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200053 证券简称:深基地B 公告编号:2013-38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董事长田俊彦、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于忠侠及财务部经理孙玉晖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无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200053 股票简称:深基地B 公告编号:2013-37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9月27日以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8日在深圳赤湾石油大厦16楼召开,并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8人;董事梅志明先生、杨传德先生由于另有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议,特委托董事刘伟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何黎明先生由于另有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议,特委托独立董事陈伟杰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田俊彦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1人,反对0人,弃权0人。 2、《关于与中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联交易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田俊彦、范肇平、舒谦对该事项回避表决,其余8名董事表决一致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3、《中开财务有限公司2013年9月30日风险评估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田俊彦、范肇平、舒谦对该事项回避表决,其余8名董事表决一致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4、《在中开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田俊彦、范肇平、舒谦对该事项回避表决,其余8名董事表决一致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5、《关于长沙望城宝湾物流园项目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投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1人,反对0人,弃权0人。 6、《关于合肥肥东宝湾物流园项目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投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1人,反对0人,弃权0人。 7、《关于宝湾控股设立香港子公司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投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1人,反对0人,弃权0人。 8、《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为同意11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以上第2项议案,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200053 股票简称:深基地B 公告编号:2013-39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 《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 为加强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资金管理,节约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与中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期限三年。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且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占财务公司吸收的存款余额的比例不超过30%;财务公司给予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为10亿元人民币。 2. 公司与财务公司同为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集团”)的子公司,南山集团持有公司51.79%的股权,同时持有财务公司40%的股权,公司持有财务公司2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 2013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田俊彦、范肇平、舒谦对该事项回避表决,其余8名董事表决一致同意通过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本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5.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基本信息 名称:中开财务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兴二道6号武汉大学深圳产学研大楼B815房(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赤湾石油大厦十三楼 法定代表人:田俊彦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78H24403000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7663295 税务登记证号码:44030007437198X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南山集团出资2亿元,占注册资本的40%;本公司出资1亿元,占注册资本的20%;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亿元,占注册资本的20%;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亿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业务。 2. 南山集团持有公司51.79%的股权以及财务公司40%的股权,本公司持有财务公司20%的股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与财务公司协商一致,财务公司提供存贷款、款项收付等金融服务,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且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占财务公司吸收的存款余额的比例不超过30%;财务公司给予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为10亿元人民币。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和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1. 金融服务内容 (1) 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10亿元人民币且不高于财务公司吸收存款余额的30%; (2) 财务公司给予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为10亿元人民币,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为其提供信贷服务; (3)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4)财务公司协助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5)办理委托贷款业务; (6)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8)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 (9)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业务。 2. 金融服务价格 (1)存款利率争取同优于市场水平,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2)贷款利率争取同优于市场水平,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 (3)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争取同优于市场水平,且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3.