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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13-023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德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德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志刚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 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56,104,788.74元,较期初减少52.20%,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到期的长期借款,支付香港长益股权收购款及股利。 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33,986,114.27元,较期初减少32.88%,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的催收,客户回款及时所致。 3. 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期末余额为1,291,975.40元,较期初减少了93.90%,主要原因是本期已支付股权收购款所致。 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16,537,443.61元,较期初增加173.97%,主要原因是应收脱硫补贴增加所致。 5. 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价值为3,685,648.38元,较期初减少56.21%,主要原因上期留抵进项税部分已抵扣。 6. 固定资产净值 固定资产净值期末价值为766,956,569.84元,较期初增加38.41%,主要原因是本期国华扩建工程项目基本完成,设备经过调试达到可使用状态,进行了预转固。 7.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期末账面价值为469,344.01元,较期初减少99.73%,主要原因是国华二期扩建工程项目基本完成,已进行了预转固。 8. 一年内到期的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0,主要原因是本期偿还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9. 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232,963,538.19元,较期初增加32%,主要原因是本期冬煤夏储,燃煤储备量增加,公司材料采购款尚未支付。 10. 应付股利 应付股利期末账面价值为1,356,741.40元,较期初减少88.19%,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香港长益股利所致。 11.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本期期末账面价值为100,129,439.24元,较期初增加141.79%,主要原因是新增国华扩建工程项目部分款项本期尚未支付。 12. 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金额为264,841.62元,较上期减少67.12%,主要原因是本公司三个月以上应收账款减少所致。 13. 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本期金额为15,341.14元,较上期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联营公司滨海中日能源管理(天津)有限公司上年同期亏损,本期经营盈利所致。 14. 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本期金额为1,438,830.60元,较上期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国华能源利润增长当期所得税费用增加以及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所致。 1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134,585.67,较上期减少58.53%,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香港长益股权收购款所致。 1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7,876,511.95,较上期减少71.03%,主要原因是本期偿还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签署重大合同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未签署新的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事项。 2、公司以前签署、但截至报告期末尚在履行的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事项。 2013年4月18日,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简称“国华能源”)分别与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简称“津联热电”)签订了《蒸汽购销合同》,约定蒸汽销售价格为176.63元/吨(不含税),合同有效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报告期内,公司与津联热电签订的《蒸汽购销合同》已履行完成2013年1月—9月,公司向津联热电销售蒸汽金额为47227.83万元,占本期销售金额的92.61%;期末应收津联热电蒸汽款余额为 12894.21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以下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1) 。 (二)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关联交易协议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与关联方签署新的关联交易协议的事项。 2、公司以前签署、但截至报告期末尚在履行的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涉及租赁资产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有关协议进行,交易金额均在预计范围之内。 (1)2013年4月18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泰达控股”)签订了《资产租赁合同》,泰达控股将其拥有的四号热源厂租赁给本公司使用,合同约定合同期内租赁费为1722万元,合同有效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报告期内,公司已发生租赁费用1291.5万元。 (2)2013年4月18日,公司与天津泰达热电公司(简称“泰达热电”)签订了《资产租赁合同》,泰达热电将其拥有的热源二厂、热源三厂和煤库租赁给本公司使用,合同约定合同期内租赁费3820万元,其中,资产的租赁费为1654万元,人工劳务费为2166万元,合同有效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发生租赁费用1240.5万元,人工费1624.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以下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2) 。 (三)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公司重大担保事项: 1.对外担保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新的担保事项。 (2)公司以前发生、但截至报告期末尚在履约期间的担保事项。 ①2012年1月13日国华能源实际向中国光大银行天津分行贷款5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2012年1月13日至2013年1月12日,由本公司提供担保。截至2013年9月30日,该担保合同项下借款余额500万元已履约完毕。 ②2012年10月19日国华能源实际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贷款1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2012年10月19日至2013年10月18日,由本公司提供担保。截至2013年9月30日,该担保合同项下借款余额1000万元。2013年10月18日,该担保合同项下借款余额1000万元已履约完毕。 ③根据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国华能源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5%,借款期限为2012年12月5日至2013年12月3日,公司为国华能源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2013年9月30日,该担保合同项下借款余额3000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审批对外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6.14%;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2.91%。 (3)报告期后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 国华能源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综合授信2000万元(由公司提供担保)于2013年10月18日到期,根据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国华能源继续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授信额度,期限一年,其中:流动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5%,银行承兑汇票1000万元,保证金50%。