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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国兴地产 公告编号:2013-051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13年10月19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决定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3年10月29日,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实有董事8人,参与通讯表决的董事8人。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观音桥支行签署33,000万元贷款协议的议案》。 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国兴公司")系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其正在开发的"重庆原天原化工总厂"项目(即"国兴北岸江山"项目)东区7-12#楼建设需要,重庆国兴公司拟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观音桥支行签署33,000万元贷款协议。 该资金专项用于"重庆原天原化工总厂"项目(即"国兴北岸江山"项目)东区7-12#楼建设开发,期限3年。 重庆国兴公司自有的东区地块土地使用权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抵押登记,直至该笔贷款本息还清为止;该项目在建工程形成后,以在建工程作为贷款抵押担保;根据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要求,接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观音桥支行对该笔贷款资金和该项目销售资金进行全封闭管理。 贷款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5%。 作为本次《贷款协议》的补充合同,重庆国兴公司需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并中德住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行签署《转让型银团贷款协议》,以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将其承贷额中的一部分分销给中德住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行。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此议案尚需公司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该议案属于特别议案,需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选举叶剑平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尚需公司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附件:叶剑平先生简历 三、会议决定2013年11月14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题。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叶剑平先生简历 叶剑平,男,52岁,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国土资源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委员会房地产估价与经纪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土地学会常务理事(兼任耕地保护分会、科普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副会长 、世界华人不动产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土地学会副会长、香港大学建筑与房地产系荣誉教授(Honor Professor)、亚太住宅联盟 理事/发起人(APHRN)、英国皇家测量师学会资深会员(FRICS)。 叶剑平先生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任何关联关系;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没有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国兴地产 公告编号:2013-052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为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观音桥支行签署33,000万元贷款协议的议案》。根据此议案,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国兴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观音桥支行签署33,000万元贷款协议,期限3年。此担保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 二、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同聚远景31楼 法定代表人:唐昌明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重庆国兴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重庆国兴公司缓解"国兴北岸江山"项目的东区开发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的利益。重庆国兴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重庆国兴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2005]120号文《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为重庆国兴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观音桥支行签署的33,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担保手续。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2011年1月20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七届十次会议,2011年2月11日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签署55,500万元贷款协议的议案》,公司就该笔贷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01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追加<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55,500万元贷款协议>抵押物的议案》,并获得通过。 201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为购买"国兴北岸江山"项目住宅按揭借款人所借款项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重庆国兴公司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为购买"国兴北岸江山"项目按揭借款人提供本次阶段性的保证。 2013年7月8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签署25,000万元贷款协议的议案》,公司就该笔贷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根据以上股东大会议案及"国兴北岸江山"项目的进展情况,截止2013年10月29日,公司为重庆国兴公司担保59,200万元;重庆国兴公司为项目按揭借款人提供阶段性担保21,500万元。 除以上所述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2005]120号文《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观音桥支行签署33,000万元贷款协议的议案》尚需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国兴地产 公告编号:2013-053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拟于2013年11月14日召开2013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3年11月14日上午9 时,会期半天。 (二)、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9号华贸中心2号写字楼1005-1006,公司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五)、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3年11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附后)。 二、会议审议的议案 (一)会议主要议题: 1、《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观音桥支行签署33,000万元贷款协议的议案》; 2、《选举叶剑平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以上审议事项内容详见2013年10月30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网。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3年11月12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文伯 宋晓祯 联系电话:010-59696377 传 真:010-59696397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9号华贸中心2号写字楼1005-1006 邮 编:100025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3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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