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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广日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TitlePh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应当单独列示该董事姓名及未出席原因。 |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原因的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 叶鹏智 | 独立董事 | 因公务原因 | 柳絮独立董事 |
1.3 | 公司负责人姓名 | 潘胜燊 |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吴裕英 |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蔡志雯 |
公司负责人潘胜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裕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志雯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4,947,042,588.06 | 4,062,203,503.09 | 21.7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528,137,338.43 | 2,124,042,287.69 | 19.02 | |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432,180.18 | 414,378,621.46 | 不适用 | |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2,924,938,996.57 | 3,685,159,513.34 | -20.6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04,207,550.30 | 248,642,890.57 | 62.5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02,798,776.80 | -30,333,519.83 | 不适用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7.38 | 6.5 | 增加10.88个百分点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126 | 0.3438 | 49.1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126 | 0.3438 | 49.1 |
置入资产的主要财务数据 | 项目 | 2013年1-9月 | 2012年1-9月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2,924,938,996.57 | 2,425,935,561.37 | 20.57% | | 营业总成本 | 2,695,066,226.03 | 2,260,386,140.20 | 19.23% | | 营业利润 | 463,027,308.64 | 349,269,661.01 | 32.57% | | 利润总额 | 464,537,503.89 | 350,458,240.94 | 32.55% | | 净利润 | 417,913,374.63 | 313,891,896.87 | 33.14%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05,377,460.36 | 303,572,647.78 | 33.54% | | | 2013年9月30日 | 2012年12月31日 | 本期比上年末增减(%) | |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 2,350,944,369.02 | 1,945,679,408.22 | 20.83% | | 总资产 | 4,902,826,538.04 | 4,059,315,858.33 | 20.7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金额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1-9月)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96,021.29 | -506,102.1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754,895.85 | 3,521,233.52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23,416.11 | -1,417,850.17 | | 所得税影响额 | 34,613.62 | 101,372.7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8,718.77 | -289,880.54 | | 合计 | 388,790.84 | 1,408,773.50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股东总数 | 27,151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61.13 | 482,056,355 | 0 | 无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 其他 | 1.63 | 12,889,885 | 0 | 无 | | 广州维亚通用实业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7 | 11,585,938 | 11,585,938 | 无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45 | 11,446,577 | 0 | 无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08 | 8,509,083 | 0 | 无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08 | 8,501,336 | 0 | 无 | | 交通银行-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04 | 8,163,441 | 0 | 无 | | 广州花都通用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95 | 7,487,291 | 0 | 无 | | 广州市南头科技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89 | 7,035,472 | 0 | 无 | | 长安基金公司-农行-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0.76 | 5,999,772 | 0 | 无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司 | 482,056,355 | 人民币普通股482,056,355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 12,889,885 | 人民币普通股12,889,885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446,577 | 人民币普通股11,446,577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8,509,083 | 人民币普通股8,509,083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8,501,336 | 人民币普通股8,501,336 | | 交通银行-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8,163,441 | 人民币普通股8,163,441 | | 广州花都通用集团有限公司 | 7,487,291 | 人民币普通股7,487,291 | | 广州市南头科技有限公司 | 7,035,472 | 人民币普通股7,035,472 | | 长安基金公司-农行-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5,999,772 | 人民币普通股5,999,772 |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003,600 | 人民币普通股5,003,6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广州维亚通用实业有限公司、广州花都通用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南头科技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汤伟标。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科目 | 2013年9月30日 | 2012年12月31日 | 对比 | 原因 | | 应收账款 | 644,199,305.93 | 480,463,138.92 | 34.08% | 业务量增加 | | 预付账款 | 216,757,407.62 | 33,213,795.85 | 552.61% | 材料采购及项目预付款增加 | | 其他应收款 | 104,264,798.61 | 54,311,638.05 | 91.98% | 应收保证金增加 | | 存货 | 729,270,652.69 | 530,573,393.46 | 37.45% | 产量增加导致原材料等增加 | | 长期待摊费用 | 6,410,652.51 | 4,780,269.16 | 34.11% | 新增长期待摊费用 | | 短期借款 | 110,000,000.00 | 80,000,000.00 | 37.50% | 流动资金需求增加 | | 应付票据 | - | 9,550,000.00 | -100.00% | 本期减少使用应付票据,期末无应付票据余额 | | 应付职工薪酬 | 11,303,056.23 | 32,016,306.00 | -64.70% | 发放2012年度计提的职工薪酬 | | 应交税金 | 16,728,480.65 | 32,361,727.20 | -48.31% | 缴纳税款使应交税金减少 | | 应付利息 | 4,595,678.33 | 9,474,355.78 | -51.49% | 2013年7月支付中票利息使应付利息减少 | | 长期借款 | 200,000,000.00 | - | 不适用 | 项目资金需求增加 | | 其他长期负债 | 2,753,487.34 | 4,350,347.57 | -36.71% | 递延收益摊销减少 | | 未分配利润 | -313,309,995.18 | -717,517,545.48 | -56.33% | 置入资产本期利润增加使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减少4.04亿 |
2、利润表项目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科目 | 2013年三季度 | 2012年三季度 | 同比 | 原因 | | 营业成本 | 2,286,926,865.89 | 3,343,731,919.25 | -31.61% | 上期数据包含原钢铁业务成本 | | 财务费用 | 16,585,709.46 | 72,687,169.52 | -77.18% | 上期数据包含原钢铁财务费用 | | 资产减值损失 | 7,429,091.67 | 17,536,905.75 | -57.64% | 上期数据包含原钢铁资产减值损失 | | 营业外收入 | 4,693,676.73 | 226,461,551.51 | -97.93% | 政府补助减少 | | 利润总额 | 463,367,593.82 | 301,712,264.14 | 53.58% | 置入资产本期利润总额增加32.55%使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较去年同期增加53.58% | | 净利润 | 416,743,464.56 | 265,145,920.07 | 57.18% | 置入资产本期净利润增加33.14%使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57.18% |
