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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30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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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87 证券简称:刚泰控股TitlePh

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姓名徐建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黄海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张双梅

公司负责人徐建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海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双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904,533,414.58631,375,858.7843.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25,832,328.33361,355,759.2317.84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5,463,802.96-23,151,648.96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462,671,641.281,129,832,368.69-59.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509,985.1418,730,025.93490.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777,681.806,805,670.40-184.9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2.755.99增加16.76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510.148137.1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510.148137.16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16,349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总数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上海刚泰矿业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0.62127,776,244127,626,944质押127,776,244
兰州大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11.9337,537,33637,537,336未知
刚泰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8.2025,803,211 质押25,801,686
上海刚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7.1622,522,40222,522,402质押22,522,402
宏信证券-光大银行-宏信证券多赢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未知2.166,808,000 未知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未知0.341,066,800 未知
胡元明未知0.25788,000 未知
童全康未知0.25785,042 未知
钟履明未知0.20626,500 未知
梁永民未知0.17522,329 未知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刚泰集团有限公司25,803,211人民币普通股25,803,211
宏信证券-光大银行-宏信证券多赢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6,808,000人民币普通股6,808,00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1,066,800人民币普通股1,066,800
胡元明788,000人民币普通股788,000
童全康785,042人民币普通股785,042
钟履明626,500人民币普通股626,500
梁永民522,329人民币普通股522,329
吴挺松455,300人民币普通股455,300
胡茵450,200人民币普通股450,200
段先菊431,574人民币普通股431,574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账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大幅增加,主要系子公司甘肃大冶地质矿业责任有限公司本期销售增加所致。

(2)预付账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215.14%,主要系子公司甘肃大冶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合并报表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78.58%,主要系已剥离子公司浙江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致。

(4)存货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54.83%,主要系已剥离子公司浙江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致。

(5)固定资产期末余额数较期初数大幅增加,主要系母公司购置不动产及子公司甘肃大冶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所致。

(6)无形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大幅增加,主要系子公司甘肃大冶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合并所致。

(7)应付账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251.07%,主要系子公司甘肃大冶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合并所致。

(8)应交税费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66.81%,主要系已剥离子公司浙江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致。

(9)其他应付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大幅增长,主要系母公司计提资产重组相关费用所致。

2.合并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59.05%,主要系母公司贸易业务减少所致。

(2)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41.22%,主要系系母公司贸易业务减少所致

(3)管理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234.59%,主要系母公司资产重组费用增加所致。

(4)投资收益本期数较上期数大幅增长,主要系出售子公司浙江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89.78%所致。

(5)所得税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大幅增加1116.12%,主要系子公司甘肃大冶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销售盈利所致。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大幅增加,主要系子公司甘肃大冶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合并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流量净额本期数比上期数大幅增加,主要系母公司购置房屋不动产产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流量净额本期数比上年同期数增加31.32%,主要系子公司甘肃大冶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合并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其影响

2013年1月31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的《关于核准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上海刚泰矿业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本次重组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资产过户及股份发行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另有本次重组的配套融资部分尚未完成,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择机发行。

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已经由贸易、股权投资和房地产开发变更为矿业资源开发利用、勘探技术服务、贸易和股权投资,主营业务发生了较大变化。由于该等调整需要一定时间,因此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一定影响。但是,通过公司经营层的不懈努力,公司目前的主要资产甘肃大冶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冶公司")旗下的大桥金矿已经逐步实现了稳定生产,并在不断扩大产量。

报告期内,国际金价出现了大幅下跌,国内黄金价格也同样出现了大幅度的下跌(2012年12月31日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加权平均价为333.70元,2013年9月30日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加权平均价仅为265.03元,跌幅达到20.58%)。由于大冶公司经营业绩及盈利能力主要取决于黄金的销售价格及市场对于黄金的需求,因而,黄金价格的大幅下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

