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董事长杨国富先生;总经理展海波先生;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李苏民先生;财务副总监兼财务部部长阳小年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194,436,728.84 | 1,219,044,947.72 | -2.0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48,650,381.92 | 339,553,528.58 | 2.68% |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47,385,330.17 | 12.2% | 696,062,525.90 | 17.0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738,779.17 | 316.47% | 13,259,540.54 | 218.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515,938.27 | 285.88% | 13,579,008.26 | 211.9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4,418,692.93 | -65.69%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7 | 325% | 0.096 | 218.52%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7 | 325% | 0.096 | 218.52%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8% | 1.63% | 3.85% | 7.36%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37,839.61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0,762.22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4,199.15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98,191.18 | |
| 合计 | -319,467.72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4,956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
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9.99% | 41,612,938 | 0 | 质押 | 40,000,000 |
深圳市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3.07% | 18,134,900 | 0 | | |
深圳市宝安宝利来实业有限
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62% | 2,249,922 | 0 | | |
| 陈岳彪 | 境内自然人 | 1.26% | 1,753,000 | 0 | | |
| 深圳市茂盛源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2% | 1,417,200 | 0 | | |
| 罗松波 | 境内自然人 | 0.85% | 1,173,934 | 0 | | |
| 周肇英 | 境内自然人 | 0.72% | 998,800 | 0 | | |
| 邢远 | 境内自然人 | 0.69% | 960,000 | 0 | | |
| 许汉辉 | 境内自然人 | 0.55% | 762,856 | 0 | | |
| 上海宝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45% | 627,900 | 0 |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41,612,938 | 人民币普通股 | 41,612,938 |
|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8,134,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134,900 |
| 深圳市宝安宝利来实业有限公司 | 2,249,922 | 人民币普通股 | 2,249,922 |
| 陈岳彪 | 1,753,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53,000 |
| 深圳市茂盛源投资有限公司 | 1,417,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17,200 |
| 罗松波 | 1,173,934 | 人民币普通股 | 1,173,934 |
| 周肇英 | 998,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98,800 |
| 邢远 | 9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60,000 |
| 许汉辉 | 762,856 | 人民币普通股 | 762,856 |
| 上海宝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27,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27,9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②公司未清楚其他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③公司股本结构中不存在因作为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配售新股而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注:公司股东陈岳彪先生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233,000股外,
还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52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1,753,000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 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增减比例 | 增减的主要原因 |
| 货币资金 | 153,157,590.73 | 257,959,337.32 | -40.63% | 主要系本报告期归还长期借款所致 |
| 预付款项 | 31,490,299.73 | 5,250,729.61 | 499.73% | 主要系本报告期混凝土公司预付材料采购款以及连云港天地经纬公司预付房地产项目工程款所致 |
| 在建工程 | 1,884,124.07 | 6,384,153.96 | -70.49% | 主要系本报告期部分在建工程完工结算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
| 长期待摊费用 | 5,365,430.82 | 8,244,879.02 | -34.92% | 主要系本报告期西安千禧公司财务顾问费摊销所致 |
| 应付票据 | 140,879,337.95 | 80,400,000.00 | 75.22% | 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数额增加所致 |
| 预收款项 | 17,832,321.70 | 1,744,466.45 | 922.22% | 主要系本报告期连云港天地经纬公司预收客户购房款所致 |
