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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3-065TitlePh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丁海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红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红岩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56.3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以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支付总部大楼土地款,以及与供应商结算较多所致;

  2.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39.72%,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应收票据到期所致;

  3.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30.82%,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开展较好,营业收入增长较快,应收账款相应增加较多所致。

  4. 应收利息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82.83%, 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到期的定期存单利息所致;

  5.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43.0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扩张较快,支付的工程保证金增加较多所致;

  6.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500万元,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对外参股天筑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所致,去年同期无发生额;

  7. 无形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474.1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子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属证书,确认无形资产所致;

  8. 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余额减少12,405.01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总部大楼土地的相关权属证书已办理;

  9.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81.1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部分贴现应收票据到期款项收回所致;

  10.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47.3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支付了相应的职工薪酬所致;

  11. 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32.3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开展较好,营业收入增长、利润增加相应的计提的税金增加所致;

  12. 应付利息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53.4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支付了已到付息期的公司债券利息所致;

  13. 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1.5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开展较好,工程施工进度加快,完成工程量增加较多所致;

  14. 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30.3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开展较好,工程施工进度加快,完成工程量增加较多所致;

  15. 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30.1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较多,营业税金及附加相应增加所致;

  16.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98.2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预提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利息增加所致;

  17.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34.3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较多,应收款项增加相应的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18. 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42.6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开展较好,营业收入增长较多,成本费用控制较好所致;

  19. 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459.52%,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确认的与投资项目相关的财政补助所致;

  20. 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188.31%,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捐赠支出增加所致;

  21. 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2.7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开展较好,营业收入增长较多,成本费用控制较好所致;

  22. 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7.5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开展较好,营业收入增长较多,成本费用控制较好,利润增加所致;

  23. 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43.7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开展较好,营业收入增长较多,成本费用控制较好所致;

  24.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35.1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增长、应收款项的催收力度加大,工程款回收较多所致;

  2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35.1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增长,材料采购和工程量增加,与供应商结算支付款项增长较多所致;

  2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59.6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增长较快,员工人数增加和工资水平有所提高所致;

  2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54.3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开展较好,相应的工程保证金等款项支付较多所致;

  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90.11%,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增长、应收款项的催收力度加大,工程款回收较多,同时为加快工程项目顺利推进,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给职工以及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度大幅增长,增速快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速所致;

  29.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736.28万元,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新收购子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所致;

  30. 投资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500万元,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对外参股天筑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所致,去年同期无发生额;

  31.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57.222万元,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支付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尾款所致,去年同期无发生额;

  32.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10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募投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退还工程未中标的保证金较多;

  33.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本年发生额800万元,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少数股东同比例增资所致;

  34.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305.5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回票据保证金较多所致;

  3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114.22%,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分配股利和支付公司债利息较多所致;

  3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252.51%,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的票据保证金较多所致;

  3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117.3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分配股利和支付公司债利息较多所致;

  3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去年同期减少737.3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增长,材料采购和工程量增加,与供应商结算支付款项增长较多以及以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支付总部大楼土地款等共同影响所致;另外,去年同期公司债发行成功导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本年同期多所致;

  39.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较去年同期减少47.1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增长,材料采购和工程量增加,与供应商结算支付款项增长较多以及以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支付总部大楼土地款等共同影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2013年9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通过。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核准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2、2013年9月10日,经嘉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秀洲分局核准,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雅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更名为“浙江巨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其余事项均未发生变化。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丁海富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3-062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3日以传真、邮件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甘肃亚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议案》。

  因业务开拓需要,公司决定注销甘肃亚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同时拟在甘肃设立浙江亚厦装饰股份公司甘肃分公司。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3-061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亚厦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23日以传真、邮件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震主持,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3-063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证监发行字〔2010〕119号文批准,于2010年1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发行数量5,3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31.86元。截止2010年3月17日,本公司已收到社会公众股东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168,85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2,712.67万元。

  截止2010年3月17日,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163,492.26万元全部存入本公司在以下银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中:(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放金额163,492.26万元,与募集资金净额162,712.67万元的差异779.59万元,系截止2010年3月17日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2001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截止2013年9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9,658.96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截止2013年9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存储的余额9,658.96万元,其中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的余额为4,249.8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后的余额为5,409.11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162,712.67万元,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为45,718.00万元,超募资金为116,994.67万元。截止2013年9月30日,本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46,184.49万元和超募资金111,119.07万元,剩余5,409.11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