3、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 科目 | 2013年三季度 | 2012年三季度 | 同比 | 原因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31,416.64 | 5,149,881.15 | -83.86% | 上期数据包含原钢铁业务收到返还税费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8,988,000.80 | 337,621,976.78 | -73.64% | 上期数据包含原钢铁业务收到其他经营活动有关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81,497,773.70 | 261,729,269.93 | 45.76% | 本期项目预付款增加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432,180.18 | 414,378,621.46 | -105.90% | 上期数据包含原钢铁业务金额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10,000,000.00 | -100.00% | 本期无收回对外投资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5,940.46 | 161,616.23 | -65.39% | 减少了固定资产处置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52,177,953.18 | 113,320,968.52 | 34.29% | 增加了新工业园区建设投入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203,186,166.32 | -100.00% | 上期数据包含原钢铁业务支付其他投资活动有关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2,177,953.18 | 316,507,134.84 | -51.92% | 上期数据包含原钢铁业务金额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5,932,377.19 | -268,980,972.81 | -60.62% | 上期数据包含原钢铁业务金额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32,804.13 | - | 不适用 | 本期收到少数股东投入资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80,000,000.00 | 700,679,184.54 | -45.77% | 上期数据包含原钢铁业务借款金额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0,632,804.13 | 700,679,184.54 | -45.68% | 上期数据包含原钢铁业务金额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50,000,000.00 | 694,781,135.00 | -78.41% | 上期数据包含原钢铁业务还款金额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2,389,890.77 | 301,899,309.51 | -82.65% | 本期支付股利较去年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2,389,890.77 | 996,680,444.51 | -79.69% | 上期数据包含原钢铁业务金额 |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51,341.45 | -1,450,652.97 | -68.89% | 上期数据包含原钢铁业务金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7,427,014.54 | -152,054,264.29 | -131.19% | 上期数据包含原钢铁业务金额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日电梯")于2012年7月10日与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签署了《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国有土地征收补偿协议》,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第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的(三)其他重大合同或交易"。本项目除已公告的事项外,目前尚无最新进展。 2、2013年3月,全资子公司广州广日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日电气")与瑞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广东美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四家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以下合称"联合体公司")授权广日电气(联合体牵头方)为签约人,与六盘水市城市管理局签订了《六盘水市中心城区环保节能改造工程(亮化美化工程)投资建设合同》,该项目中标估算金额柒亿玖仟捌佰万元,广日电气在此项目中提供LED产品。合同的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2013年3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六盘水市城市管理局签订环保节能改造工程投资建设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06)。目前,该项目的节能改造工程已全部完成,正在进行竣工验收工作。 3、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具体方案请参见2013年10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中期票据发行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32)。本项目已于2013年10月29日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公司及有关中介机构正按照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有关规定编制发行中期票据的申报及注册文件。 4、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发行方案请参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项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目前,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正在编制申请上报文件。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有超过承诺履行期限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股份限售 | 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司 | 本次交易完成后,广日集团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60.13%的股份。就本次受让广钢集团及金钧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合计474,171,200股股份,广日集团承诺自该等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 承诺时间:2011年5月25日;承诺期限:2012年7月2日至2013年7月1日 | 是 | 是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 司 | 1、不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上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广日集团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不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与上市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杜绝广日集团以及其所控制的企业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违规向广日集团以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4、广日集团以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如确需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1)督促上市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广日集团并将严格按照该等规定履行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义务;(2)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与上市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督促上市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 | 承诺时间:2011年5月25日 | 否 | 是 | | 分红 | 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司 | 为了确保本次重组后上市公司关于利润分红的安排能够落实,本次交易重组方广日集团作出不可撤销之承诺并保证:1、上市公司执行有效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2、公司上述利润分配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并保证公司上述利润分配政策的有效实施。3、在未来审议包含上述内容的利润分配议案时参加股东大会并投赞成票,确保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4、在重组完成后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上述利润分配政策的章程修正案时参加股东大会并投赞成票。 | 承诺时间:2012年6月21日 | 否 | 是 | | 解决同业竞争 | 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司 | 1、广日集团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2、广日集团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广日集团现有或将来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其它受其控制的企业不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3、如广日集团(包括广日集团现有或将来成立的子公司和其它受其控制的企业)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广日集团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优先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4、对于上市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广日集团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5、如出现因广日集团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广日集团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承诺时间:2011年5月25日 | 否 | 是 | | 债务剥离 | 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如任何未向上市公司出具债务或担保责任转移同意函的债权人向上市公司主张权利的,上市公司需向广钢集团发出书面通知将上述权利主张交由广钢集团负责处理,在此前提下,广钢集团需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并放弃向上市公司追索的权利,若上市公司因该等事项承担了任何责任或遭受了任何损失,广钢集团在接到上市公司书面通知及相关承担责任凭证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作出全额补偿。如前述债权人不同意债权移交广钢集团处理,上市公司需书面通知广钢集团参与协同处理,在此前提下,广钢集团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并放弃向上市公司追索的权利,若上市公司因该等事项承担了任何责任或遭受了任何损失,广钢集团在接到上市公司书面通知及相关承担责任凭证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作出全额补偿。 | 承诺时间:2011年5月25日 | 否 | 是 | | 其他 | 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司 | 1、若原广日股份因实收资本调整的程序瑕疵而引起的民事责任均由广日集团承担,并放弃向原广日股份追索的任何权利;2、若原广日股份因实收资本调整的程序瑕疵受到有关主管机关的行政处罚而遭受到的损失均由广日集团承担,并放弃向原广日股份追索的任何权利;3、若依照法律必须由原广日股份作为前述事项责任的当事人或原广日股份因该等事项承担了任何责任或遭受了任何损失,广日集团在接到原广日股份书面通知及相关承担责任凭证之日起十五日内以现金方式向原广日股份作出全额补偿。 | 承诺时间:2011年5月25日 | 否 | 是 |
| | 其他 | 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司 |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广日集团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广日集团将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广日集团及广日集团所控制的企业彼此间独立,具体承诺如下:1、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在广日集团及广日集团所控制的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广日集团及广日集团所控制的企业中领薪。(2)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广日集团及广日集团所控制的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3)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与广日集团及广日集团所控制的企业之间相互独立。2、资产独立(1) 保证广日集团及广日集团所控制的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2) 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广日集团及广日集团所控制的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3、财务独立(1)不干预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不干预上市公司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其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3)不干预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保证广日集团及广日集团所控制的企业不与上市公司共用银行账户。(4)不干预上市公司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保证广日集团及广日集团所控制的企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4、机构独立(1)不干预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3)不干预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保证广日集团及广日集团所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5、业务独立(1)不干预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以及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尽量减少广日集团及广日集团所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的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的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6、保证上市公司在其他方面与广日集团及广日集团所控制的企业保持独立。 | 承诺时间:2011年5月25日 | 否 | 是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司拟根据自身发展战略的需要,基于对本公司未来业绩持续稳定增长的信心,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自2012年11月6日起算)以自身名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广日集团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 承诺时间:2012年11月7日;
承诺期限:2012年11月6日至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 | 是 | 是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测2013年度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与2012年相比会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原因为2012年净利润包含原钢铁业务1-4月的经营亏损数据,2013年累计净利润完全由与广日集团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的置入资产相关业务产生。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胜燊 2013年10月30日 股票简称:广日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2013—037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或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10月29日(星期二)上午9:30 2、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国贸大道南636号(广日工业园内)G栋一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召开、现场表决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潘胜燊先生 6、本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的总体情况: |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人) | 6 |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483,618,987 |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61.33% |
8、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6人,董事袁志敏先生、房向前先生,独立董事徐勇先生、叶鹏智先生因事请假,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候选人刘有贵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对提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以483,618,98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同意选举刘有贵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以483,618,98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具体方案详见公司于2013年10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中期票据发行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32)。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广日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2013—038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或连带责任。 2013年10月29日,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国贸大道南636号(广日工业园内)G栋一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名,现场出席董事10名,叶鹏智独立董事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已授权柳絮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故现场出席及授权出席会议董事共11名。本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潘胜燊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逐项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刘有贵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刘有贵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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