| 应付利息 | 770,247.47 | 405,092.00 | 90.14% | 主要系本报告期发生按年付息的借款所致 |
| 其他应付款 | 46,927,870.93 | 34,348,870.10 | 36.62% | 本报告期连云港天地经纬公司取得企业间往来款所致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0.00 | 1,582,141.75 | -100.00% | 主要系本报告期归还一年内到期的搅拌车按揭款所致 |
| 长期借款 | 6,671,608.47 | 56,340,954.62 | -88.16% | 主要系本报告期西安千禧公司提前偿还长期借款所致 |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去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增减的主要原因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8,894,101.21 | 2,418,479.71 | 267.76% | 主要系本报告期房地产业收入确认增加,对应的相关税费增加所致 |
| 销售费用 | 6,576,918.85 | 4,029,761.37 | 63.21% | 主要系本报告期连云港天地经纬公司房地产项目营销费用增加所致 |
| 财务费用 | 10,929,565.36 | 17,456,808.80 | -37.39% | 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银行借款额减少所致 |
| 资产减值损失 | 7,739,109.76 | 0.00 | 100.00% | 主要系本报告期计提了坏账准备所致 |
| 投资收益 | 1,709,006.29 | 96,164.38 | 1677.17% | 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支出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
| 营业外支出 | 1,021,929.00 | 355,219.11 | 187.69% | 主要系本报告期处置固定资产损失增加所致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3,259,540.54 | -11,209,829.04 | 218.28% | 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房地产业实现销售收益所致 |
| 少数股东损益 | -5,219,821.71 | 472,844.45 | -1203.92% | 主要系本报告期非全资子公司亏损增加所致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26,564,645.67 | 456,087,654.51 | 37.38% | 主要系本报告期混凝土业及房地产业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88,010,867.42 | 317,880,775.32 | 53.52% | 材料货款相应增加以及连云港天地经纬公司房
地产项目开发支出增加所致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0,246,954.97 | 26,129,651.46 | 54.03% | 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上年度企业所得税款增加所致 |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 14,418,692.93 | 42,025,723.45 | -65.69% | 主要系本报告期连云港天地经纬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支出大于预收房款所致 |
收回投资收到的
现金 | 280,000,000.00 | 28,180,000.00 | 893.61% | 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回购买的理财产品本金所致 |
取得投资收益收
到的现金 | 1,709,006.29 | 96,164.38 | 1677.17% | 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支出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
现金净额 | 1,395,804.00 | 105,415.00 | 1224.10% | 主要系本报告期处置资产的现金收入增加所致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
现金 | 10,419,396.40 | 26,996,881.46 | -61.41% | 主要系本报告期购买搅拌车等支出减少所致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85,000,000.00 | 0.00 | 100.00% | 主要系本报告期购买理财产品支出增加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 -43,480,659.88 | -28,012,242.56 | -55.22% | 主要系上年同期发生转让子公司股权业务,实
现一定收入所致 |
取得借款收到的
现金 | 146,848,000.00 | 312,390,600.00 | -52.99% | 主要系本报告期银行贷款减少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 -106,905,853.41 | -10,252,237.08 | -942.76% | 主要系本报告期偿还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一)2013年3月28日,本公司与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商品混凝土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书。该协议书中规定,2013年度公司继续向东部集团及所属的房地产开发机构持续供应商品混凝土,预计2013年度产生的商品混凝土关联交易总额约人民币3,000万元,占同类产品交易总量的3.6%左右。协议规定商品混凝土的销售价格确定原则为随行就市并保证不低于市场价格。该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一部分,对公司利润及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该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且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上内容详见2013年3月29日、4月20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
截至2013年9月30日,公司与东部集团的关联交易总额为1,189万元。
(二)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126号)《关于核准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公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批复》,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部集团”或“收购人”)于2013年9月3日公告了《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收购人按《要约收购报告书》向深天地除收购人以外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按6.70元/股的价格收购10,000,000股本公司股票,合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21%,本次要约收购起始时间为2013年9月3日(含当日),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2日(含当日),共计30个自然日。
