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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王金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王忠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部长(会计主管人员)卞鹏飞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项目发生较大变化原因说明:
(2)利润项目发生较大变化原因说明
(3)现金流量项目发生较大变化原因说明: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分别于2013年6月13日、2013年7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和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主动要求撤回相关申请材料。2013年7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3]31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公司申请的审查。 有关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已于2013年6月14日、2013年7月3日、2013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2)关于对江苏永泰发电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事项 公司分别于2013年6月13日、2013年7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和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江苏永泰发电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江苏省发改委向国家能源局提交的《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大压小”项目申请开展前期工作的请示》及公司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从原有的煤炭开采单一主业向“煤、电、气”一体化产业均衡发展的战略需要,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江苏永泰发电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总金额为22.5亿元,本次增资金额为4.5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苏永泰发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000万元变更为5亿元,本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本次增资将全部用于江苏永泰发电有限公司后续在徐州沛县投资建设2台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项目的前期工作等投入。本项目计划“十三五”初建成投产,以填补苏北地区电力供应缺口。该项目实施尚需得到国家发改委核准。报告期内上述4.5亿元增资事项已经完成。 有关对江苏永泰发电有限公司增资事项公司已于2013年6月15日、2013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3)2013年公司债券事项 2013年7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90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38亿元的公司债券。2013年8月6日至2013年8月8日,2013年公司债券通过网上和网下同时发行,发行总额为38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发行利率为6.80%。最终网上实际发行数量为人民币0.05423亿元,网下实际发行数量为37.94577亿元。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4年至2018年每年的8月6日,到期日为2018年8月6日,兑付日期为2018年8月6日。2013年8月19日,本次发行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为“13永泰债”,上市代码“122267”。 有关上述公司债券事项公司已于2013年7月12日、2013年8月2日、2013年8月6日、2013年8月9日、2013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4)公司债券跟踪评级及兑付兑息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2012年(第一期、第二期)公司债券、2013年公司债券未进行跟踪评级,上述各期公司债券不需进行付息,兑付兑息不存在违约情况,未来亦不存在按期偿付风险。 (5)关于收购公司所属煤矿少数股东权益事项 公司分别于2013年8月23日、2013年9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和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收购所属煤矿少数股东权益事项。具体为:1、由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山西天星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分别持有的山西灵石华瀛天星集广煤业有限公司49%股权和山西灵石华瀛天星柏沟煤业有限公司49%股权。2、由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收购燕发旺、茹灵龙合计持有的山西灵石银源新安发煤业有限公司49%股权;收购闫守礼、吴靖宇合计持有的山西灵石银源华强煤业有限公司49%股权;收购马百明、马瑞乙、马海军合计持有的山西灵石银源兴庆煤业有限公司49%股权。3、由公司收购石敬仁持有的山西沁源康伟森达源煤业有限公司49%股权。报告期内,上述收购事项正在办理相关付款及过户手续。 有关以自有资金收购所属煤矿少数股东权益事项公司已于2013年8月27日、2013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6)关于转让安徽永泰能源销售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 2013年9月25日,经公司总经理专题办公会研究同意公司子公司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出售所持安徽永泰能源销售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2013年9月26日,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同意该出售事项。报告期内,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已办理完成过户手续。 有关转让安徽永泰能源销售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公司已于2013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7)关于合并报告范围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安徽永泰能源销售有限公司(下辖灵石县昌隆煤化有限公司、灵石县晋泰源选煤有限公司、灵石县强盛煤化有限公司、灵石县骏马煤化发展有限公司、灵石县力源煤化有限公司等5家全资子公司、山西永泰统配煤炭销售有限公司等1家控股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8)关于公司煤炭产量情况 2013年1-9月,公司累计实现原煤产量768.62万吨,洗精煤产量432.20万吨,煤炭贸易量225.80万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非公开发行认购股份及锁定期承诺 控股股东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公司2010年度、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期为自认购之日起三年。报告期内,控股股东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严格遵守其认购时的承诺,未对其认购股份进行转让或交易。 (2)控股股东继续增持公司股份承诺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相关承诺。自2012年9月26日至2013年9月16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8,888,502股,相关增持计划已履行完毕。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共计722,654,67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0.88%。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依据承诺未减持本公司股票。 (3)有关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中的承诺 控股股东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对象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包括下属三家煤矿)2012年至2014年三年间经审计的实际实现的净利润进行承诺:若低于《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度盈利预测报告》或《山西康伟集团孟子峪煤业有限公司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山西康伟集团南山煤业有限公司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和《山西沁源康伟森达源煤业有限公司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中估算的三家煤矿净利润数值较高者(其中:2012年净利润为26,580.18万元、2013年净利润为57,196.95万元、2014年净利润为67,188.31万元),将由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向本公司先行补偿赔付,然后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再向相关转让方追偿。本报告期内不需履行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金余 201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3-083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25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13年10月28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7号永泰A座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金余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充分讨论,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本着“精简高效、加强管控和合理分工”的原则,根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建议,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内部机构设置为: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战略发展部、经营管理部、财务管理部、投融资管理部、证券事务部、内控管理部、监察审计部、生产技术部、销售管理部、安全监察局等管理部门。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制定具体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一)根据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修订《公司章程》第十三条有关公司经营范围内容。经核准《公司章程》第十三条有关公司经营范围中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内容核定为“自有资金投资管理”,现修订并确认《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内容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煤矿及其他矿山投资,电厂投资,洗选精煤,新能源开发与投资,自有资金投资管理,技术开发与转让,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房屋出租,煤制品、煤矸石的销售。 (二)修订《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三条有关监事会成员相关内容,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内容为: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现监事会成员中拟增设副主席1人,修改后内容为: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关于确认第八届董事会延长任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2010年10月12日召开的201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自2010年10月12日至2013年10月11日。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满,处于超期任职。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具体工作安排,现决定延长第八届董事会的任期,任期至公司201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为止。上述延长任期内第八届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之规定履行的各项职责及作出的相关决议均有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确认。 七、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决定在公司201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进行换届选举。