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公司的权利义务 ①公司有权要求财务公司指派有金融服务工作经验和有责任心的业务人员,勤勉尽责、审慎地完成本协议约定的金融服务工作; ②公司有权要求财务公司协助提供公司信息披露所需的相关资料; ③公司有权不定期检查其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以了解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并开展风险评估,存在可能造成公司资金风险等事项时有权中止、终止财务公司的服务; ④公司应积极配合财务公司开展工作,提供财务公司为完成本协议所述金融服务必须的各种法律文件、协议、政府批文,财务资料和其他资料,并保证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和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 (2)财务公司的权利义务 ①财务公司有权要求公司按照约定提供相关资料和文件; ②财务公司应根据公司接受监管和信息披露的要求,提供所需的各种法律文件、协议、相关存贷信息及其他相关资料,并保证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和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 ③财务公司对在金融服务过程中获取的公司尚未公开的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 ④财务公司应对公司的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业务和存款账户规范管理,通过提供网银服务,规范资金调拨流程,保障公司资金存放和调拨合规、安全; ⑤财务公司应注意网络信息安全的保护,加强网银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为公司提供安全稳定的金融服务; ⑥财务公司应配合公司检查其在财务公司相关存款的流动性和安全性; ⑦在协议存续期间,财务公司如出现应急风险处置预案中规定的任一情形,应于两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公司,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扩大,协助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三年,在有效期满前三十天,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终止协议的要求,本协议自动展期一年,上述展期不受次数限制。在协议期限内一方提出终止本协议的须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贷款、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则,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并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六、风险评估情况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中开财务有限公司2013年9月30日风险评估报告》。 七、风险防范及处置措施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在中开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八、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本公司与南山集团及其子公司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包含本次关联交易)(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披露的关联交易除外)总金额为100,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7.67%。 九、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相关资料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表决。 2.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中开财务有限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中开财务有限公司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需要。 (2)双方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 该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并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4)公司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作了回避,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 (5)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应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的投票权。 十、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 财务公司营业执照 4. 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 5. 金融服务协议 6. 中开财务有限公司2013年9月30日风险评估报告 7. 在中开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200053 股票名称:深基地B 公告编号:2013-40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沙望城宝湾物流园 项目的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宝湾物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湾控股”)拟在长沙望城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长沙望城宝湾物流园项目,计划总用地面积202亩,初期总投资估算21,951万元人民币。作为负责该项目前期运作和后期管理工作的经营主体,宝湾控股拟在长沙望城经济开发区注册成立长沙望城宝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 2、2013年10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长沙望城宝湾物流园项目的议案》。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二、 投资主体介绍 宝湾控股为唯一投资主体。本公司持有宝湾控股77.36%的股权。本公司之控股股东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宝湾控股22.64%的股权。 三、 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拟注册成立的长沙望城宝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位于长沙市望城经济开发区,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宝湾控股以自有资金出资,占100%股权。该公司将作为经营主体负责长沙望城宝湾物流园区项目的前期运作和后期管理工作。 长沙望城宝湾物流园项目位于长沙市望城经济开发区内,总用地面积202亩,初期总投资估算21,951万元人民币。计划建造高标准物流仓储设施、装卸平台、仓库管理间、综合服务楼以及相关公用配套设施。具体规划将根据当地的市场环境及需求设计。计划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从事仓库、堆场及办公室的租赁业务;从事理货、公路货物运输、货物配送、市内配送和包装业务;提供劳务、货物装卸和设备出租服务;从事库存管理、装卸业务、流通加工服务;从事集装箱运输的拆箱、拼箱、集运、分拨、堆存和集装箱修理业务;从事物流信息电子平台服务、物流信息咨询业务等(具体以工商登记审核为准)。 四、 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宝湾控股作为唯一出资方无需签署投资协议。待长沙望城宝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注册完成后,将以其为主体与有关政府部门和工程建设公司签署相应的土地购买和工程建设合同。 五、 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 对外投资的目的 根据公司既定的发展战略,宝湾物流致力于在国内经济热点中心城市投资建设宝湾物流中心网络,继在中部地区武汉投资建设宝湾物流园项目之后,拟在长沙望城区进行战略投资,进一步加强宝湾物流在中部地区园区网络建设。 2、 存在的风险及对策 (1)长沙望城宝湾物流园项目投资较大,增加了公司已经存在的资金压力。 对策:本公司经营业绩稳步增长,经营性净现金流稳定;此外,公司也在积极探讨多种融资方式。 (2) 工程项目较大,建设周期及建设成本控制的风险。 对策:本公司在已有物流园项目上具有成功经验,能最大限度的降低这一风险。 (3) 市场竞争压力。 对策:回避低端竞争,目标客户定位在高端客户。制定统一的宣传和营销策略,借助宝湾物流的品牌效应,并由总部协助,全力开展对目标客户的联系和公关,争取与战略伙伴在项目地区继续建立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 3、 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将有助于宝湾物流辐射长沙等中南地区中心城市,完善全国性园区网络布局,增强宝湾物流的核心竞争力,保持和巩固宝湾物流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继续提升宝湾物流在核心城市的品牌效应和整体竞争实力,提升本公司的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未来的投资活动和经营业务将在既定的战略规划指导下,围绕物流仓储业务、适时开拓综合物流服务能力和完善物流服务网络、发展业务规模和品牌战略来进行,不断增强本公司可持续发展的竞争能力。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200053 股票名称:深基地B 公告编号:2013-41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肥东宝湾物流园 项目的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 对外投资概述 1、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宝湾物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湾控股”)拟在合肥肥东县开发建设合肥肥东宝湾物流园项目,计划总用地面积280亩,初期总投资估算26,399万元人民币。作为负责该项目前期运作和后期管理工作的经营主体,宝湾控股拟在合肥肥东县注册成立合肥肥东宝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 2、2013年10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合肥肥东宝湾物流园项目的议案》。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六、 投资主体介绍 宝湾控股为唯一投资主体。本公司持有宝湾控股77.36%的股权。本公司之控股股东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宝湾控股22.64%的股权。 