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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36 证券简称:招商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对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会议应参会董事18人,实际参会董事17人,魏家福副董事长因工作原因未参会,委托孙月英董事行使表决权,总有效表决票为18票。 1.4 本报告中的财务报告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且未经审计。本报告中金额币种除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列示。 1.5 本报告中“本公司”、“本行”、“招商银行”均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集团”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1.6 本公司董事长傅育宁先生、行长田惠宇先生、常务副行长兼财务负责人李浩先生及财务机构负责人周松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注:有关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 2.2报告期末资本充足率情况 本集团持续加强资本管理,优化业务结构,报告期内满足中国银监会关于过渡期安排的最低资本要求、储备资本要求以及逆周期资本要求,资本充足率总体运行平稳。9月份A+H股配股完成,配股融资资金到位,提升本集团资本充足率1.28个百分点。 截至2013年9月末,本集团资本充足率为11.32%,比年初下降0.09个百分点;一级资本充足率为9.38%,比年初上升1.04个百分点。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注1:“新办法”指2012年6月7日中国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下同。目前,在新办法下,本集团及本公司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和一级资本充足率保持一致。 注2:“旧办法”指2006年12月28日中国银监会发布的《关于修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的决定》,下同。 截至2013年9月末,本公司资本充足率为11.05%,与年初持平;一级资本充足率为9.18%,比年初上升1.18个百分点。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注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其代理的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交易平台上交易的招商银行H股股东账户的股份总和。 注2:上述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晏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楚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同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其余股东本公司未知其关联关系。 注3:上述股东没有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 2.4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4.1 本集团经营情况分析 截至2013年9月末,本集团资产总额为38,853.72亿元,比年初增长14.00%;负债总额为36,280.98 亿元,比年初增长13.11%;客户存款总额为28,046.91亿元,比年初增长10.75%;贷款及垫款总额为21,732.06亿元,比年初增加2,687.43亿元,增幅14.11%。 2013年1-9月,本集团实现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394.98亿元,同比增长13.55%;实现营业收入975.31亿元,其中,净利息收入725.72亿元,同比增长10.31%,净利息收入在营业收入中占比为74.41%;2013年1-9月净利差为2.66%,净利息收益率为2.83%,同比分别下降0.23个百分点和0.21个百分点,2013年第3季度,本集团净利差为2.55%,净利息收益率为2.73%,环比分别下降0.13个百分点和0.12个百分点;净手续费及佣金收入217.06亿元,同比上升48.14%,净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为22.26%;其他净收入32.53亿元,同比下降31.36%。本集团成本收入比(不含营业税及附加)为31.38%,同比下降1.64个百分点。 截至2013年9月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余额为171.00亿元,比年初增加54.06亿元;不良贷款率0.79%,比年初上升0.18个百分点;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280.99%,比年初下降70.80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2.21%,比年初上升0.05个百分点。 2.4.2 本公司经营情况分析 2013年1-9月,本公司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经济形势,深入推进“二次转型”,总体保持平稳发展态势: 资产负债规模有所增长。截至2013年9月末,本公司资产总额为36,680.62亿元,比年初增长13.29%;负债总额为34,090.46亿元,比年初增长12.39%。贷款及垫款总额为19,898.99亿元,比年初增长13.03%,其中,企业贷款占比58.46%,零售贷款占比38.68%,票据贴现占比2.86%。客户存款总额为26,777.88亿元,比年初增长10.36%,其中,活期存款占比48.50%,受存款定期化趋势影响,较年初下降4.72个百分点,定期存款占比51.50%。活期存款中,企业存款占59.32%,零售存款占40.68%;定期存款中,企业存款占70.83%,零售存款占29.17%。 盈利保持稳步增长。2013年1-9月,本公司实现净利润371.24亿元,同比增长12.43%;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27.89亿元,其中,净利息收入699.34亿元,同比增长9.98%,主要是生息资产规模增加。