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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56 证券简称:新华制药 公告编号:2013-32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董事长张代铭、财务负责人赵松国及财务资产部经理王建信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于2013年9月30日,本集团货币资金为人民币196,626千元,较年初下降53.42%,下降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工程项目投入及应收账款上升; 2、于2013年9月30日,本集团应收账款为人民币375,965千元,较年初上升47.03%,上升的主要原因为本年新开发部分国外客户,及受制剂招标影响,医院回款期限较长; 3、于2013年9月30日,本集团预付账款为人民币35,884千元,较年初下降57.28%,下降的主要原因为本公司之子公司新华(淄博)置业有限公司预付土地款下降; 4、于2013年9月30日,本集团其他应收款为人民币99,531千元,较年初上升76.45%,上升的主要原因为应收搬迁所腾出土地及附着物处置款增加; 5、于2013年9月30日,本集团在建工程为人民币507,385千元,较年初上升85.19%,上升的主要原因为本集团湖田园区及寿光园区工程项目不断投入; 6、于2013年9月30日,本集团应付票据为人民币21,559千元,较年初下降82.37%,下降的主要原因为本集团本年物资采购及工程支付现款较大,新开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7、于2013年9月30日,本集团应交税费为人民币8,497千元,较年初大幅上升,上升的主要原因为本集团应缴所得税上升; 8、于2013年9月30日,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负债为人民币5,957千元,较年初下降46.48%,下降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跌; 9、2013年1-9月及2013年7-9月财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65,307千元,人民币19,031千元,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58.77%,39.03%,上升的主要原因为:(1)本年搬迁投入较大致使银行贷款规模同比有所上升,导致利息支出增加;(2)本年外币汇率变动较大,汇兑损失有所上升; 10、2013年7-9月投资收益为人民币4,349千元,较去年同期上升688.06%,上升的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红; 11、2013年1-9月及2013年7-9月营业外收支净额为人民币66,649千元,人民币44,322千元,分别较去年同期上升301.59%,1,992.07%,上升的主要原因为本年政府收储部分搬迁所腾出土地及附着物产生收益人民币47,697千元; 12、2013年7-9月利润总额为人民币37,919千元,较去年同期上升2,454.54%,上升的主要原因为本年政府收储部分搬迁所腾出土地及附着物产生收益人民币47,697千元; 13、2013年1-9月少数股东损益为人民币1,776千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4.24%,下降的主要原因为2013年前三季度本公司之子公司淄博新华-百利高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盈利状况同比有所下降,从而导致少数股东损益下降; 14、2013年1-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11,577千元,去年同期为人民币-28,274千元,变化的主要原因为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无
三、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756 证券简称:新华制药 编号:2013-33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15日发出,会议于2013年10月30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8名,独立董事邝志杰因其公司业务原因委托独立董事朱宝泉参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本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9票赞成本议案,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持续关联交易(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议案(另见当日的H股公告),有关持续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临时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董事认为有关交易是在本公司日常业务中进行的,是按照一般商务条款达成的,对于公司的股东而言是公平合理的。 上述议案所涉及的交易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定义的持续关联交易。 9票赞成本议案,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将另行公告)。 9票赞成本议案,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0月30日
证券简称:新华制药 证券代码:000756 编号:2013-34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15日发出,会议于2013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会监事4名,实际到会监事4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通过本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与会监事认为,该季度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本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报告的编制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有关季度报告的要求。 4票赞成本议案,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持续关联交易(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议案(另见当日的H股公告)。与会监事认为,有关交易属本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对公司股东而言是公平合理的。 上述议案所涉及的交易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定义的持续关联交易。 4票赞成本议案,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56 证券简称:新华制药 公告编号:2013-35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H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下是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6.1条的规定,所做同步披露公告。公告内容乃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第14A章的有关规定编制,以下公告中所述的上市规则,均指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 持续关连交易
A. 背景资料 本公司与L. Perrigo于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八日签订关于本公司向L. Perrigo及/或其联属公司供应医药产品的协议,期限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期两年,并自动续期一年。见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八日公告。 由于上述协议将于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到期,为了确保未来从L. Perrigo及/或其联属公司获得订单,本公司已经与L. Perrigo订立自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起为期三年的百利高协议,除非六个月前以书面通知终止。 B.本公司与L. Perrigo 之间的持续关连交易 百利高协议 日期: 二零一三年十月三十日 协议订立方:(i) 本公司 (ii) L. Perrigo 主要条款及条件 本公司与L. Perrigo于二零一三年十月三十日签订关于本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向L. Perrigo及/或其联属公司(包括百利高公司)供应医药产品的百利高协议。 百利高协议的期限自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除非六个月前以书面通知终止。 支付条款. 1. 医药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厘定。 2. L. Perrigo在开出发票后六十天内须向本公司支付款项。 建议年度上限 建议的百利高协议项下持续关连交易年度上限如下:
本公司基于下列因素确定上述年度上限: (a) 本公司与L. Perrigo及/或其联属公司之间于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及二零一三年一月至九月期间交易的实际数字(请见下述表1); (b) L. Perrigo及/或其联属公司的需求; (c) 本公司的业务发展;以及 (d) 生产医药产品的化学原料的市场价格预计增长。 表1—本公司与L. Perrigo及/或其联属公司之间于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及二零一三年一月至九月期间交易的实际数字
本公司与L. Perrigo之间持续关连交易的原因及利益 通过向L. Perrigo出售医药产品,本公司能够在美国市场扩展业务。因此,董事认为订立百利高协议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最佳利益。 董事也认为百利高协议项下持续关连交易乃按正常商业条款在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订立的,百利高协议项下持续关连交易条款以及建议年度上限属于公平及合理的。 就本公司所知,并无董事于有关交易中占重大利益。因此,并无董事须在有关交易的董事会决议上放弃表决权利。 关连方关系 于本公告日期,L. Perrigo为百利高公司的附属公司。百利高公司是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为百利高公司是百利高国际的母公司,而百利高国际是新华百利高的一个主要股东,而本公司则持有新华百利高50.1%股权。因此,L. Perrigo作为百利高公司的附属公司,也是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百利高协议项下的交易构成持续关连交易。 上市规则下的涵意 就百利高协议项下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的建议年度上限,由于一个或多个适用的百分比率(根据上市规则定义)超过5%,而年度代价超过港币10,000,000元,百利高协议项下之持续关连交易构成不获豁免持续关连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45条至14A.47条申报及公告的规定,上市规则第14A.48条所载获得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上市规则第14A.37条至14A.40条所载年度审核的规定以及上市规则第14A.35(1)条和第14A.35(2)条所载的规定。 关于本公司及L. Perrigo的资料 本公司主要从事开发、制造和销售化学原料药、制剂及化工产品。 L. Perrigo主要从事在美国制造、分销、销售柜台药品、非处方药品。 独立股东批准 本公司将召开及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以寻求独立股东批准百利高协议项下的持续关连交易及建议年度上限。 本公司已成立独立董事委员会,就百利高协议项下条款及有关建议年度上限向独立股东提供意见。 本公司已委任智略资本有限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就百利高协议有关条款及建议年度上限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意见。 本公司将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或之前向股东发出通函,当中载有(其中包括)(i)百利高协议及其建议年度上限资料;(ii)独立董事委员会向股东发出的函件;及(iii) 独立财务顾问的建议。 C.释义 在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应具有以下涵义:
承董事会命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张代铭 中国 淄博,二零一三年十月三十日 于本公告日,本公司董事会之成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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