七、 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拟注册成立的合肥肥东宝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位于合肥市肥东县,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宝湾控股以自有资金出资,占100%股权。该公司将作为经营主体负责合肥肥东宝湾物流园区项目的前期运作和后期管理工作。 合肥肥东宝湾物流园项目位于合肥市肥东县,总用地面积280亩,初期总投资估算26,399万元人民币。计划建造高标准物流仓储设施、装卸平台、仓库管理间、综合服务楼以及相关公用配套设施。具体规划将根据当地的市场环境及需求设计。计划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从事仓库、堆场及办公室的租赁业务;从事理货、公路货物运输、货物配送、市内配送和包装业务;提供劳务、货物装卸和设备出租服务;从事库存管理、装卸业务、流通加工服务;从事集装箱运输的拆箱、拼箱、集运、分拨、堆存和集装箱修理业务;从事物流信息电子平台服务、物流信息咨询业务等(具体以工商登记审核为准)。 八、 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宝湾控股作为唯一出资方无需签署投资协议。待合肥肥东宝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注册完成后,将以其为主体与有关政府部门和工程建设公司签署相应的土地购买和工程建设合同。 六、 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 对外投资的目的 根据公司既定的发展战略,宝湾物流致力于在国内经济热点中心城市投资建设宝湾物流中心网络,现拟在合肥肥东进行战略投资,进一步加强合肥及中部地区园区网络建设。 2、 存在的风险及对策 (1)合肥肥东宝湾物流园项目投资较大,增加了公司已经存在的资金压力。 对策:本公司经营业绩稳步增长,经营性净现金流稳定;此外,公司也在积极探讨多种融资方式。 (4) 工程项目较大,建设周期及建设成本控制的风险。 对策:本公司在已有物流园项目上具有成功经验,能最大限度的降低这一风险。 (5) 市场竞争压力。 对策:回避低端竞争,目标客户定位在高端客户。制定统一的宣传和营销策略,借助宝湾物流的品牌效应,并由总部协助,全力开展对目标客户的联系和公关,争取与战略伙伴在项目地区继续建立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 4、 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将有助于宝湾物流增强对合肥及周边地区的辐射能力,完善全国性园区网络布局,增强宝湾物流的核心竞争力,巩固和保持宝湾物流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继续提升宝湾物流在核心城市的品牌效应和整体竞争实力,提升本公司的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未来的投资活动和经营业务将在既定的战略规划指导下,围绕物流仓储业务、适时开拓综合物流服务能力和完善物流服务网络、发展业务规模和品牌战略来进行,不断增强本公司可持续发展的竞争能力。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200053 股票名称:深基地B 公告编号:2013-42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宝湾控股设立香港子公司的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九、 对外投资概述 1、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宝湾物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湾控股”)拟以自有人民币资金换汇,出资30万元港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全资子公司。 2、2013年10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宝湾控股设立香港子公司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香港子公司的设立须报请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分局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备案(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实施设立香港子公司的具体事宜。 4、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十、 投资主体介绍 宝湾控股为唯一投资主体。本公司持有宝湾控股77.36%的股权。本公司之控股股东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宝湾控股22.64%的股权。 十一、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中文名称:宝湾物流(香港)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最终注册为准) 英文名称: BLOGIS HOLDING(HONGKONG) CO., LTD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30万元港币,出资比例100%。 4、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后,宝湾控股以自有人民币资金兑换外汇,作为对香港子公司投资的资金来源。 5、拟定经营范围(以最终注册为准):对外投资,物流咨询,国际市场合作开发;进出口贸易等。 十二、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宝湾控股在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宝湾控股作为唯一出资方无需签署投资协议。 十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 1、 对外投资的目的 (1)有利于充分利用香港地区融资便利和汇率、税收优势,构筑海外融资平台,降低公司综合融资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2)有利于构筑境外投资平台,为境外投资提供可能; (3)可以作为公司开拓国际市场的窗口,促进公司与国际市场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国际物流业务的发展。 2、 存在的风险 在香港设立子公司是目前众多国内上市企业采取的通行模式,这种模式不存在政策法规方面的障碍。但由于香港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与内地存在一定区别,可能给香港子公司的设立和运营带来一定的风险,公司需要尽快熟悉并适应香港的商业和文化环境。除前述风险外,不存在其他重大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200053 股票简称:深基地B 公告编号:2013-43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为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经2013年10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1月20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11月19日~2013年11月20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1月20日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1月19日15:00—2013年11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11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7、现场会议地点:中国广东省深圳市蛇口赤湾石油大厦十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2、会议审议议题如下: (1)关于与中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以上议案详细内容请见2013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13年11月20日14:00—14:30。 3、现场登记地点:中国广东省深圳市蛇口赤湾石油大厦十六楼会议室。 4、登记手续:登记时股东(或其代理人)须凭有效身份证件(或授权委托书)和股东代码卡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登记和表决时,除出示法人身份证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登记和表决时,除出示个人股东身份证、股东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2013年11月19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53 2、投票简称:基地投票 3、投票时间:2013年11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基地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如下: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除累积投票外、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11月19日15:00—2013年11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详细程序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指南功能查询。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大会有关资料同时备置于本公司办公地点深圳赤湾石油大厦十四楼董事会秘书处,以供查阅和索取。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宋 涛、李子征、严 涵 电话:86-755-26694211 传真:86-755-26694227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果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机构)参加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对全部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注:若委派人未作具体指示,代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