截至2013年10月2日,本次要约收购期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统计,预受要约股份数量为192,901股,深天地股东4户,其持有的192,901股股份接受收购人发出的收购要约。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于本次部分要约中最终预受要约股数没有超过收购人预定收购数10,000,000股的情形,则收购人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被股东预受的股份192,901股。目前,东部集团此次收购深天地股份已完成过户手续,此次要约收购相关事宜已完结。(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7月17日、8月30日、9月3日、9月12日、9月18日、9月26日、10月14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三)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13年7月16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上述内容详见2013年7月17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购买的各项理财产品均按理财合同履行中,共计理财收益1,701,986.29元。
(四)我公司控股孙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2012年10月—11月连云港市东海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竞得编号为 DH2012-30#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成交总价为人民币9,295 万元,地块位于东海县城振兴路东侧、滨河路北侧,面积为103,275 平方米(以上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11月27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该项目已于2013年4月正式开工启动,项目名称为“天地国际公馆”。本报告期内,该项目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正公开发售及施工建设中。
(五)根据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2012年8月31日发布的公告,公司位于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深秦茶光更新单元项目已经市政府批准,并已在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及现场完成了公示,被正式纳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拟定的《2012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有关内容详见2011年3月2日、2012年7月5日及2012年9月1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目前公司正在申报城市更新规划设计工作。
(六)2012年7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深圳市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2012年8月10日公司与深圳市华粤豪霆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公司实际拥有的深圳市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40%的股权转让给华粤豪霆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贰仟陆佰肆拾万元(¥2,640.00万元)加上2012年5月1日至2012年7月31日期间的净利润*40%。2012年,公司共计收到天地混凝土全部转让款人民币2,818万元。
目前该地块正在申报城市更新立项工作,进展顺利。
(七)公司与深圳市骏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然投资”)于2010年7月9日签订了《西丽红花岭地块房地产合作开发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合作协议书”),就公司西丽红花岭地块进行合作开发。西丽红花岭地块中的21,790.3平米(以下简称“A地块”),公司已于1993年与深圳市国土局签订了《土地使用合同书》,土地用途为工业、单身宿舍、食堂;其余面积27,503.6平方米(以下简称“B地块”),由于多种原因一直未能完善用地手续。鉴于上述地块情况,为尽快完善西丽红花岭地块的整体用地手续,实现整体开发,双方拟定由骏然投资协助公司按现行规划完善A地块的土地开发用地手续;协助公司办理B地块土地开发用地手续,按照国家法规和土地政策的要求办理至公司名下,以实现该地块的整体开发。
骏然投资于2010年7月20日支付公司500万元人民币作为合作保证金。根据合作协议书的规定,如果在合作协议书生效后六个月内,未能完善A地块的土地用地手续,未能将B地块用地手续办理至公司名下,并取得政府许可完善西丽红花岭地块的用地手续的相关文件,实现西丽红花岭地块的整体开发,则骏然投资不再享有该合作项目的任何权益,公司应退还骏然投资5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截至目前,因骏然投资未能在协议约定的时限内完成协议约定的义务,上述《合作协议书》已自动终止,收取的保证金已退还。目前,我公司正在积极寻找合作方并进行谈判,力争红花岭地块的盘活工作有所进展。
(八)内控建设进展情况
2013年前三季度,公司按照《2013年公司健全内控体系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对公司内控管理进行持续提升。各项工作在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的领导下有计划、按步骤地实施:
1、201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及审计
2013年1至4月间,公司在已完成的对2012年度内控有效性预自评工作的基础上,对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正式自我评价。同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预审的基础上,对公司2012年度内控有效性进行了正式审计。公司在披露2012年年报的同时,披露了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
2、对所属企业内控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集团内控项目组统一组织人员到所属各企业进行检查和指导。通过现场测试、人员访谈、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等方法对各单位2013年上半年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测试。从检查情况来看,各企业内控执行情况良好,企业各项制度、操作规程及内控流程总体得到有效落实。
3、进行企业内控考核
公司结合经营计划目标考核要求,对所属各企业2012年度企业内控规范运作及信息化建设进行了考核评分,并将考核情况纳入各企业年度综合经营目标考核中。
4、不断完善内控规范体系
公司继续从设计及执行层面完善内控规范体系。总部各职能部室根据现有流程在实际工作中的运作情况,对流程进行不断优化和完善,尽量使得内控流程与实际业务相匹配,且风险控制措施能得到有效实施。