经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会推选和提名,确定第九届董事会总人数共八人,其中董事候选人为:徐培忠先生、符小民先生、王军先生、常胜秋先生、窦红平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为:杜书伟先生、郭文峰先生、刘春芝女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在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将与董事候选人一并提请公司201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关于召开201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决定于2013年11月1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201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为: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2、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4、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5、关于确认第八届董事会延长任期的议案;6、关于确认第八届监事会延长任期的议案;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8、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附:1、董事候选人简历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1: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培忠先生,汉族,196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煤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孔庄矿生产副矿长兼机电副矿长、矿长;中煤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部副部长、总调度室主任;中煤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姚桥矿党委书记、副矿长;中煤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铁路管理处处长;中煤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业公司总经理;中煤第一建设有限公司安监局长;本公司子公司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徐培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符小民先生,汉族,1959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煤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徐庄矿、孔庄矿技术员、总工程师、矿长;中煤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调度处处长;上海大屯能源股份公司副总经理;江苏煤矿安监局副局长;本公司子公司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符小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 军先生,汉族,196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MBA),高级经济师。曾任中煤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统计处科员、副科长、主任经济师,发展计划处副处长,市场经营处处长;中煤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铝板带项目筹备处处长;徐州四方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本公司子公司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子公司澳大利亚永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王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常胜秋先生,汉族,196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安监局副局长;本公司子公司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本公司子公司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子公司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常胜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窦红平先生,汉族,196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中煤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徐庄矿副矿长、副总工程师;中煤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龙东矿、孔庄矿矿长;本公司子公司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子公司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窦红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杜书伟先生,汉族,196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同济医科大学附属同济医院会计、经改办副主任、主任、财务处处长兼经改办主任、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现任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院副院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杜书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郭文峰先生,汉族,1967 年11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西安经贸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深圳市太太药业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深圳市亚太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本公司独立董事。 郭文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春芝女士,汉族,1949 年2 月出生,中共党员,中专学历。曾任武汉卷烟厂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武汉烟草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工会主席;武汉市八届人大代表、九届政协委员;湖北省总工会第七届、八届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刘春芝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3-084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25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13年10月28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7号永泰A座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新民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审议中,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经营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关于确认第八届监事会延长任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2010年10月12日召开的201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自2010年10月12日至2013年10月11日。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已满,处于超期任职。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具体工作安排,现决定延长第八届监事会的任期,任期至公司201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为止。上述延长任期内第八届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之规定履行的各项职责及作出的相关决议均有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确认。 四、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决定在公司201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确定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共三人,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人,现提名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为:鲁德朝先生、王冬顺先生。陈卫国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选的职工代表监事直接进入第九届监事会,不参加股东大会选举。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鲁德朝先生,汉族,1955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中煤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徐沛铁路管理处科员、副处长、处长;中煤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铁路工程处处长;上海大屯能源股份公司副总经理、总经济师兼任人事部长、贸易部经理;本公司子公司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子公司南京永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鲁德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冬顺先生,汉族,196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煤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经营处副总经济师;江苏大屯铝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子公司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经营总监兼经营管理部部长。 王冬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卫国先生,汉族,1968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曾任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江苏国信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子公司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部长。 陈卫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3-085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于2013年11月15日召开201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 间:2013年11月15日(星期五)上午9:30 二、地 点:山西省灵石县明月酒店14楼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现场方式 四、会议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确认第八届董事会延长任期的议案 6、关于确认第八届监事会延长任期的议案 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8、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五、股权登记日:2013年11月8日(星期五) 六、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3年11月8日(星期五)下午证券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候选人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登记办法: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请于2013年11月12日—1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到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参加会议,需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后)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请以快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八、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九、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7号永泰A座4层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 系 人:居亮、王冲 联系电话:010-63211845、63211849 传 真:010-63211823 邮政编码:100031 附: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议案表决意见:
注:(1)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用“√”表示意见,上述三种表决意见只能选其一,多选为无效;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议案7、议案8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在“表决意见”项下,根据股东对议案7、议案8分别拥有的累积投票权总数(议案7:董事累积投票权总数=股东持股数×8;议案8:监事累积投票权总数=股东持股数×2),对各子议案自行填报选举票数(对各项子议案填报的选举票数合计不能超对该项案所拥有的累积投票权总数)。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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