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13-019 TitlePh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唐大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兰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吕莉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500,835,806.08 | 1,623,195,403.37 | -7.5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815,415,331.79 | 843,522,321.90 | -3.33% |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45,694,632.04 | -20.3% | 407,227,991.97 | -15.7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216,468.71 | - | -28,106,990.11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543,087.35 | - | -29,658,743.05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92,857,946.16 |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37 | 0% | -0.0472 |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37 | 0% | -0.0472 |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 - | -3.39% |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75,354.74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57,166.99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48,273.92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67,105.30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42,651.15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3,496.86 | | | 合计 | 1,551,752.94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40,178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42.31% | 252,085,786 | 0 | - | - | | 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2.93% | 77,037,508 | 0 | - | - |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63% | 3,780,000 | 0 | - | - | | 宝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家 | 0.58% | 3,470,324 | 0 | - | - |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 国有法人 | 0.57% | 3,366,584 | 0 | - | - |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 国有法人 | 0.46% | 2,730,375 | 0 | - | - | | 何和平 | 境内自然人 | 0.46% | 2,721,585 | 0 | - | - | | 刘羿雯 | 境内自然人 | 0.39% | 2,348,000 | 0 | - | - | | 李彧 | 境内自然人 | 0.38% | 2,237,800 | 0 | - | - | | 宝鸡市渭滨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国有法人 | 0.32% | 1,898,929 | 0 | - |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252,085,786 | 人民币普通股 | 252,085,786 | | 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 77,037,508 | 人民币普通股 | 77,037,508 |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3,7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780,000 | | 宝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3,470,324 | 人民币普通股 | 3,470,324 |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 3,366,584 | 人民币普通股 | 3,366,584 |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 2,730,375 | 人民币普通股 | 2,730,375 | | 何和平 | 2,721,585 | 人民币普通股 | 2,721,585 | | 刘羿雯 | 2,34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48,000 | | 李彧 | 2,237,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37,800 | | 宝鸡市渭滨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1,898,929 | 人民币普通股 | 1,898,929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两者是“一致行动人”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中其他股东之间、前十名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关系。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报告期末,李彧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2,237,800股股份。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项目 | 资产负债表项目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增减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 货币资金 | 144,179,447.53 | 266,341,739.57 | -45.87% | 主要系偿还部分银行借款所致 | | 其他流动资产 | 0 | 20,000,000.00 | -100.00% | 主要系赎回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 | 在建工程 | 19,746,433.98 | 3,266,566.62 | 504.50% | 主要系投入的在建工程增加所致 | | 应交税费 | -1,062,477.10 | 11,284,295.51 | - | 主要系应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减少所致 | | 应付股利 | 75,000.00 | 737,800.00 | -89.83% | 主要系支付部分股利所致 | | 其他应付款 | 11,382,414.92 | 6,927,010.35 | 64.32% | 主要系子公司新增关联方借款 | | 专项应付款 | 2,775,000.00 | 1,700,000.00 | 63.24% | 主要系公司收到的研制费增加所致 |
2.利润表项目 | 利润表项目 | 1-9月 | 上期同期 | 增减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2,331,275.54 | 1,162,399.42 | 100.56% | 主要系本报告期营业税及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 | 财务费用 | 3,732,004.00 | 1,670,982.55 | 123.34% | 主要是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 | 资产减值损失 | -3,643,753.66 | 1,368,909.63 | - |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 | 投资收益 | 163,111.65 | 23,013.70 | 608.76% | 主要系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增加所致 | | 营业外收入 | 1,584,885.82 | 844,912.48 | 87.58% | 主要系本期政府补贴增加所致 | | 营业外支出 | 106,628.79 | 229,131.95 | -53.46% | 主要系本期偶发性支出减少所致 | | 所得税费用 | 2,175,427.58 | 5,415,882.97 | -59.83% | 主要系利润下降导致本期应交所得税费用减少 |
