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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30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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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TitlePh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姓名盛业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姜向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朱福地

公司负责人盛业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向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福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2,294,993,808.562,428,870,250.64-5.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66,223,749.961,566,935,999.67-0.05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8,469,220.19-148,339,308.22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833,651,214.34903,360,523.83-7.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247,990.2956,894,474.48-57.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4,474,833.7552,654,090.41-53.5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45.22减少3.68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0.12-58.33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25,321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总数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李广元境内自然人62.60325,500,000325,500,000质押137,500,000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934,834,7000 
马边顺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874,500,0000 
沈卢东境内自然人0.723,750,0000 
盛业武境内自然人0.723,750,0000 
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境内非国有法人0.703,650,0000 
河北中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583,000,0000 
四川德胜集团钢铁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583,000,000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境内非国有法人0.583,000,0000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492,789,1000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4,834,700人民币普通股4,834,700
马边顺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4,500,000人民币普通股4,500,000
沈卢东3,750,000人民币普通股3,750,000
盛业武3,750,000人民币普通股3,750,000
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3,650,000人民币普通股3,650,000
河北中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000,000人民币普通股3,000,000
四川德胜集团钢铁有限公司3,000,000人民币普通股3,000,00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3,000,000人民币普通股3,000,000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789,100人民币普通股2,789,100
文锦仁2,550,000人民币普通股2,55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未知前十名流通股股东和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13年9月30日2012年12月31日增减比率变动原因说明
货币资金397,492,499.96827,702,952.59-51.98主要系本报告期归还借款及购建固定资产支付大量现金所致
应收票据60,985,958.8038,531,831.6858.27主要系本期采用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10,917,510.818,254,302.3132.26主要系预付铜杆保证金和预付房租费及广告费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23,952,685.7216,127,618.2248.52主要系根据业务和市场需求,支付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工程物资805,699.2910,411.007,638.92主要系新能源及光电复合海洋工程用特种电缆项目的设备处于安装期,增加工程材料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617,483.64325,929.0689.45主要系报告期内分公司装修费用增加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10,826,923.568,119,341.3833.35主要系应收账款增加,所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导致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应付票据26,000,000.0057,636,200.00-54.89主要系应付票据到期后,未再采用票据结算所致
预收款项6,014,168.864,590,425.6431.02主要系增加了部分约定有预收款的销售合同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6,511,239.7710,800,786.62-39.72主要系年末计提的年终奖金在报告期内发放所致
应交税费5,507,149.2614,975,381.46-63.23主要系本期缴纳上期未交税款所致
应付利息16,290,000.001,672,193.33874.17主要系2012年度发行的3亿元短期融资券,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期末计提归属于本期的利息所致
其他应付款9,606,690.4723,286,937.16-58.75主要系部分工程完工,根据合同约定退还工程履约保证金所致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13年9月30日2012年9月30日增减比率变动原因说明
营业税金及附加4,735,685.933,460,977.5836.83主要系本期增值税增加引起的附加税费的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19,640,734.1832,018,158.53-38.66主要系利息收入增加和归还借款后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投资收益201,240.41147,428.8836.5主要系本期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分红增加所致
营业外支出5,710,008.062,454,805.99132.61主要系本期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增加和捐赠增加所致
净利润24,247,990.2956,894,474.48-57.38主要系受经济增速下滑和市场竞争激烈影响,导致市场拓展受限、重要项目延迟和毛利率下降;同时固定费用较高也影响净利润增速下降。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13年9月30日2012年9月30日增减比率变动原因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8,469,220.19-148,339,308.22不适用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入减少和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6,282,223.74-164,597,486.04不适用主要系新能源及光电复合海洋工程用特种电缆项目支出已处于设备安装期,工程和设备投入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9,611,530.80407,356,465.42-126.91主要系募集资金到位,银行贷款减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3年7月26日,公司公告:获悉有媒体报道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李广元先生被查传闻后,立即开展全面核实工作,公司目前没有收到相关方面的正式通知,且无法与李广元先生取得电话联系。详情请见公司2013年7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3-030号公告。

