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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31 证券简称:天顺风能 公告编号:2013-053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严俊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明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谢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99.74%,主要由于期初应收票据到期收回所致。 2、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较期初增长154.02%,主要由于国内销售增加及客户信用政策调整所致。 3、报告期末应收利息较期初增长较大,主要是由于暂未使用的闲置资金产生的定期存款利息。 4、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134.82%,主要由于本期投标保证金余额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所致。 5、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新增余额为期末尚未赎回的短期理财产品。 6、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较年初增加40.52%,主要是由于本期新增股权投资所致。 7、报告期末固定资产较期初增长49.77%,主要由于本期募集资金建设项目完工结转所致。 8、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较期初增加33.98%,主要是由于本期新增可弥补亏损和未实现内部交易存货形成的可抵扣时间性差异所致。 9、报告期末短期借款较年初增加296.78%,主要是由于新增贷款所致。 10、报告期末应付账款较年初增加139.90%,主要是由于本期外购存货和设备相应增加的应付购货款。 11、报告期末预收款项较年初减少88.54%,主要是由于年初预收项目本期实现销售所致。 12、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增加107.81%,主要是由于天顺欧洲公司期末预提的工资、津贴、统筹金所致。 13、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幅度较大,主要是由于募投项目新购设备产生的待抵进项税额所致。 14、报告期末应付利息较年初增加137.31%,主要是由于期末计提的应付银行贷款利息增加。 15、报告期末股本较年初增加100%,主要是由于按10股转增10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16、报告期内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98.37%,主要是由于本期定期存款利息增加。 17、报告期内投资收益发生额为投资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 18、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77.96%,主要是由于政府奖励增加所致。 19、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22.90%,主要是由于本期部分赊销款未到期及收到的税费返还和到帐利息减少所致。 20、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幅度较大,主要是由于本期贷款增加。 21、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202.79%,主要是由于本期新购理财产品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2011年10月27日,丹麦Vestas Tower A/S(以下简称“Vestas”)与公司签署采购供应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就风力发电塔架在全球范围内的采购与供应,实施战略合作,并于2012年2月就采购数量和产能保证签订了变更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11月8日、2012年2月3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2011-042、2012-014)。截至报告期末,本协议履行情况正常。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严俊旭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天顺风能 证券代码:002531 公告编号:2013-055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2013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十次临时会议,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严俊旭先生召集,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3年10月22日通过专人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3年10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同日的《证券时报》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申请一般授信额度人民币3亿元整,期限为一年。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31 证券简称:天顺风能 公告编号:2013-056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201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201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文英女士召集,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3年10月22日通过专人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10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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