2.相关的解决方案

面对上述的经营困境,出于对全体股东利益的考虑,公司管理层从一季度开始适时微调了经营发展的侧重点,向黄金产业的下游延伸产业链,开拓新领域、新产品,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和盈利水平。为此,大冶公司出资设立了上海刚泰黄金饰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刚泰黄金"),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刚泰黄金设立后,使公司朝着生产、加工、销售的全产业链模式发展,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整体收益水平,给投资者带来更好的回报。

经过前期不懈的努力,目前,刚泰黄金在分步推进、多管齐下的经营思路的指导下,努力拓展黄金饰品的销售渠道,增加利润来源,提升盈利能力。公司加大市场研究、引入国际化的设计理念,通过委托加工的方式,着力打造黄金饰品、黄金礼品以及具有高附加值的佛教主题黄金艺术品系列产品。公司还采取以下的营销模式进行全面推广销售。一是直销或定制模式,通过参加各类产品订货会、设立零售店等方式,积极寻找的客户及买家,特别是长期客户,同时还根据客户的需求定制产品。如,深圳市三坤珠宝实业有限公司。在未来,公司将不断扩大利润率较高的该模式的规模。二是渠道终端代售的模式。公司通过与销售渠道合作,如,浙江金牛工贸有限公司,利用其自有数量众多的销售终端推广刚泰黄金产品。公司目前还努力拓展了银行渠道等多家合作单位,通过增加黄金原材料的采购量,扩大销售规模,提升盈利水平。

同时,为规避黄金价格波动对于相关业务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AU(T+D)延期交易,期货交易所期货品种等套期保值工具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针对黄金产品库存进行套期保值。所建立的期货套期保值标的以公司黄金产品库存量为基础。最终锁定利润,实现盈利。

因此,公司已经并将继续大力发展黄金饰品销售业务,连同矿业资源开发利用、勘探技术服务、大宗产品贸易和股权投资成为公司调整后的主营业务,争取为全体股东谋求更大回报。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序号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
1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建刚1、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及其他任何类型企业(以下简称“相关企业”)未从事任何对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生产经营业务或活动;并保证将来亦不从事任何对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生产经营业务或活动。2、本人将对自身及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约束,如果将来本人及相关企业的产品或业务与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的产品或业务出现相同或类似的情况,本人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解决:(1)刚泰控股认为必要时,本人及相关企业将减持直至全部转让本人及相关企业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2)刚泰控股在认为必要时,可以通过适当方式优先收购本人及相关企业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3)如本人及相关企业与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因同业竞争产生利益冲突,则优先考虑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的利益;(4)有利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其他措施。本次重组完成后
2刚泰集团、刚泰矿业、刚泰投资咨询1、承诺方及承诺方所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及其他任何类型企业(以下简称“相关企业”)未从事任何对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生产经营业务或活动;并保证将来亦不从事任何对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生产经营业务或活动。2、承诺方将对自身及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约束,如果将来承诺方及相关企业的产品或业务与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的产品或业务出现相同或类似的情况,本公司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解决:(1)刚泰控股认为必要时,承诺方及相关企业将减持直至全部转让承诺方及相关企业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2)刚泰控股在认为必要时,可以通过适当方式优先收购承诺方及相关企业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3)如承诺方及相关企业与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因同业竞争产生利益冲突,则优先考虑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的利益;(4)有利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其他措施。本次重组完成后
3刚泰矿业1、保证甘肃金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贵州福茂源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不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2、如果甘肃金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或贵州福茂源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因同业竞争而发生利益冲突,本公司将优先考虑上市公司的利益;3、如果甘肃金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或贵州福茂源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拟从事的业务(包括贵州福茂源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拥有的铅锌矿探矿权探明储量并具备开采和生产条件后)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根据上市公司的要求,本公司将通过将该等业务注入上市公司或将该等业务转让给第三方的方式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以避免和消除同业竞争。本次重组完成后
4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建刚1、不利用自身对刚泰控股的控制性影响谋求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不利用自身对刚泰控股的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不以低于(如刚泰控股为买方则“不以高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利益的行为。同时,本人将保证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在对待将来可能产生的与本人的关联交易方面,将采取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1、若有关联交易,均严格履行合法程序,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2、对于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均严格按照市场经济原则,采用公开招标或者市场定价等方式进行,以充分保障刚泰控股及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重组完成后
5刚泰集团1、不利用自身对刚泰控股的大股东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不利用自身对刚泰控股的大股东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不以低于(如刚泰控股为买方则“不以高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利益的行为。同时,本人将保证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在对待将来可能产生的与本人的关联交易方面,将采取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1、若有关联交易,均严格履行合法程序,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2、对于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均严格按照市场经济原则,采用公开招标或者市场定价等方式进行,以充分保障刚泰控股及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重组完成后
6刚泰矿业、刚泰投资咨询、大地矿业1、不利用自身对刚泰控股的股东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不利用自身对刚泰控股的股东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不以低于(如刚泰控股为买方则“不以高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利益的行为。同时,本公司将保证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在对待将来可能产生的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方面,将采取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1、若有关联交易,均严格履行合法程序,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2、对于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均严格按照市场经济原则,采用公开招标或者市场定价等方式进行,以充分保障刚泰控股及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重组完成后