  2.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说明

  (1)市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原计划总投资4,745万元,后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营销网络结构,项目总投资由4,745万元调整为5,970万元,超过的1,225万元将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截止2013年9月30日实际已投入5,389.08万元,尚未投资完毕的原因:公司对市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调整,新增和优化了部分营销网络;同时,营销网络实施方式也进行了调整,由购买办公楼改为租赁办公场所的部分网点,租赁费用需分期支付,较购置办公楼的一次性支出有较大下降。

  (2)建筑装饰设计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计划总投资为6,224万元,截止2013年9月30日实际已投入6,203.31万元,尚未投资完毕的原因:公司对该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调整,由购买办公楼改为租赁办公场所,租赁费用需分期支付,较购置办公楼的一次性支出有较大下降。

  (3)建筑幕墙及节能门窗投资项目计划总投资为14,696万元,截止2013年9月30日实际已投入14,539.10万元。该项目于2012年6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符合对外披露承诺投资进度。

  (4)收购上海蓝天房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60%股权项目计划总投资为12,588.00万元,截止2013年9月30日际已投入11,329.20万元,系公司根据双方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5)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石材制品工厂化项目计划总投资为3,056.00万元,截止2013年9月30日实际已投入2,467.89万元,剩余部分项目配套资金、工程尾款及质保金等尚未支付。该项目于2012年10月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符合对外披露的承诺投资进度。

  (6)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木制品工厂化二期项目计划总投资为16,000.00万元,截止2013年9月30日实际已投入13,196.31万元,剩余部分项目配套资金、工程尾款及质保金等尚未支付。该项目于2012年12月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符合对外披露的承诺投资进度。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如下:

  ■

  (1)建筑装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2010年7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建筑装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决定将“建筑装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名称改为“建筑装饰设计技术研发中心”,办公楼由原购买改为租赁方式。公司建筑装饰设计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投资额由6,224.00万元调整为4,305.00万元,多余的原固定资产募集资金投入将全部用于建筑技术研发中心的工法研究、技术研发、标准制定、专利发明等“软实力”领域;原购买办公楼计划改为租赁办公楼方式,租赁的办公地点为杭州市望江东路299号冠盛大厦。上述议案已经2010年8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参见巨潮资讯网2010年8月3日公司的相关公告。

  由于本项目从审批、核准、备案到募集资金到位已有2年时间,市场环境和公司内部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动,杭州写字楼市场进入了快速的上升期,售价出现了较快的上涨,售价已远远超过计划的费用预算。本公司采用租赁的方式取得办公楼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公司对建筑技术研发中心的工法研究、技术研发、标准制定、专利发明等“软实力”领域方面的投入,以全面提高公司的科研能力,快速促进公司产业的转型升级。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方向和整体布局。

  (2)市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010年7月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营销网络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决定对北京分公司办公场所由购买改为租赁,投资额由800.00万元变更为1,000.00万元。上述议案已经2010年7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2010年7月6日公司的相关公告。

  2010年7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营销网络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对市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中营销网点项目投资金额、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做了部分调整:①项目总投资由4,745.00万元调整为5,970.00万元,超过的1,225.00万元将使用超募资金补充;②原计划在全国范围内新建5个办事机构(郑州、南京、武汉、南宁、昆明),改扩建10个办事机构(北京、天津、大连、青岛、南昌、合肥、厦门、长沙、重庆、成都)调整为:逐步构建“大区域公司+区域工程、营销网络管理公司+专业营销网点”相结合的可复制的层级递进式三级营销网络体系,拟在16个城市设立办事机构(北京、天津、武汉、重庆、青岛、厦门、成都、大连、长沙、合肥、南昌、昆明、南宁、南京、郑州、三亚);③原投资计划中在天津、武汉、重庆、厦门和青岛等5个地区购买写字楼,调整为在上述地区以租赁房产设置办事机构。④新增海南三亚营销网点,投资额为2,000万元,减少南京、昆明、南昌、成都等网点租赁费。上述议案已经2010年8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2010年8月3日公司的相关公告。

  2012年4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调整营销网络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对营销网络项目之海南营销网点的实施地点、投资金额和实施方式继续优化、调整:即将原2000万元用于购买三亚办公场所调整为200万元用于海南租赁办公场所,其余1800万元用于在宁波购置办公场所。上述议案已经2012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2012年4月27日公司的相关公告。

  公司根据区域市场需要和业务开拓重点领域变化对营销网络布局进行相应调整,有利于本公司规划的“大区域公司+区域工程、营销网络管理公司+专业营销网点”营销网络体系的构建。同时,在北京地区和全国大部分城市写字楼市场进入了快速的上升期,售价出现了较快上涨,费用预算已远远超过计划投资额的市场环境下,将北京等地区市场营销网络建设由购买改用租赁的方式更有利于增强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加快营销网络建设,与公司未来业务增长与扩展相匹配。此外,由于三亚目前可供选择的写字楼数量较少,同时宁波分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公司有必要对三亚营销网络的实施地点和方式进行优化调整。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方向和整体布局。

