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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2013-078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魏连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丽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 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于2013年9月26日获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目前正处于审核阶段。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五、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六、证券投资情况 不适用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魏连速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2013-077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0月25日下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蹇康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1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南头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3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公司资金周转,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日期以合同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 2013-076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3年10月25日下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魏连速、于忠厚、周含军、金兆秀、夏嵘参加了现场会议,董事徐岱、刘澄清以通讯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魏连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9,000万元暂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就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南头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3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公司资金周转,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日期以合同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由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13年11月14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2013-080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5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13年11月14日(周四)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11月14日(周四)下午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11月13日-2013年11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1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1月13日下午15:00 至2013年11月14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股权登记日:2013年11月8日(周五)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M-6栋二层一区公司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11月8日(周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3年11月11日至2013年11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M-6栋二层一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凌友娣、秋天 联系电话:0755--86028112 联系传真:0755--86028498 联系邮箱:lingyoudi@szsuccess.com.cn;qiutian@szsuccess.com.cn 邮编:518057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11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289;投票简称:宇顺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序号,以100.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1.00元代表第一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2.00元代表第二个需要表决的事项,以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投票例举 ① 股权登记日持有“宇顺电子”A 股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② 如某股东对议案1投赞成票,对议案2投反对票,对议案3投弃权票,其申报如下:
(5)投票注意事项: ①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③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宇顺电子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 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1月13日15:00至2013年11月14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 (一)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凌友娣、秋天 联系部门: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6028112 传真号码:0755-86028498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M-6栋二层一区 邮 编: 518057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2013-079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230号文核准,公司于2013年3月28日向7名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3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5,2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6,450,0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3年4月9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13)000094 号《验资报告》确认。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原计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为:
公司2013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3年9月16日召开的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原“中小尺寸电容式触摸屏生产线项目”进行拆分,变更为“赤壁中小尺寸电容式触摸屏生产线项目”和“长沙中小尺寸电容式触摸屏生产线项目”,总投资规模不变。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暂未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根据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地湖北省赤壁市政府签订的《投资协议》约定,由赤壁市政府负责垫资建设厂房提供给公司使用,待募投项目正式投产后三年内,公司偿还募投项目厂房建设资金)。截止到2013年9月30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9,00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6,000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14,933.26万元(含银行利息及理财收益)。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2013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13年5月17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2013年10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9,000万元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四、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9,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此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现行同期贷款利率测算,预计可节约银行利息支出约1,140万元。 五、相关承诺 1、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过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2、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同时,也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1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1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继续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2)本次继续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本次继续以闲置募集资金1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 (4)本次继续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承诺在该期间内不进行风险投资; (5)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 本保荐机构对宇顺电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继续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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