7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建刚、刚泰集团、刚泰矿业、刚泰投资咨询、大地矿业1、保证刚泰控股人员独立(1)保证刚泰控股生产经营与行政管理(包括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完全独立于本人及本人下属其他公司、企业。(2)保证刚泰控股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刚泰控股工作、并在刚泰控股领取薪酬,不在本人下属其他公司、企业兼职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人下属的其他公司或企业中领薪。(3)保证出任刚泰控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本人不干预刚泰控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的人事任免决定。2、财务独立(1)保证刚泰控股设置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和拥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2)保证刚泰控股在财务决策方面保持独立,本人及本人下属其他公司、企业不干涉刚泰控股的资金使用、调度。(3)保证刚泰控股保持自己独立的银行帐户,不与本人及本人下属其他公司、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4)保证刚泰控股依法独立纳税。3、机构独立(1)保证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与本人下属其他公司、企业机构完全分开;保证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与本人下属其他公司、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2)保证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独立自主运作,本人不会超越刚泰控股董事会、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刚泰控股的决策和经营。(3)保证刚泰控股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4、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资产的独立完整,且该等资产全部处于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2)保证本人及本人下属其他公司、企业不违规占用刚泰控股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5、业务独立(1)保证刚泰控股拥有独立的生产和销售体系;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产、供、销等环节不依赖于本人及本人下属其他公司、企业。(2)保证本人及本人下属其他公司、企业避免与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发生同业竞争。(3)保证严格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尽可能减少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与本人及本人下属其他公司、企业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杜绝非法占用刚泰控股资金、资产的行为,并不要求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向本人及本人下属其他公司、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与对非关联企业的交易价格保持一致,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4)保证不通过单独或一致行动的途径,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外的任何方式,干预刚泰控股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刚泰控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的独立性。本次重组完成后
8刚泰矿业、刚泰投资咨询、大地矿业承诺方持有的甘肃大冶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任何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亦不涉及任何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或其他潜在的纠纷和争议。已履行完毕
9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建刚、刚泰矿业1、承诺方认可甘肃大冶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冶矿业”)现有管理层人员的专业背景以及矿业开发冶炼、地质勘探等业务的经营管理能力,对大冶矿业现有管理层人员的管理能力予以充分信任;2、于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以后,将继续维持大冶矿业现有管理层人员的稳定性,不会作出较大的调整。本次重组完成后
10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建刚、刚泰集团、刚泰矿业、刚泰投资咨询、大地矿业在刚泰控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本人/本公司就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和相关信息均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将对该等材料和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已履行完毕