3.现金流量表项目 | 现金流量表项目 | 1-9月 | 上期同期 | 增减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2,857,946.16 | -246,392,153.57 | - | 主要系销售商品所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44,747.28 | -25,895,747.29 | - | 主要系收回理财产品及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440,205.53 | 103,232,744.74 | - | 主要系本期偿还借款增加所致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2013年10月,公司收到国家某装备主管单位通知,公司参标的卫星导航定位用户设备研制项目中标。该项目中标是公司在北斗二号终端产品和技术研制方面的历史性突破,标志着公司北斗技术及相关产品获得国家认可,在国家北斗应用领域占有重要地位。同时,该产品中标为公司北斗相关产品在未来该市场领域拓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并将产生深远的意义。今年以来,公司坚持“做强主业、优化升级”的经营战略,不断巩固提升短波通信业务,加快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业务,着力培育新兴通信业务,本次中标是公司在北斗卫星通信新兴业务中取得的一项重大成果。 2、2013年2月,公司收到国防科工局立项批复,公司承担的某军工技改项目获得国拨资金6470万元,根据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有控股企业军工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将转增为国有资本公积或国有股权。2013年9月该项目已完成可研阶段审核批复,目前正在进行初步设计的编制上报,预计2013年底前完成项目初步设计的上报工作。国家建设资金到位后,将全面启动建设工作。本项目的实施将使公司相关通信产品得到升级换代,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2013年7月,公司收到国防科工局立项批复,公司承担的某军工研制保障条件建设项目获得国拨资金2800万元,根据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有控股企业军工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将转增为国有资本公积或国有股权。2013年9月该项目已完成可研阶段审核批复,预计2013年底前完成项目初步设计的上报工作。国家建设资金到位后,将全面启动建设工作。 上述两个项目,公司将获得国拨资金共计9270万元。 上述两个项目的立项,是国家军工主管部门对公司多年来国防贡献的认可,标明了公司在国家军工通信领域的重要地位。公司将继续跟踪国防建设需要,做好军工项目申报工作,不断巩固公司在军工通信的地位。 3、2013年4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1年度)(草案)及注销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法律顾问发表了相关意见,并于6月完成了注销股票期权的手续。 4、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252,085,786股股份及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77,037,508股股份,于2013年9月2日限售期届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已于2013年9月10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 关于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1年度)及注销已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 2013年04月12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 | 关于股权激励已授予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2013年06月15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 |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 2013年09月10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 | 股改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 2013年09月10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 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集团")、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在作为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期间,不会直接或间接参与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同时烽火集团、电子集团将促使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直接或间接参与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 2009年
4月11日 | 无 | 截至目前,无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 | 2.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烽火集团、电子集团与上市公司之间将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发生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烽火集团、电子集团承诺将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市场化原则,以公允合理的价格和条件为基础订立交易条款,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深证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上市章程,依法签订协议,履行法定决策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2009年
4月11日 | 无 | 截至目前,无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 | 3.关于独立性的承诺:在本次分公开发行完成后,在烽火集团、电子集团作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期间,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 | 2009年
4月11日 | 无 | 截至目前,无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 | 4.关于所持股份限制转让的承诺:烽火集团通过本次交易认购的上市公司的股份登记在烽火集团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电子集团通过本次交易受让的上市公司的相关股份自过户至电子集团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且改股份的锁定解禁日期不得早于烽火集团通过本次交易认购的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解禁日期。上述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如拟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 2009年
4月11日 | 2013年
9月2日 | 无违背该承诺的情形。所述股份限售期已于2013年9月2日届满,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烽火集团及电子集团所持股份已于2013年9月10日解除限售。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 电子集团在对烽火集团在本次重组所作承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承诺:电子集团将督促烽火集团依法严格履行国有股东的职责,履行已作出的各项承诺,如果烽火集团不能履行承诺,且其应当向上市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时,电子集团愿意为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 2009年
4月11日 | 无 | 截至目前,无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 |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无 | 无 | |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2013年7月1日
至9月30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社会投资者 | 公司经营情况、股权激励事宜进展情况等 | 2013年7月1日
至9月30日 | 投资者平台 | 书面问询 | 个人 | 社会投资者 | 公司经营等情况(网上回复) | | 2013年08月29日 | 公司 | 实地调研 | 机构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 | 公司行业、产品、经营等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唐大楷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