2013年9月2日,公司公告:未能与公司董事、总经理沈卢东先生及董事、财务总监杨萍女士取得联系。经询问沈卢东先生、杨萍女士的家属,均表示未能与二人取得联系。详情请见公司2013年9月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3-034号公告。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广元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广元先生承诺:自明星电缆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明星电缆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明星电缆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期限届满后,在本人担任明星电缆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本人持有的明星电缆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明星电缆股份。2012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6日
其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广元先生)一、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人及本人除发行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下称“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对发行人的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形式的占用:1.发行人有偿或无偿地拆借资金给本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2.发行人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3.发行人委托本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4.发行人为本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5.发行人代本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二、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及其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不通过资金占用、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任何形式占用发行人的资金,损害发行人或发行人中小股东利益,并保证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不通过任何形式占用发行人资金,直接或间接损害发行人或发行人中小股东利益。长期有效
其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广元先生)李广元承诺:安徽明星最近三年部分员工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对于主动放弃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员工,在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要求时,无偿代发行人补缴员工以前年度的住房公积金,并愿意承担由此给发行人带来的经济损失;如果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安徽明星员工要求安徽明星为其补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或者社会保险和/或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要求安徽明星补缴社会保险费和/或住房公积金,其将按照主管部门核定的金额无偿代安徽明星补缴,并愿意承担由此给安徽明星带来的经济损失。长期有效
其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广元先生)本人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合伙企业或其他组织,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对明星电缆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明星电缆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本人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及本人的关联企业,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明星电缆相同或相似的、对明星电缆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并且保证不进行其他任何损害明星电缆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议事细则》、《董事会议事细则》等规定,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自觉维护发行人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将不利用本人在发行人中的股东地位在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如发行人必须与本人控制的企业进行关联交易,则本人承诺,均严格履行相关法律程序,遵照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将促使交易的价格、相关协议条款和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会要求发行人给予与第三人的条件相比更优惠的条件。长期有效
解决关联交易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1.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公司不再与任何关联方发生关联采购、销售等业务。此前已与相关关联方签署采购、销售协议、合同,但尚未履行完毕的,公司将立即与交易对方协商终止该等协议、合同。2.公司避免与关联方之间发生其他关联交易,如果必须与个别关联方发生其他关联交易的,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以及公司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并确保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定价的公允性。3.如因公司违反本承诺给公司股东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愿意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并将追究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的责任。长期有效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经济增速下滑和市场竞争激烈,致使公司市场拓展受限、项目延迟和毛利率下降,同时固定费用较高,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有较大幅度的下降。敬请投资者注意。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盛业武

2013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3-041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3年10月29日上午10:00在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迎宾大道18号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6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4,577,5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2.80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副董事长盛业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9名,出席会议董事5名,董事李广元、沈卢东、杨萍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董事何玉英去世,公司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同意票数同意比例反对票数反对比例弃权票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1关于免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部分董事职务的议案      
1.1关于免去李广元先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议案14,577,500100%00.00%00.00%
1.2关于免去沈卢东先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14,577,500100%00.00%00.00%
1.3关于免去杨萍女士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14,577,500100%00.00%00.00%
2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1关于选举骆亚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4,577,500100%00.00%00.00%
2.2关于选举庞超群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4,577,500100%00.00%00.00%
2.3关于选举沈智飞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4,577,500100%00.00%00.00%
2.4关于选举高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4,577,500100%00.00%00.00%
3对外担保管理制度14,577,500100%00.00%00.00%
4关联交易管理制度14,577,500100%00.00%00.00%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郭晓雷、李巍巍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上网公告附件

1.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3-042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10月18日通过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通过记名书面投票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盛业武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就此议案发表了以下意见:

1.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我们未发现参与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骆亚君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骆亚君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骆亚君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因李广元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骆亚君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为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盛业武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因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何玉英去世,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盛业武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为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5千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以这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作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要求公司内部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以下意见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5千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我们认为,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做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要求公司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朱晓星先生为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朱晓星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朱晓星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提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审阅上述相关人员的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庞超群先生为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庞超群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庞超群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提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审阅上述相关人员的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三十日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长及副总经理简历

骆亚君,男,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高中学历,曾任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华北营销片区销售总监,现任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持有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875,000股。

庞超群:男,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专科学历,曾任安徽明星电缆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安徽明星电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生产部部长,现任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生产部部长。持有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份67,500股。

朱晓星:男,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曾任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现任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人力资源企化部部长。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3-043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明星电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千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00号文核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8,6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每股9.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603.1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76,192.789万元。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2年5月2日对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国浩验字[2012]302A3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201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于2013年5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于2013年6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三次董事会同意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2013年10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千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以下意见:

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5千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以这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作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要求公司内部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发表了以下意见: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5千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我们认为,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做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要求公司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明星电缆本次使用不超过5千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2、明星电缆本次使用不超过5千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明星电缆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国元证券作为明星电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明星电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3、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本保荐机构对明星电缆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3-044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10月18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逢树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专项披露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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