11刚泰矿业、刚泰投资咨询、大地矿业无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于2012年度内或2013年度内实施完毕,补偿期限均为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刚泰矿业、大地矿业及刚泰投资咨询承诺大冶矿业补偿期限内每年的实际净利润数不低于大冶矿业同期的预测净利润数。由于大冶矿业评估报告的预测净利润数低于大冶矿业拥有的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评估的矿业权评估报告的预测净利润数,为了保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以矿业权评估报告的预测净利润数为大冶矿业的预测净利润数。即: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2015年度及2016年度的净利润数分别为1,257.02万元、15,060.21万元、22,001.44万元、28,345.79万元及33,362.25万元。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
12刚泰矿业、刚泰投资咨询、大地矿业1、无论刚泰控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在2012年度内或是在2013年度内实施完毕,承诺方对刚泰控股的盈利预测补偿期限均为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2、承诺方同意于上述盈利预测补偿期限内每一年度对大冶矿业除大桥金矿采矿权及大桥一带探矿权外的其他16项探矿权(以下合称“追加补偿探矿权”)进行减值测试,即由刚泰控股于上述盈利预测补偿期限内的每一年度末,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矿业权评估机构对追加补偿探矿权进行资产评估,若追加补偿探矿权发生了减值,承诺方将追加补偿股份,具体如下:盈利预测补偿期限内每一年度需追加补偿的股份数量为:追加补偿探矿权期末减值额/每股发行价格-盈利预测补偿期限内追加补偿探矿权已补偿的股份总数;追加补偿探矿权期末减值额=追加补偿探矿权当年末的评估价值-本次交易的矿权评估报告书(“本次交易的矿权评估报告书”包括矿权评估机构出具的矿权评估报告书以及相关补充说明,下同)中追加补偿探矿权的评估值。3、若在上述盈利预测补偿期限内,大冶矿业出售了追加补偿探矿权中的某一项或多项(被出售的探矿权以下单称或合称“出售探矿权”;在此情况下,追加补偿探矿权应为其余未出售的探矿权之总称,不包括出售探矿权),且出售探矿权的出售价格低于本次交易的矿权评估报告书中的出售探矿权的评估值,则承诺方将另行补偿股份: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为:出售价差/每股发行价格(出售价差=出售探矿权的出售价格-本次交易的矿权评估报告书中的出售探矿权的评估值)。4、承诺方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认购的刚泰控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锁定期”)内不进行转让。在承诺方所持股份的上述锁定期届满之日至刚泰控股盈利预测补偿期限内最后一个年度的股份补偿数量确定之日之间,承诺方若发生减持行为,则减持后仍持有的刚泰控股股票数量应不低于已确定的盈利预测补偿期限内应回购股份数量(如有)以及盈利预测补偿期限内潜在股份补偿数量上限之和。5、追加补偿探矿权和/或出售探矿权的追加补偿股份的补偿方式、回购时间及具体实施安排,与《关于业绩补偿的协议》中的相关安排一致。6、若追加补偿探矿权发生了减值,承诺方按照本承诺应追加补偿的股份数量应计入本承诺第4条所述的“已确定的盈利预测补偿期限内应回购股份数量”,适用本承诺第4条的相关锁定安排。7、本承诺的内容与《关于业绩补偿的协议》的约定不一致的,承诺方同意受本承诺函的约束。如刚泰控股提出就本承诺的有关内容签署补充协议,承诺方将无条件予以配合。8、对于大冶矿业拥有的相关探矿权本次办理延续手续时因勘探面积缩减导致的探矿权评估值下降,承诺方承诺将根据持有的大冶矿业的股权比例以现金补足评估值下降的差额部分。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
13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建刚大冶矿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本公司探矿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延续登记条件,不会出现任何将会导致本公司探矿权证无法正常延续登记的情况,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探矿权证的延续登记手续。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建刚先生亦特别承诺,将敦促、监督本公司切实履行上述承诺。探矿权已办理延期,不需补偿,承诺已履行完毕。
14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建刚、刚泰矿业如大冶矿业相关12项探矿权因各种原因而未能于到期时成功延续登记,于大冶矿业100%股权过户登记至刚泰控股名下的同时,承诺方将与根据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为刚泰控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目的出具的关于上述12项探矿权评估报告书中确定的评估值等额的现金,对刚泰控股进行补偿。探矿权已办理延期,不需补偿,承诺已履行完毕。
15刚泰矿业、刚泰投资咨询、大地矿业承诺方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认购的刚泰控股非公开发行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或上市交易。如果《关于业绩补偿的协议》约定的盈利预测补偿期限(以下简称“补偿期限”)内第三年度的股份补偿数量确定之日晚于承诺方所持股份的上述限售期届满之日,则上述日期之间承诺方若发生减持行为,则减持后仍持有刚泰控股股票数量不得低于补偿期限内第一年度、第二年度应回购股份数量(如有)以及第三年度潜在股份补偿数量上限之和。股份限售截止日为2016年2月4日
16公司控股股东刚泰集团有限公司刚泰集团于2012年11月28日发布了增持股份计划,并承诺在增持后的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参照相关规定,刚泰集团应在后续增持计划完成前,不得减持其所持有股份;并且在增持计划完成后,其减持股份应自减持前最后一笔增持完成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进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建刚