5、继续推进内控信息化工作
2013年前三季度,公司继续通过信息系统促进内控流程“落地”。包括:一是通过流程的运行和不断实践,继续将内控流程在OA、EAS信息化系统中进行固化;二是公司“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继续推进。前三季度,公司内控信息系统已经基本实现了系统内控框架搭建、流程管理、风险管理、缺陷管理、风险事件管理,并在系统智能管理功能上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6、组织员工参加内控知识竞赛活动
为提升集团公司全体人员的企业内部控制知识,更好地推动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公司积极响应国家财政部、证监会等部委及深圳证监局的号召,于第三季度组织员工参加了财政部等部委组织的内部控制知识竞赛活动。
7、特别事项说明
关于公司下属控股预拌混凝土生产场站—深圳市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南山区西丽茶光路北站,以下简称“良材混凝土搅拌站”)停业整顿事项,公司管理层非常重视,在按要求进行信息披露的同时,要求受影响企业积极配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调查,争取尽早恢复生产,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降低损失。
2013年6月,深圳市住建局组织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执法整顿提升小组对良材混凝土搅拌站进行了检查,根据现场检查情况,认为符合恢复生产条件,同意自2013年8月8日起试生产。由此,良材混凝土搅拌站已于2013年8月8日恢复生产。公司董事会已于8月9日对此事项予以公告。
2013年,公司将不断完善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将内控管理向深度及广度推进,不断探索完善和提升内控管理的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
|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 2013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支付融资担保费》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部集团”)近年来为本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了大力支持,且以前年度均无偿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为体现公平原则,进一步明确担保双方的责权,经双方协商同意,2013年度东部集团将继续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并自2013年7月1日起,按担保贷款金额的1%收取担保费用,不足一年按实际时间折算收取,不足一个月的临时性资金周转贷款担保不收取担保费。2013年度,东部集团为公司提供融资贷款担保的总额预计约为人民币2.2亿元,自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预计将向东部集团支付的担保费约为人民币110万元。 | 2013年06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2013年3月1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对31家违法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处理决定》,我公司其中一家下属控股预拌混凝土生产场站—深圳市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南山区西丽镇茶光路北站,以下简称“良材混凝土搅拌站”)被责令停业整顿,针对这一事件,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意见。在此期间,良材混凝土搅拌站严格按照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以下简称“深圳市住建局”)的有关要求进行了全面的自查和整改。2013年6月,深圳市住建局组织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执法整顿提升小组对良材混凝土搅拌站进行了检查,根据现场检查情况,认为符合恢复生产条件,同意自2013年8月8日起试生产。由此,良材混凝土搅拌站已于2013年8月8日恢复生产。 | 2013年03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2013年08月09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发(集团)有
限公司 | ① 为了确保实现上述承诺,东部集团将持有的全部深天地股份(股权分置改革前为55,500,000股,股权分置改革后为46,914,468股)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冻结临时保管,期限由2006年3月14日至2009年7月31日。在此期间,在该等股权上不能设置质押等担保物权,同时东部集团也不能转让或通过股权托管、司法裁定等方式变相转让上述股权。
② 深天地2008年年度报告公告后,如深天地2006年~2008年的净利润未达到上述承诺的保证金额,东部集团独自将深天地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以上保证金额之间的差额以现金的形式补足,如未能补足现金,东部集团将在年报公告后三十个交易日内将所持有的深天地部分或全部股份变现,所得资金进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账户,用于补足深天地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上述保证金额之间的差额。 | 2006年03
月15日 | 2006年3月15日2012年3月16日 | 截至2009年末,上述业绩承诺、分红承诺已履行完毕,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已解除冻结临时保管。
按照股改承诺,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33,038,844股已于2013年5月15日起上市流通。股改限售承诺已全部履行完毕。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杨玉科 | (1)在房地产开发业务方面,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采取优先考虑上市公司利益的政策,通过内部调控措施,在选择房地产开发项目时,避免与深天地在项目开发时间、地点、产品类型、客户群体等方面的趋同。
(2)在商业混凝土生产、销售方面,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商业混凝土生产、销售业务,以避免构成同业竞争。 | 2012年12
月18日 | 2012年12月18日至今 | 自承诺期至今,根据承诺内容履行。 |
资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 | (1)在房地产开发业务方面,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采取优先考虑上市公司利益的政策,通过内部调控措施,在选择房地产开发项目时,避免与深天地在项目开发时间、地点、产品类型、客户群体等方面的趋同。
(2)在商业混凝土生产、销售方面,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商业混凝土生产、销售业务,以避免构成同业竞争。 | 2012年12
月18日 |
2012年12月18日至今 |
自承诺期至今,根据承诺内容履行。 |
发(集团)
