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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3-049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杜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继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兵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上海常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通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进行了约定购回交易,交易数量为1,107,100股,占公司股份的0.31%,截止报告期末前述股份为“待回购”的股份数量。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 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47.75%,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原材料货款、工程款、职工薪酬及办事处备用金所致; 2. 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7.28%,主要系本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尚未收到回款所致; 3. 预付账款较期初增加164.67%,主要系本报告期内预付工程款及采购款增加所致; 4. 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38.53%,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的投标保证金及各办事处备用金增加所致; 5. 存货较期初增加42.26%,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增加存货储备及尚未完成验收的安装工程成本增加所致; 6. 无形资产较期初增加92.05%,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子公司少数股东以专利等出资所致; 7. 长期待摊费用较期初减少31.80%,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摊销房屋装修费所致; 8. 短期借款较期初增加100.00%,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取得流动资金借款所致; 9. 应付票据较期初减少78.79%,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所致; 10.预收账款较期初增加100.00%,主要系本报告期内预收运营商工程款项所致; 11.应付账款较期初增加8.21%,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原材料采购款项尚未支付所致; 12.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300.53%,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支付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及尚未抵扣的增值税增加所致; 13.其他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31.25%,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将收到的政府补助按规定确认为本期营业外收入所致; 14.少数股东权益较期初增加100.00%,系本报告期内新设立非全资子公司确认少数股东权益所致; 15.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16.57%、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15.31%、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30.15%,主要系本报告期销售量减少、销售价格降低及已完安装工程项目验收延迟而未能结转收入所致; 16.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4.41%,主要系研发费及办公租赁费用增加所致; 17.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06.93%,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利息收入减少及贷款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18.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72.69%,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收到软件产品超税负增值税退税款减少所致; 19.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01.65%,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亏损,未计提企业所得税所致; 20.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163.34%,主要系本报告期内营业利润减少所致; 2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6.60%,主要系本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减少,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所致; 2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74.55%,主要系本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2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06.96%,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增加借款及去年同期支付现金股利所致; 2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0.11%,主要系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公司于2013年9月30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3年9月30日开始停牌;于2013年10月12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3年10月14日开市起实行重大资产重组停牌;于2013年10月19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正在抓紧对涉及重组事项的相关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业绩亏损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杜方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3-048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9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3年10月19日以专人传递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杜方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刊载于2013年10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供投资者查阅。 二、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448.09万元(包括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3-050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448.09万元(包括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的金额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503号文《关于核准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新股。截至2011年12月16日止,公司实际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9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001.50万元,实际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22,001.50万元(已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1,0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35.1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366.4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会验字[2011]621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2011年11月25日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分行和平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1080154740003795。2012年1月19日,公司与保荐机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和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协议规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代表人监督,三方监管协议签订以来履行情况良好。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目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均已基本完成。截至2013年9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1,171.44万元,节余募集资金194.96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253.13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448.09万元。截止2013年9月30日,公司各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及节余情况具体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1.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 2.公司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购置深圳研发中心科研楼,由于深圳房地产价格持续高于预期价格,根据深圳研发中心及当地实际情况,公司本着节约、合理及有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目前暂未在深圳购置科研楼,深圳研发中心所用场地暂为租用。 四、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截至2013年9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公司计划将节余募集资金448.09万元(包括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五、承诺事项 1.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金元证券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且符合以下要求:(1)募集资金到账超过一年;(2)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3)已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4)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5)公司已郑重承诺: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符合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作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 奥维通信此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金元证券对奥维通信该募集资金使用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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