2013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87 股票简称:刚泰控股 公告编号:2013-053

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18日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为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黄金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了规避生产经营过程中黄金价格波动给公司利润造成的影响,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黄金套期保值业务,且公司开展黄金套期保值业务使用的保证金不得超过人民币壹亿元。在上述额度内的黄金套期保值业务,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进行相应的审批。

具体内容请参见2013年10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13-054号《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黄金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贵金属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87 股票简称:刚泰控股 公告编号:2013-054

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黄金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黄金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后,主营业务变更为矿业资源开发利用、贵金属制品设计和销售和勘探技术服务等,公司致力于打造黄金生产-加工-销售的全产业链业务模式。受国际宏观经济影响,年内黄金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为了有效规避黄金价格波动风险,减少黄金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董事会决定开展黄金的套期保值业务。

二、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和流程进行操作,开展黄金套期保值业务。

三、交易品种和数量

公司的存货中黄金产品受黄金价格波动影响较大,为规避黄金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计划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AU(T+D)延期交易,期货交易所期货品种等套期保值工具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以有效管理因黄金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黄金产品库存情况及公司风险控制的要求,对公司存货套期保值交易的品种和数量规定如下:

1. 套期保值期货品种:上海黄金交易所AU(T+D)延期交易工具、期货交易所的黄金期货品种及其他可以达到相同套期保值目的的套保工具。

2. 预计全年套期保值最高持仓量:不超过实际黄金采购量、黄金产品生产量、公司库存黄金总量的现货规模,且不超过4000公斤。

四、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根据公司未来12个月黄金产品预计库存量的合理预测和考虑公司的风险控制要求,公司拟针对足黄金产品库存进行套期保值所需开仓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所建立的期货套期保值标的以公司黄金产品库存量为基础,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数量和金额。

五、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套期保值操作可以有效规避黄金价格波动风险,减少黄金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 操作风险:由于行情系统、下单委托系统等出现技术故障,可能导致无法获取行情或无法下单;或由于操作人员操作失误,可能会导致损失。

2、资金风险: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损失;金额投入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影响正常经营;当公司无法及时补足保证金时,可能会被强制平仓而遭受损失。

3. 信用风险:交易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交易对方可能违反合约的相关规定,取消合约。

4、内部控制风险:交易专业性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部控制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对相关决策及操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提高业务和操作水平,最大可能避免操作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的损失。

2、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仅以规避生产经营中的商品价格风险为目的,不涉及投机和套利交易。坚持规范运作,加强风险的动态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及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按照批示指令操作。

3、进行套保业务的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贵金属产品、原材料和存货,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实际交易或库存的现货数量,持仓量应不超过进行套期保值的现货量,贵金属套期保值合约持仓时间应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

4、应以公司名义设立贵金属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套保业务,公司应具有与套期保值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应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特此公告。

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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