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选举李祖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3、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工作正在准备过程中,为确保公司运作正常有序,本届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任期相应顺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尽快完成换届工作。在换届工作完成前,公司第二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其义务和职责。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具有社会公益性、政府导向性并且一时难以市场化运作的政府投资项目(以下简称"保留业务")。为避免有关保留业务直接或间接地与本公司的主营业务形成同业竞争,2007年10月12日,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署了《避免同业竞争协议》,确认其本身及下属企业、参股企业没有从事或参与与本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同时承诺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不会,并促使该公司之参股企业不会与本公司的主营业务发生竞争,并赋予(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的优先交易及选择权、优先受让权、政府投资项目优先收购权等。报告期内,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避免同业竞争协议》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承诺。如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有"保留业务"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并达到市场化运行条件,本公司将尽快启动相关注入公司的工作,避免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祖伟 2013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临2013-029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本次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召开时间:2013 年10月28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渝中区水厂三楼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三)本次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由武秀峰先生主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王根芳独立董事因出差,委托王军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公司高管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曾喆寅、张伟见证,并出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临2013-030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8日上午11时在公司11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3年10月23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会议由董事长李祖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7人,独立董事王根芳先生因出差,委托独立董事王军先生代为出席。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和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后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选举李祖伟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选举李祖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三)审议通过《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8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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