有限公司 | (1)在房地产开发业务方面,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采取优先考虑上市公司利益的政策,通过内部调控措施,在选择房地产开发项目时,避免与深天地在项目开发时间、地点、产品类型、客户群体等方面的趋同。
(2)在商业混凝土生产、销售方面,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商业混凝土生产、销售业务,以避免构成同业竞争。 | 2012年12
月18日 | 2012年12月18日至今 | 自承诺期至今,根据承诺内容履行。 |
| 杨玉科 | (2)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与深天地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严格依照“随行就市并保证不低于同期非关联交易价格”的原则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
(3)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深天地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深天地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2012年12
月18日 | 2012年12月18日至今 | 自承诺期至今,根据承诺内容履行。 |
| 深圳市东部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2)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与深天地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严格依照“随行就市并保证不低于同期非关联交易价格”的原则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
(3)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深天地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深天地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2012年12
月18日 | 2012年12月18日至今 | 自承诺期至今,根据承诺内容履行。 |
| 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2)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与深天地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严格依照“随行就市并保证不低于同期非关联交易价格”的原则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
(3)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深天地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深天地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2012年12
月18日 | 2012年12月18日至今 | 自承诺期至今,根据承诺内容履行。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 | | |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 2012年12
月18日 | 2012年10月12日至2013年4月11日 | 按承诺内容履行完毕。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不适用 |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证券
品种 | 证券
代码 | 证券
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元) | 期初持股数量(股) | 期初持股比例(%) | 期末持股数量(股) | 期末持股比例(%) | 期末账面值(元) | 报告期损益(元)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份
来源 |
| 理财产品 | | | 30,000,000.00 | | | | | 35,000,000.00 | 1,701,986.29 | | |
| 合计 | 30,000,000.00 | 0 | -- | 0 | -- | 35,000,000.00 | 1,701,986.29 | -- | --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 2013年7月17日 |
|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 2013年07月03日 | 深圳公司总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大股东收取担保费及股东大会相关事宜 |
| 2013年07月04日 | 深圳公司总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股票停牌相关事宜 |
| 2013年07月05日 | 深圳公司总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股票停、复牌相关事宜 |
| 2013年07月08日 | 深圳公司总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股票停、复牌相关事宜 |
| 2013年07月09日 | 深圳公司总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了解大股东要约收购事宜 |
| 2013年07月11日 | 深圳公司总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了解大股东要约收购公司股票相关事宜及持股情况 |
| 2013年07月15日 | 深圳公司总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了解大股东要约收购;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提出相关建议 |
| 2013年07月17日 | 深圳公司总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大股东要约收购相关事宜 |
| 2013年07月18日 | 深圳公司总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大股东要约收购相关事宜 |
| 2013年07月22日 | 深圳公司总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大股东要约收购相关事宜 |
| 2013年07月24日 | 深圳公司总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了解茶光路地块相关事宜 |
| 2013年07月25日 | 深圳公司总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大股东要约收购相关事宜 |
| 2013年08月16日 | 深圳公司总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了解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
| 2013年09月27日 | 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 书面问询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
法定代表人签字:杨国富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