受市场流动性偏紧、资金成本上升的影响,本公司净利差和净利息收益率有所回落,2013年1-9月,本公司净利差为2.74%,净利息收益率为2.91%,同比分别下降0.23个百分点和0.21个百分点;2013年第3季度,本公司净利差为2.63%,净利息收益率为2.81%,环比分别下降0.13个百分点和0.11个百分点。 “二次转型”稳步推进 零售业务占比不断提升。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零售贷款余额达7,697.05亿元,占客户贷款总额的38.68%,较年初提高0.52个百分点。 非利息收入保持较快增长。2013年1-9月,本公司累计实现非利息净收入228.55亿元,同比增长28.89%,其中:净手续费及佣金收入203.52亿元,同比增长48.48%,主要是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佣金、银行卡手续费收入增加,净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为21.93%;其他净收入25.03亿元,同比减少15.22亿元,主要受票据价差收益减少及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净损失影响。 积极推进“两小”业务健康发展。本公司坚持“两小”发展战略,逐步完善专业化经营体系。截至 2013年9月30日,本公司“两小”贷款余额合计5,901.8亿元,同口径下比年初增加2,126.3亿元,增幅56.32%,占境内一般性贷款(不含票据贴现)的比重为31.40%,较年初提升8.81个百分点,其中:小企业贷款余额为2,938.34亿元,同口径下较年初增长46.62%,小企业贷款占境内企业贷款比重达到26.47%,较年初上升6.42个百分点;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2,963.42亿元,较年初增长67.29%,小微企业贷款占零售贷款比重达到38.50%,较年初提高12.14个百分点。小企业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分别为1.77%和0.48%;新发放小企业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浮动比例分别为22.81%和32.61%,较上年全年分别提高0.75个和3.20个百分点,定价能力持续提升。 成本费用投入总体平稳。2013年1-9月,本公司业务及管理费293.17亿元,成本收入比(不含营业税及附加)为31.60%,同比下降1.52个百分点,力争全年成本收入比控制在预算目标范围内。 贷款风险定价水平稳步提升。本公司不断完善定价机制和系统建设,加强贷款定价管理,全面提升风险定价水平和资本回报水平。截至2013年9月末,本公司新发放人民币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浮动比例(按发生额加权,下同)为12.56%,比上年全年提高0.76个百分点;新发放人民币零售贷款加权平均利率浮动比例为29.94%,比上年全年提高6.99个百分点。 高价值客户稳步增长。截至2013年9月末,本公司金葵花及以上客户(指在本公司月日均总资产在5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客户)数较年初增长12.83%;私人银行客户(指在本公司月日均总资产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客户)数较年初增长23.13%。 不良贷款有所上升。本公司积极应对经济下行风险,通过动态调整信贷政策、构建抗周期的信贷结构,推进全面信用风险排查,加快不良资产处置化解,有效控制资产质量下行风险。截至2013年9月末,本公司不良贷款余额169.18亿元,比年初增加55.30亿元;不良贷款率0.85%,比年初上升0.20个百分点。 拨备覆盖保持稳健水平。本公司坚持稳健、审慎的拨备计提政策,截至2013年9月末,本公司贷款减值准备余额为467.53亿元,比年初增加66.14亿元。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276.35%,比年初下降76.12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2.35%,比年初上升0.07个百分点;年化信用成本0.56%,比上年上升0.25个百分点。 理财业务继续保持稳健发展。2013年1-9月,本公司累计开发理财产品2,502支,累计发行理财产品36,281.48 亿元;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理财产品运作资金余额为6,436.64亿元,其中表外理财产品运作资金余额为5,096.46亿元;报告期末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余额为1,356.28亿元,满足中国银监会相关监管要求。同时,本公司遵循监管要求,逐步重点发展净值型产品,进一步加强理财业务资产和负债的对应和匹配;发行和运作新型单一资产组合理财产品,实现了产品的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和单独核算;并在理财产品信息披露方面继续增强透明度。 分支机构建设稳步推进。报告期内,本公司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和锦州分行获批开业,嘉兴支行和九江支行获准升格为嘉兴分行和九江分行,聊城、唐山、连云港、六盘水等4家分行获批筹建。 2.4.3 永隆集团主要财务指标(按香港会计准则计算) 2013年1-9月,永隆集团(即永隆银行及其附属公司)录得未经审核之综合股东应占溢利港币19.20亿元,比上年同期经重列之综合股东应占溢利增长26.79%。 截至2013年9月30日,永隆集团总资产为港币2,181.92亿元,较2012年底经重列之总资产增长22.04%,股东应占权益为港币189.25亿元,较2012年底经重列之股东应占权益上升11.26%。总贷款(包括商业票据)则为港币1,260.02亿元,较2012年底上升26.86%。总存款为港币1,613.03亿元,较2012年底上升22.11%。 2013年9月底永隆集团按《巴塞尔协定三》计算之一级资本比率及总资本比率为9.52%和14.21%(2012年12月底按《巴塞尔协定二》计算之核心资本充足比率及资本充足比率为9.97%和14.92%),2013年1-9月之流动资金比率平均为41.68%,均高于法例所要求。2013年9月底之不良贷款余额(包括商业票据)为港币1.59亿元,由于不良贷款减少,不良贷款比率较年初下降0.16个百分点至0.13%,整体贷款质量保持良好。 §3 重要事项 3.1 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报表中,变化幅度超过30%以上的主要项目及原因: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3.2 本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2013年度A+H股配股(以下简称“本次配股”)过程中,本公司曾向H股承销商做出承诺,有关承诺详情,请参阅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及本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的日期为2013年9月5日的H股供股章程。截至本报告刊登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前述承诺的情形。 在本次A股配股过程中,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曾分别承诺:不谋求优于其他股东的关联交易;对本公司向其提供的贷款按时还本付息;不干预本公司的日常经营事务;若参与认购本公司本次配股股份,在获配股份交割之日起五年之内,将不会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获配股份,也不会寻求由本公司回购其所持获配股份;获配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如转让股份将就转让行为及受让方的股东资格提前取得监管部门的同意;在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的情况下,持续补充本公司合理的资本需求;不向本公司施加不当的指标压力。在本次H股配股过程中,招商局集团亦向本公司及联席全球协调人做出一系列承诺。有关前述承诺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的日期为2013年8月22日的A股配股说明书及日期为2013年9月5日的H股供股章程。就本公司所了解,截至本报告刊登日,前述股东不存在违反前述承诺的情形。 3.3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董事会已具体实施了2012年度分红派息方案,有关实施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及本公司网站刊登的日期为2013年6月3日的公告。 3.5 收购招商信诺的进展情况 本公司于2008年5月5日与深圳市鼎尊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鼎尊公司”)订立股份转让协议,同意向鼎尊公司收购其持有的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招商信诺”)的50%股权。 该收购事项已获得所有必要的监管审批,并已完成相关的交割手续和工商变更登记。收购完成后,招商信诺中文名称保持不变,英文名称将由“CIGNA & CMC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变更为“CIGNA & CMB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于本报告披露日,本公司持有招商信诺50%股权,信诺北美人寿保险公司持有招商信诺50%股权。 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和本公司网站上刊登的日期为2008年5月5日、2008年6月27日、2011年6月3日、2013年3月28日和2013年10月24日的相关公告。 3.6 收购招商基金的进展情况 本公司于2012年10月24日与荷兰投资(ING Asset Management B.V.)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拟以63,567,567.57 欧元的价格受让荷兰投资所转让的招商基金21.6%的股权,受让后本公司持有招商基金的股权比例由33.4%提高至55%。 该收购事项已获得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批准,目前,有关本次股权增持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于本报告披露日,本公司持有招商基金55%股权,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招商基金45%股权。 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和本公司网站上刊登的日期为2012 年10 月8 日、2013 年6 月4 日、2013 年8 月20 日和2013年10月11日的相关公告。 3.7 2013年度A+H股配股完成情况 2011年,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以及201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本次配股的相关议案,批准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2012年,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以及201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和H股配股方案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本次配股方案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2013年,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本公司分别进行了A股和H股配股,并分别于2013年9月和10月完成了相关发行事宜。本次配股按照每10股配1.74股的比例配售,A股和H股配股比例相同,认购价分别为:每股A股配股股份9.29元人民币,每股H股配股股份11.68元港币,A股和H股配股价格经汇率调整后相同。本次配股合计新发行了2,962,813,544股A股及680,423,172股H股,A股和H股配股募集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27,524,537,823.76元及港币7,947,342,648.96元(约合人民币6,301,130,092.65元),募集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33,825,667,916.41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配股的募集资金净额约为人民币33,656,439,570.95元,全部用于补充本公司资本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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