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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 特 迅 公告编号:2013-058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廖晓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云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列展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说明 ■ (二)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说明 ■@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说明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公司于2013年9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13年9月5日将股权激励相关申请文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备案;2013年9月26日,公司获悉证监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现定于2013年10月29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相关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廖晓霞 2013年10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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