  (3)石材制品工厂化项目

  2011年9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石材制品工厂化项目”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及投资总额的议案》,决定将本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之石材制品工厂化项目实施地点由原来的“拟建在上虞章镇工业新区新购置土地203亩”改为“公司章镇工业新区原石材加工车间改扩建实施”,投资总额由原来的26,351万元减少至3,056万元。上述议案已经2011年9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参见巨潮资讯网2011年9月15日公司的相关公告。

  “石材制品工厂化项目”原拟建在上虞章镇工业新区,计划新购置土地203亩,由于上虞市工业用地的规划调整,公司短期内在上虞购置用于石材制品工厂化项目建设的土地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拟变更的实施地点为本公司章镇工业新区现有厂区内自留地,调整后有利于公司避免土地购置环节存在的风险,整体资源配置的优化和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本次调整有利于公司整体资源配置优化和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实现公司战略目标。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止2013年9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临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1、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2010年4月11日至2010年10月8日期间,使用16,00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业经2011年4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0年10月8日将上述金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2、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2010年10月9日至2011年4月8日期间,继续使用16,00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11年4月7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6,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止2013年9月30日,本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5,409.11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3.32%。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162,712.67万元,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为45,718.00万元,超募资金为116,994.67万元。截止2013年9月30日,本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46,184.49万元和超募资金111,119.07万元,剩余5,409.11万元,未使用募集资金占前次募集资金比例为3.32%,主要原因系公司的三个募投项目尚在逐步的持续投入中,剩余资金仍计划用于公司的三个募投项目。具体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1)说明。

  本公司均按原计划进度使用超募资金,对于剩余超募资金,本公司管理层已从公司经营的实际需求出发,对该部分超募资金的用途已做出了合理安排,后续将继续按照相应投资进度投入实施。

  七、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1.见附件1

  2.本公司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收益与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收益预测进行对照,详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表(附件2)”说明。

  八、前次募集资金中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该资产运行情况

  无。

  九、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的有关内容对照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中披露的有关内容相一致,不存在差异的情况。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1:

  ■

  ■

  ■

  ■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3-064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亚厦股份(澳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门子公司”)、浙江亚厦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产业投资”),鉴于经营需要需本公司为其向银行提供担保,公司基于支持下属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考虑,同意为澳门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亿元担保的额度,为亚厦产业投资提供不超过1亿元担保的额度。本次担保主要用于澳门子公司和亚厦产业投资办理银行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等业务,担保期限一年,有效期自实际签署担保协议日起计算。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亚厦股份(澳门)有限公司

  澳门子公司目前尚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地澳门,法定代表人丁海富,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工程、水电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施工,石材加工,建筑幕墙、铝制品、金属门窗、建筑装饰材料、五金制品、家俱、木制品的生产、销售,广告设计、制作,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建筑装修装饰、建筑幕墙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出口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上述登记事项具体以工商最终登记为准。)

  2、浙江亚厦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亚厦产业投资成立于2012年3月14日,注册地为杭州市转塘街道江口218号5009室,法定代表人丁欣欣,注册资本21,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一般经营项目:项目建设投资,实业投资,投资咨询。

  截止2012年12月31日,亚厦产业投资总资产20,488.45万元,净资产19,988.42万元。本报告期内亚厦产业投资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实现营业利润-15.44万元,净利润-11.58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澳门子公司和亚厦产业投资,鉴于经营需要需本公司为其向银行提供担保,公司基于支持下属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考虑,同意为澳门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亿元担保的额度,为亚厦产业投资提供不超过1亿元担保的额度。本次担保主要用于上述二家全资子公司办理银行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等业务,担保期限一年,有效期自实际签署担保协议日起计算。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目的

  满足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求,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

  2、对担保事项的风险判断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能控制其经营和财务,因此公司认为该担保额度的授权基本上不存在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批准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占公司201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8.57%。

  截止本公告之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厦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亚厦股份(澳门)有限公司、浙江亚厦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巨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海蓝天房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和成都恒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授权对外担保额度为11亿元(包括本次拟授权的3亿元担保金额),占本公司201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1.43%。累计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4.055亿元(其中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金额为2.275亿元,履行完毕的对外担保金额为1.780亿元),占本公司201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1.59%。

  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行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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