公司为国华能源本次贷款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13年10月25日国华能源实际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贷款1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2013年10月25日至2014年10月24日,由本公司提供担保。截至公告日,该担保合同项下实际借款余额1000万元。 截至公告日,公司已审批对外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6.14%;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2.91%。 本公司除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任何逾期担保。 (以上担保具体内容详见以下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3) 2.接受担保事项 (1)2013年9月5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华能源与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分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013年9月5日至2014年3月4日,由公司控股股东泰达控股提供担保。截至报告期末,该担保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1500万元。 (2)2012年11月9日,公司与哈尔滨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012年11月9日至2013年11月8日,由国华能源提供担保。截至报告期末,该担保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2000万元。 (3)2012年12月4日,公司与北京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012年12月4日至2013年12月3日,由国华能源提供担保。截至报告期末,该担保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5000万元。 (4)2013年4月12日,公司与哈尔滨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013年4月12日至2013年11月8日。由国华能源提供担保。截至报告期末,该担保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1500万元。 (5)2013年4月19日,公司向哈尔滨银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1000万元,由国华能源提供担保,保证金为400万元,担保额度为600万元,期限为2013年4月19日至2013年10月19日。截至公告日,此担保合同项下担保额度600万元已履行完毕。 (6)2013年7月10日,公司与北京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013年7月10日至2014年7月9日。由国华能源提供担保。截至报告期末,该担保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3000万元。 (7)2013年8月15日,公司与渤海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013年8月15日至2014年8月14日。由国华能源提供担保。截至报告期末,该担保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3000万元。 (五)公司投资情况 1、报告期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也无报告期以前募集资金的使用延续到报告期内的情况。 2、公司重大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国华热电厂扩建工程项目 工程进度:截至报告期末,工程项目基本完成,设备现处于试运行期间,正在办理固定资产转固相关手续(该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以下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4) 。 3、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收购国华能源25%股权的股权收购款3438.26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毕,该收购事项已办理完结(该收购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以下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5) 。 (六)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1、董事长辞职 2013年9月9日,公司董事长卢兴泉先生因到龄退休,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卢兴泉先生辞去上述相关职务后,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2、副总经理辞职 2013年9月9日,公司副总经理段彬先生因工作需要,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段彬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后在本公司已不担任任何职务。 3、选举董事长 2013年9月9日,公司董事会召开七届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副董事长、总经理陈德强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选举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陈德强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并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时继续担任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总经理等职务。 4、聘任副总经理 2013年9月9日,公司董事会召开七届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张景喆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因工作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德强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聘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张景喆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以下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6) 。 (七)变更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情况 公司2013年审计机构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日,公司接到服务于公司的审计团队通知,该团队因工作变动、现已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了保持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不再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情况,提议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公司2013年度审计费用不变,仍为70万元人民币。上述议案已经 2013年9月9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七届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以下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7) 。 (八)其他情况说明 1、根据天津市政府关于建设“美丽天津”的部署及有关政府文件要求,环保标准进一步提升,要求供热企业使用低硫、低灰的优质燃煤,切实降低冬季供热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公司正在研究和调整煤种和进货渠道,燃煤成本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但影响程度暂无法确定; 2、公司年度蒸汽购销价格是公司、津联热电双方结合经政府核准的津联热力产品零售价格和政府给予津联热电的热力类产品财政补贴等情况协商确定的。鉴于2013年燃煤价格水平已发生较大变化,政府应给予津联热电的2013年度财政补贴尚未最终确定,按照2013年4月18日签定《蒸汽购销合同》的约定,待津联热电财政补贴金额确定后,双方将有可能再行协商调整2013年度蒸汽购销价格和签订补充协议,届时将及时对外公告。 公司将针对上述情况进一步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力争完成2013年4月19日对外披露《重大合同公告》中预测的全年业绩目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重大合同公告》)。
三、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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